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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鸣:论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

2014-12-12 周大鸣 人类学乾坤

【作者简介】周大鸣,博士,长江学者,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类学高级论坛秘书长。


【摘 要】从社会共生论角度,探讨了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模式及其表现形式,并结合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建设措施,以期有益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与维持,及城市文明的发展。

【关键词】文化多样性;共生态;城市多元文化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中叶以来,如何重新正视、挖掘非西方文化的价值,保护与维持文化的多样性便成为全人类关注的焦点。如于2001112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多样性宣言》中提出:“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方式。文化多样性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该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近年来中国政府也积极倡议调查、保护、应用中华各民族、族群的文化知识。如2000年在北京召开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国际研讨会”,会后形成《北京共识》提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应成为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200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上,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

城市化是一切国家、民族或族群社会发展的必经过程,有着客观规律性。尽管不同的学科对城市的理解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但综合起来,城市乃是“以人为核心,以空间与环境资源利用为手段,以聚集经济效益为特点的社会、经济以及物质性设施的空间地域集聚体”(陈友华,赵民,20001)。聚集是城市最主要的特征,相应,也必然产生文化的聚集。而如何在这种聚集的情形下,建设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关系,保护并维持文化的多样性,便是城市发展中不容回避的问题。

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指的是伴随城市化而聚集到城市的各种文化都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系统,与其他文化系统一道平等地享有生存、传播、弘扬和发展的权利与自由。其表现出的是城市多元文化的和谐关系,实质上反映的是人们在选择、认同、创造文化方面的权利与自由。城市在文化上的聚集表现在多个方面:从文明类型看有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从区域看有东西南北中各个地域的文化,从区域发展水平看有发达的、次发达的和待发展的地区的文化,从民族或族群看有多种人群的文化,从国家看有本国的和外国的文化,从贫富差别来看有富人的、中产阶级和穷人的文化,如此等等。L.Sandercock在《Planningfor Multi-cultural Cities》一书的引言中认为,现代城市面临着三种社会文化力量的作用:首先是“移民时代”以及与此相伴随的“多元文化的市民身份”;其次是后殖民主义时代,以及由土著居民和前殖民地居民收复城市和区域空间的政治学;第三是妇女和其他被称为“少数民族”的时代,也就是市民社会的兴起和社会运动的新政治学(孙施文,20027477)。不管怎么样区分,现代城市业已表现出更多的文化异质性,形成多元文化的聚集态势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只有构建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才可合理地解决文化或文化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更好地为城市文明的发展和进步,为保护并维持文化的多样性做出贡献。


二、城市多元文化共生态的表现

1.城市多元文化的容纳性

城市多元文化的容纳性,指城市能够营造出相对宽松、自由的文化环境,以便使得那些聚集而来的各种文化找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它表明城市不只是现代文明的象征,更主要的应是各种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的场所。

人类筑城而居的历史与人类文明是同步的。中国筑城建都的历史也很早,其绝对年代距今约有四千年。其间人们经营城市的理念也发生了许多变化,尤其是现代大都市、巨大城市、大城市带、世界城市的出现,使城市表现出了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中心功能,也要求城市具有更多的文化容纳性。城市多元文化的容纳性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能够汇集国内或区域内各地的文化和风俗习惯,成为全国或区域内的文化代表;二是对外吸取域外或区域外的习尚,成为全国或区域内文化交流的窗口和前沿。

以广州市为例。广州迄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建城史。在长期的社会生活积淀和与外来文化的不断相互交流、融合中,逐渐形成了包容性极强的“岭南文化”或“珠江文化”。早在汉初,广州就已是我国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到唐代,已发展为全国最大的外贸港口;至宋明清时,已成为世界著名港口之一;近现代,在西学东渐及民主革命的影响下,则有着“思想摇篮”的美称。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更是成为文化潮流的引导地。如从吃上来看,正宗粤菜自不必说,生猛海鲜,老火靓汤,五花八门的菜肴、点心、粥面品种之多,堪称中国之冠。除此之外,川菜湘菜东北菜,山西的面,陕西的泡馍,清真风味,也是遍布广州城。再如饮,广州可说是最能体现中国茶文化的地方,像茶点,就品种繁多,制作讲究。其品种、款式和风味是由皮、馅和技艺构成,款式多样可有一千多款。还有语言,用汉字,却坚持读粤音,更喜欢把外来语言“本土化”,发明出诸如“打的”、“打波”之类“中外合资”的词语,或诸如“佳士得”、“迷你”、“镭射”、“菲林”、“派对”、“拍拖”等粤语色彩极浓的译名,如此等等。

2.城市多元文化的整合性

文化整合即某种文化通过传播、认同、涵化、变迁等顺应-变异机制,使自身始终表现出整体的态势。相应,城市多元文化的整合即是聚集到城市中的各种文化在与其他文化的接触、碰撞过程中,既能够认同或汲取其他文化,又能够保持自身的整体性和独立性。

我们可以从地方的、区域的、民族或族群的、国家的、都市或乡村的等视角对城市多元文化的整合类型做出不同的划分,但是评判各种文化是否具有整合性的标准则是一致的,其大致应涵盖三个层面:一是某种文化能够接受、融合城市文化主流或其他文化。城市文化主流即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城市文化系统,其在物质文化上表现为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在精神文化上表现为自由、休闲、时尚、竞争等。比如藏族人转山、转湖,原先是步行或骑马,现在则是坐汽车便是对城市文化主流的认同。二是某种文化能够被其他文化主体所接受,如饮食上,川菜、湘菜、粤菜等几大菜系在各个城市中就较盛行。再如藏歌,也能够得到人们的喜爱。三是某种文化仍旧保持着自身独立的系统,如宗教信仰的观念、仪式等。再如以广州文化为核心的岭南文化就有着极强的坚硬性。比方说,用汉字,却坚持读粤音。据说如果不是雍正皇帝下了一道严厉的命令,岭南人是连“国语”都不学的。再如广州文化强调意念作用,讲究心理调节,即所谓“意头”。像发菜蚝豉叫“发财好市”,发菜猪手叫“发财就手”,发菜香菇叫“发财金钱”,这些菜在喜宴上特别受欢迎。总起来讲,城市多元文化的整合性并不仅不以文化的消失为目标,反而可以更好地促进某一文化的发展。

3.城市多元文化主体的利益分享性

文化依主体而生,而存在和繁荣,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根本在于各个文化主体的共生态。城市多元文化主体的利益分享性,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各文化能够给其主体带来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二是各文化主体能够平等地享有自身的文化所带来的利益,以保证主体自己及其文化在城市中的生存与发展。这一点在当今文化产业的发展及其重要性日益突显的背景之下,表现的尤为充分。

城市化导致了大量的人群聚集,而文化产业则满足着人们的文化需求。2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发达国家的城市逐步从工业型功能向服务型功能的转变,第三产业的比重不断上升,文化产业也相应取得长足的进展,如新兴的信息产业、新闻出版业、娱乐业、会展业、咨询业、旅游业、职业培训业及制造业、种植养殖业等。在这一进程中,大众文化及其消费市场应运而生,文化突破了社会阶层的局限,文化产业以其巨大的文化附加值及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竞争力正在形成深刻的内在关联:一方面,文化产业以其强大的创造性激发了城市的活力,并直接构成城市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文化产业的竞争在城市层面展开的走向更趋突出。但是在问题的相关层面,城市的文化产业又分割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如艺术家、经纪人、生产商、销售商等等,他们在文化产业这一企业协作链上,都需获得自身应得的那部分利益。而且,产业化的“文化”也是个复杂的概念,可是城市化、信息化的,也可是乡村性、民族性、宗教性的,都相对应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因此,应对城市多元文化主体做出细致的分析,以保证其利益的分享性。

从利益关系角度,可将城市多元文化主体大致分为两层面:一是文化主体,指某一文化的认同者。通常情况下,文化上的认同导致群体、集团、协会等的认同,从而便于人们组织起来,争取自身在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利益,如常见的同乡会、宗教团体、同性恋者协会等,发达的城市资讯系统为人们的这种认同提供了便捷的手段;二是文化经营主体,指通过某一文化来谋取经济利益的人或人群。这部分人对自己所经营的文化,可能是认同的,也可能不认同,最重要的是文化作为产业招牌,能够为他们带来经济利益。在产业链条上,主体的多少依协作的情况来定。如经营一家穆斯林餐馆和经营一家穆斯林服装厂就不一样,后者的主体要复杂得多。


三、城市多元文化共生态的建设

1.合理解决城市多元文化冲突

城市中文化的多样性势必导致文化间的冲突,其实质上反映的是各文化主体之间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利益上的纷争,其集中表现为强势群体(权力阶层、精英阶层、富裕阶层)与弱势群体(平民阶层、大众阶层、贫穷阶层)之间的冲突,是强势群体文化霸权与弱势群体反文化霸权的有机统一。这两种文化冲突不断地撞击着弱势群体所承载的文化底线,使社会陷入局部或整体的危机、混乱甚至战争状态。尤其是随着文化产业的日益发展,各文化主体为了谋求利益的最大化,更是容易引起文化冲突,因此,必须找到合理的方式来消解这种文化冲突,理想地将冲突张力限定在最小的范围内。

一般说来,合理的解决方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在的,如通过选举、决策、税收、社会保障等制度或手段来调剂政治权利或社会财富的分配;二是内在的,即在文化发生冲突时,各种文化主体间应求得与他人、他群体的妥协与合作。两种方式相互整合,缺一不可。

2.保护弱小文化

在容纳进城市的多元文化中,有相当部分是弱小文化,如进入大都市中的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化或宗教信仰等,这些弱小文化由于自我调节的功能相对较弱,因此在与主流文化或强势文化的接触、交流、冲突中,其文化的脆弱性就表现出来,以致很多仪式或风俗难以表现出来,这就须采取一些必要的保护措施,以维持其在城市中的生存。

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社会转型管理(Management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s ,MOST)研究规划中,多元文化和多元族群社会便是关注的重点之一。其目标是找出克服那些阻碍和平发展的、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和政策,以促使移入的少数群体能够融入当地社会。集中研究的问题有移入的少数群体在成为市民、享受社会基本服务的方面,所遇到政治的和偏见的阻力;防止冲突;提高公众的相互理解度和消除贫困等。“欧洲城市多元文化政策与公民权利模式(MPMC)”便是MOST的研究规划之一,该研究所提出的最广泛意义上的“公民权利”,就是接纳那些被排斥在当地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之外的人们,使其更加充分地参与到民主进程中去(斯蒂芬·韦尔托韦茨,19993143)。

这也就表明,对弱小文化的保护除了给其以宽松、优惠的环境外,还必须制定相应的政治、经济政策,以切实解决其主体在生存与发展上所面临的一些难题,如决策权、贫困等问题。

3.建构多元文化状况下的生态城市

城市化既然是人类发展的必由之路,那么就应致力于城市文明建设,以便给人类提供良好的、舒适的生存环境。于20世纪20年代由芝加哥学派创立的城市生态学不仅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研究的内容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而且也为城市文明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建设生态城市(ecocity)。生态城市“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住区形式,自然、城、人溶为有机整体,形成互惠共生结构”(黄光宇,陈勇,19992831)。它已超越了保护环境即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持协调的层次,溶合了社会、文化、历史、经济等因素,体现出的是人-自然的整体和谐。因此,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关系乃是生态城市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

L.Sandercock提出了新的城市规划范型。“这种范型的转变,在形态上看是从大都市(Metr opolis)转向国际大都市(Cosmopolis);而在本质上,就是要求用更为规范型的、更开放的、更民主的、更灵活的和更负责任的方式来对待文化上的差异性。”为了对多元文化的城市和社会的多样性和平等性进行规划,L.Sandercock“提供了更加广泛的规划语言,这些经过扩展的规划语言包括三部分内容之中:记忆的城市、欲望的城市和精神的城市。并在此基础上提供了有关于多元性的认识论,其中包括除了科学和技术知识之外的至少六种认知的方式,也就是通过对话认识;通过体验认知;通过获得特殊的和具体的地方知识而认知;通过学会阅读象征的、视觉的和其他非语言迹象的方式来认知;通过沉思默想来认知;通过行动来认知。”“就是倾听来自边缘的声音,倾听那些处在边缘部分的人的声音,倾听妇女和有色人群的声音,倾听新移民社群的声音”(孙施文,20027576)。

加拿大的多伦多城在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建设上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地方。如“多伦多城市委员会于19981月成立了一个‘公众准入与平等工作组’,该工作组提出了城市进入与平等原则,验证所产生的问题和不同主张,并制定了一个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包括在有妇女问题、土著问题、民族文化与多种信仰问题、少数民族社团问题及移民与难民问题的地区成立顾问委员会。……地方教育委员会也意识到进行反对种族歧视教育的需要,它已为此项教育制定了项目,并与老师们一起举办研讨会,让老师们了解如何对抗种族歧视与偏见,使他们的学校成为更多样化的学习场所”(苏珊·马哈诺维奇,200174)。这些措施都保证了城市有一个保障人人平等、自由、教育、人权和免受暴力的社会环境。

自古以来,中国便是多民族、多族群的聚居地。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各族群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知识体系。尤其是在当今都市化浪潮的催生之下,中国的城市更是成了多元文化的汇聚之地。因此,我们更应当建设好城市多元文化的共生态关系,以为维持和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参考文献

[1]陈友华,赵民.城市规划概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

[2]黄光宇,陈勇.论城市生态化与生态城市[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1999 ,(6).

[3]孙施文.多元文化状况下的城市规划——L.Sandercock的〈Planningfor Multicultural Cities一书评价[J].城市规划汇刊, 2002,(4)·

[4]斯蒂芬·韦尔托韦茨.欧洲城市的多元文化政策与公民权利模式[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99,(2).

[5][加]苏珊·马哈诺维奇著,阮宇冰译.多元文化城市缩影:加拿大多伦多[J ].世界民族,2001,(1).

来源:《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6卷,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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