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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10年間44.6萬人持單程證來港

2017-11-30 香港商报西南新闻中心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偉立報道: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透露,過去10年間(2007至2016年)近44.6萬人持「單程證」來港,當中以2016年的逾5.7萬人創歷年新高,較前年急增近50%。對於反對派質疑「單程證」審核寬松,導致新來港人士搶奪本港資源,引起建制派議員不滿,指挑撥社會矛盾。政府則表明現時沒有需要及理據,要求內地當局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及審批工作。

  25至34歲女性居多佔整體25%

  目前大陸居民若想來港定居,必須向內地公安有關部門申領俗稱「單程證」的《前往港澳通行證》。據李家超向立法會提供的書面回覆顯示,在2007年至2016年期間共有445963人萬人持「單程證」來港,若按年齡及性別分類,申請人以25至34歲的女性居多、佔整體25%,其次為35歲至44歲的女性、佔整體17%。

  按類別劃分,約1.8%持證人屬於分隔10年或以上的配偶及隨行子女。至於屬於居留權證明書持有人的申領人,佔整體約9.6%。大部分申領人屬於來港與分隔少於10年的配偶團聚及其隨行未滿18周歲的子女;或是申領人滿18周歲但未滿60周歲,來港照顧無其他子女又年滿60周歲的父母;或是申領人年屆60周歲以上而在內地無子女,需投靠居港成年子女;或者未滿18周歲需要投靠居港父母;或是「超齡子女」等。

  李家超表示,「單程證」是內地有關機關制發的證件,其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在內地當局審批單程證的過程中,入境處會在個案層面作出配合,包括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子女簽發居留權證明書,以及在有需要時協助核實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的真偽及申請人報稱與其在港親屬的關系(例如夫妻、親子)。

  李家超:沒理據要求改變現制度

  李家超亦指出,若發現情況可疑或資料與事實不符,入境處會通知內地當局,亦會要求申請人呈交進一步的證明文件。入境處亦會協助內地當局調查涉及以不法手段行為取得單程證的個案。特區政府認為沒有需要和理據要求內地當局考慮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和審批工作。

  對於反對派質疑新來港人士分薄社會資源,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狠批有關言論只會挑撥社會矛盾,強調大部分單程證人士,來港屬家庭團聚性質,加上本港出生率偏低,不少勞動力由新來港人士補充,對本港社會有積極貢獻,故不應視為負累或以有色眼鏡看待。

  社區組織協會則表示,持「單程證」來港人士多數屬「超齡子女」或9者與配偶團聚,這批中年人士可填補基層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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