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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范可:从“悄然无声”到“引人注目”——关于美国公民的跨国领养

2016-07-19 范可 人类学乾坤

作者简介】范可,福建厦门人,美国华盛顿大学人类学博士,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 要】通过对近年来有关人口数据的分析,论证半个多世纪以来美国公民在跨国领养实践上的发展与变化。这一变化与发展在空间和时间上的特点与二战后一系列重大的国际事件相吻合。国际领养现象背后有政治经济学方面的动因。另一方面,跨国领养所引起的人口迁徙不仅增加了美国族裔多样性的色彩,而且间接地推动了建设多元文化社会的运动及不同族裔间的相互了解。

关键词】领养;跨国;种族;美国;中国;认同

来源】文章刊发在《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1:70-78.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分析论证半个世纪以来美国公民跨国领养实践的发展与变化。自20世纪60年代起,在反战运动、民权运动,以及非洲裔美国人对主流社会的不同形式的反抗运动的影响下,美国社会文化发生了可谓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主流和传统的价值观受到挑战和颠覆(Dicstein,1977)。传统的家庭观念和亲属关系也发生了许多变化。离婚率的升高和各种形式的非婚同居的增加,使得对亲子关系乃至于整个亲属关系的界定,在很多场合里,不能再以常规的理解对待之(Schneider1968)。许多人不再视维系家庭的纽带必须是血缘和婚姻,人们也不再觉得通过领养来获得子女有何不自然。这就是美国公民领养实践大为增加的社会史背景。各种“非常规亲子关系”的增加引起了美国政府部门的重视,因此,全美人口普查首次在2000年增加了有关领养儿女(adopted son /daughter) 的类别,尽管对此的明确界定在技术上仍无法完全令人满意(Kreider,2003)

领养(adoption),指的是通过法的或社会认可的方式,收养与自己有某种亲缘关系或没有任何亲缘关系的人为子女。整体而言,绝大多数美国公民是在国内行其领养的。也就是说,大部分人收养的子女来自美国国内。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公民到国外领养孩子者骤然增多。2000年美国人跨国领养比上一年度增长13%达到新高(表1)。除了其他原因外,之所以如此,与美国国内领养程序复杂、耗费时间较长有关。跨国领养则多由私人代理机构办理,这些机构组织较好,通常能满足领养者的要求。一般说来,费时仅一年左右(范可2004;Kreider,2003;Selman,2002)。当然,中国、俄罗斯和若干东欧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起向国外开放领养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美国公民的国际领养实践实际上促成了某种形式的移民或人口迁徙。但这种形式的迁徙并非由迁徙主体的个人意志所决定,美国移民局发给他们的移民签证也一直不占有关迁出国家的移民配额,也未在人口普查中对他们进行统计;长期以来,人们也一直未对他们多加注意。社会学家威尔(Weil,1984)因此把通过跨国领养形式移民美国形容为“悄然无声的迁徙”(the quiet migration)。今天,以此方式进入美国的国外被领养者数量上已大大超出威尔作文的20世纪80年代。鉴于美国公民跨国领养近年来的状况,威尔的这一设定应予修正(Selman,2002;Volkman,2003)。笔者认为,在美国公众的社会生活中,大批来自外国的被领养者已不再是“悄然无声”,而是应当用“引人注目”(conspicuous)来形容了(范可,2004)。

本文主要考察美国公民跨国领养(transnational adoption)现象近年来的发展及其社会效应。在以下的讨论里,我们将关注这些问题:跨国领养的出现及其发展与国际政治气候以及科技变迁之间的关系?近年来,跨国领养,及其相关现象,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美国公众的社会生活?笔者将在一个持续变化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场景来考虑和回答这些问题,以期对现象本身及其发展有一实质性的宏观理解。作为一项定性研究,本文还以领养中国弃婴的美国公民为例,论证跨国领养现象与推动美国文化多元与族裔多样性运动之间的积极关系。文章资料除了引证外,还来自与跨国领养有关之美国民间组织的非正式出版物,以及笔者近一两年来间隙的、然而却是持续不断的田野观察之所得。


二、美国公民跨国领养的过去与现在



美国公民到国外领养孩子是从二战以后开始的(Weil,1984;范可,2004)。战后,欧洲和日本的许多城市留下很多无家可归的孩子。一些战争创伤较轻的国家如英国、瑞典、美国等国家的公民,遂有国际领养之举。其中,又以美国为甚。当时,除了军人之外,一些美国民众出于人道的动机或在所属教会的鼓励下,到欧洲和亚洲的一些国家收养战争孤儿。美国国会为此分别在1948年和1953年通过以“易地”和“难民”为由的临时法案,使这些“战争遗孤”得以移民美国。据美国移民局统计,在1948 年到1962 年财政年度间,共有超过19 000个外国孩子被美国公民领养。其中以来自希腊、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为最,分别为3 116 、1 845、2 575、2 987、4 162 (Weil,1984)。事实上,无论来自哪个国家,这些被领养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为美国和其他北约国家军人在被占领和驻扎国家与当地妇女所生骨肉。

韩国在1953年后成为最大的被领养者输出国。但是,与以上其他几个国家不同,被领养的韩国孩子绝大部分是1953 年以后以难民身份进入美国。显然,这同朝鲜战争直接相关。朝鲜战争在朝鲜和韩国境内留下了许多孤儿,加上日本和其他欧洲国家50年代时相继关闭国际领养之门,韩国遂成为美国军人和一般公民跨国领养的主要国家。这一情况甚至导致了美国国会首次通过与国际领养有关的法律。

美国国会能通过有关国际领养的法律,俄勒冈农场主兼商人豪尔特(Harry Holt)极力游说可谓居功至伟。豪尔特与妻子蓓莎(Bertha Holt)育有7个子女,朝鲜战争之后,出于人道,领养了8个韩国孩子。不仅如此,他们两人还在韩国建立起一所孤儿院,继而资助成立了领养中介机构——“豪尔特国际组织”(Holt International)。今天,它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最大的国际领养机构之一。豪尔特的努力促成了数目可观的所谓“悄然无声的移民”的到来。在此之前,美国公民领养的外国孩子只能根据1948年和1953年的临时法案, 以难民、战争遗孤,或“易地者”的身份进入美国(范可,2004)。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起直到90年代,韩国一直保持国际领养最大的输出国的头衔。之后,韩国从这个位置上落了下来。其原因主要有三:其一,自70年代起,朝鲜政府时常抨击韩国政府对外输出婴儿;而1988年汉城奥运会又使韩国输出婴孩招致世界各媒体的注意。其二,苏联集团解体之后出现的政治经济乱象,致使俄罗斯和罗马尼亚等国出现了大量的弃婴。出于人道的原因,这些国家亦允许西方公民前来领养。其三,中国的加入。

 


由表2可见,韩国被领养者呈逐年下降趋势。其6岁以下者(9 159)已远远落后于中国(17681)和俄罗斯(11825)。但是,尽管如此,韩国仍然在国际领养事务中举足轻重。朝鲜战争已过去半个世纪,以此解释韩国的弃婴现象显然无法令人信服。根据有些学者解释,韩国人十分强调家庭结构与血缘纯洁,因而社会无法接受混血儿和私生子,而许多私生子又与大量美军长期在那里驻扎有关(Miller,1971;Benet,1976)。尽管这是30 多年前的见解, 现在似仍可以接受。另外,我们也应考虑到,它也可能部分地来自今日之年青人对性的态度的松弛与所在社会继续恪守传统道德伦理的矛盾结果。

美国公民到俄罗斯等前苏联集团国家领养是柏林前墙倒塌之后的事[二战以后,美国公民曾在苏联的欧洲部分领养了50名战争遗孤(Weil,1984)]。到2000 年为止,在6岁以下和6至11岁的年龄组里,来自欧洲的被领养者中,出生于俄罗斯和罗马尼亚者分别占总数的82%和69 %,而在18岁以上年龄组中仅占13%。我们知道,2000年时满或未满12岁的孩子均出生于1989年以后。换言之,他们是在苏联东欧集团解体1991年前后出生的。显然,他们是前些年当地政治经济乱象的牺牲品。

在中国对国外领养者开放后,俄罗斯还曾一度排在中国之前。现在,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成为最受美国领养父母(adoptive parent)所青睐的国家。美国每年发放给中国被领养者的移民签证逾5 000(Dunnewind,2003;Anagnost,2000),2002年度则达5 081的新高。有些原先属意俄罗斯的领养父母也转向中国。据一位领养了中国女儿的母亲说,俄罗斯婴孩出现智障等疾患比例较高。不少美国父母发现,他们领养的俄罗斯婴孩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不正常状况,并认为这种情况可能与俄罗斯人喜欢酗酒有关系。对此,笔者未加细究,姑置于此,以为一说。

从表2来看,中国被领养者基本上是20世纪90年代之后来的。有资料显示,在中国刚刚向国际领养开放的1991年,美国也只核发了61个签证给被其公民领养的中国婴孩。但不到十年功夫,这一数字已攀至5 000之上。今年,受“非典”疫情影响,估计会有所下降。但从总体趋势看,仍呈上升趋势。显而易见,中国已成为美国公民跨国领养实践的首选国家。其实,中国骤然成为吸引国际领养的国家是1994年的事,1993年在北京成立的“中国收养中心”(China Center for Adoption Affairs)与此直接相关。该中心在法律的意义上规定了领养的程序及条件,正式使国际领养实践在中国合法化。中国90%以上的弃婴是女性并来自所谓“农村人口”。显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与传统观念之间的紧张与矛盾,是农村人口放弃抚养“多余”女婴的主要原因(Greenhalogh,2003,1994;Johnson,1998,1996)。通常,人们并不放弃抚养长女。约翰森(Kay Johnson)与她的中国同事合作的调查亦发现,弃婴往往是次女或次女以下者(Johnson,1998)


三、“本土”与“跨国”



近十多年来,美国公民跨国领养孩子者越来越多。以美国政府核发给外国生被领养者移民签证数为例,1990年约7 000,2000年则近于18 000。根据2000 年全美人口普查数据(见表3),虽然美国家庭领养的孩子总体仍以“本土”(native)即国内(domestic)出生者居多,但可以看到外国出生者数目相对增加较快的趋势。结合表2和表3的统计可知,截至2000年,国外出生之被领养者已占全美被领养者总数的13%。其中近半数(48%)来自亚洲;三分之一(33%)来自拉丁美洲;六分之一(16%)来自欧洲。

 


目前,美国家庭所领养的孩子本土出生约为外国出生的7倍。但是,若以年龄组计,可知差距日益缩小。如:在6岁以下组中,前者约为后者的5.2倍。然而,有资料表明,长期以来,美国每年有约50万名孩子亟待领养,这些孩子或在孤儿院或在寄养家庭(foster family)里生活(Monk,1996:75)。这意味着,即便所有领养者都寻求在美国国内领养也不敷所需。因此,为什么不少美国公民情愿舍近求远是值得玩味的。

前面已经提到,除了美国本土领养手续复杂、所耗时间长之外,其他一些因素也影响了领养父母们的抉择。例如:有些美国人认为,美国有着最好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还狠心抛弃孩子,只有身心不健康的酗酒吸毒之辈才做得出来,而有不良行为的父母易产下有身心隐患的孩子。另外,不少人担心孩子的生身父母日后要求认领孩子。这类官司在美国的确时有所闻。还有,单身者在本土也不易有领养的机会,但在其他国家,这方面的限制要小些。种族观念也是个因素。美国每年亟待领养的50万名孩子里,黑人占40%以上。然而,很少人愿意领养黑人孩子(Monk,1996;75,范可,2004)。人类学家哈里斯(Marvin Harris)指出,无论种族(race)的存在与否能否在生物科学上得到证明,就主位(emic)的角度而言,“种族”无疑是存在的(Harris,1999:6778)。尽管来自亚洲的被领养者不是白人,但由于不知从何时起,美国主流社会对亚裔有了聪明、能干、敬业、家庭观念强的刻板印象,视亚裔为“模范少数民族”(model minority),所以有不少人愿意领养亚洲孩子(范可,2004)。

另外,近年来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也对跨国领养者剧增有某种积极意义,尽管二者间关系并非令人一目了然。高科技的发展无疑推动了全球化的进程。它除了产生对经济体的拉动作用外,还表现在信息立体化的全面流通:四通八达、无远弗届。人们的社会关系因此而扩大,“地方”(locale)不再是限制人类感知发展的空间(Giddens,2000,1990)。虽说国际领养代理(international adoptive agency)在法律上为非盈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但它们均为私营机构,不可能分文不取。相反,它们还是有许多渠道盈利。今天,这些代理已不再是被动地坐等“客户”上门,而是主动出击。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办法,便是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高科技时代获取资讯的最有效手段,招徕“顾客”。现在,欧美的准领养父母已不再有不知从何做起的茫然之感,因为他们只需在互联网上打入关键词,有关信息便铺天盖地而来。有几位西雅图的领养父母说,他们就是通过互联网来搜寻合适的领养代理机构,并最终如愿得到孩子的。

此外,互联网也便利了跨国领养家庭形成社区。这些社区有组织的各种社会文化活动和亲情氛围也吸引了不少人加入跨国领养的队伍。例如,在全美范围内(包括加拿大)成立的名为“孩子来自中国的家庭”(Families with the Children from China─FCC)的组织,最初就是由一些因在领养中国孩子的过程中相互结识的父母通过互联网建立的。该社区在全美各地的分支经常举办各种活动,营造一种中国文化氛围。这类活动本来就引人注目,加之来自不同地方、不同家庭的大人孩子聚在其间,其乐融融并充满亲情。有不少人因此而萌发到中国领养孩子的念头。


四、跨国领养、种族、认同政治



在美国,有些人用“引人注目的家庭”(conspicuou sfamilies)来形容跨国领养者的家庭组合(参见Hansen2002)。这是因为许多跨国领养家庭不仅“跨国”,而且也跨种族(transracial)。由于父母与子女的肤色不同,故而引人注目。因此,网上遂有了免费课程,专教跨国领养父母如何对付所谓的“骚扰性问题”(intrusive questions)。事实上,有许多被认为是骚扰性的问题,在我们看来,可能并没那么严重。而且,并非所有的问话者都是恶意或带有种族主义倾向。但美国领养父母对此就很敏感。领养父母在应付问话者所持的自保态度说明:“种族”,的确是美国社会的一大问题。

这里必须说明,不同肤色者组合成家庭在美国之所以引人注目,反映的问题实际上超乎领养和肤色本身。从表3可知,本土领养或收养在美国社会里并不鲜见,但由于本土领养多行于同种族间,当事人如不主动去说的话,一般人不容易知道。加之这种事情被视为个人隐私,人们即使知道也避免多加过问。人们之所以对跨国领养家庭感到好奇或有所议论,乃是因为亲子间肤色不同,令人一目了然。按理说,人们对此表露出的好奇实属自然。然而,有些美国领养父母对此之敏感甚至到了下意识的程度。这不能不使我们考虑到肤色在美国社会文化里的象征意义。换句话说,尽管客观上存在着种族偏见,但如果领养者本身在潜意识里没有任何种族观念的话,当不至对外人如何看待自己如此紧张。由是观之,这种对“引人注目”的焦虑反映的是美国社会种族关系(interethnic relation)的历史记忆和现实状况。

与同样有着奴隶买卖史的一些南美国家不同,美国社会的种族划分存在着“低等血统法则”(the hypodescent rule),也就是说,白人与任何少数族裔所生后代只能按少数族裔归类,哪怕后者的血缘可能仅数分之一。美国人在出生时便获得这种种族身份并终身不变(Harris and Kottak,1963;Kottak and Kozaitis,1999:9295)。由于该法则的存在,本以肤色为划分标准的种族,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个体的体质表型(phenotype)没有关系。换言之,一个人无论长得多像白人,只要有一点黑人血统即为黑人。按1930年的全美人口普查时出台的规定,这一法则甚至对黑人同其他少数族裔所生后代的种族划分也同样有效(USCB,2002:59)。这种专断的划分证明,所谓“种族”乃是一种社会文化建构。这一排斥性的归类无疑是时至今日美国社会仍种族主义阴魂不散的原因之一。

相比之下,拉美国家如巴西,虽然也多种族,但其种族问题却与美国大有不同。究其原因,乃在于巴西社会没有类似美国的“低等血统法则”(Kottak and Kozaitis,1999:98;Harris1970;Kottak,1992)。巴西社会在传统上是根据人的体质和其他生物学表型来划分种族的。根据哈里斯的报告,巴西用以划分不同种族的标志多达500 种以上(Harris,1970)。一个仅750人的村子可以有40个种族(Kottak,1992)。另外,美国人的种族身份(racial status)是与生俱来的(ascribed),而巴西社会的种族是一种获致身份(achieved status)。举例说,巴西人的种族身份可因环境不同而改变:一个人到热带或高海拔地区之后,肤色因日照强度而变深,此人遂可被归入其他种族类别。我们甚至可以这么来描述巴西的种族划分:同胞兄弟姐妹可以被归为不同种族,如果他们的体质表型有所不同。由此足见,巴西人的种族身份是弹性和流动的。另外,很重要的是,在巴西,不同肤色者所生的后代,如白人与少数族裔,并不是像美国那样,简单地划归少数族裔,而是有许多描述可供选择。因此,对是否存在“低等血统法则”的考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巴西和美国在人口统计上所反映的一些现象,例如:为什么“黑人”(Blacks or African Americans)人口在美国不断上升,在巴西却不断下降(Kottak and Kozaitis,1999:100)

诚然,巴西社会也有不同程度的种族歧视,但它所反映的却是对财富的崇拜而非其他。由于历史的原因,巴西的黑人在经济上一直处于社会底层。巴西早在1889年就取消了奴隶制,但因被解放的奴隶当时并未能得到土地或其他形式的补偿,故他们只能继续从事他们以往的工作或任何其他可以赖以维生的职业,而这些却大多为其他人所不屑做的。长此以往,形成了巴西社会带有种族区隔的职业结构。当年奴隶的后代多从事耗费体力、技术含量低、收入自然也低的工作。换言之,他们之所以遭人白眼乃在于他们比别人穷。但是,与美国不同,浅肤色的巴西穷人可以被指涉为深肤色者,而富裕的黑人则与富裕的白人同受尊敬。换句话说,在巴西,同阶层者之间不存在着美国那样的种族隔阂。美国人的种族身份是“既定的”(an ascribed status),它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经济地位而有所改变。一个人也不会因体质表型的不同而被归入不同的种族类别(Kottak and Kozaitis,1999:98101)。通过与巴西作比较,有学者对为何美国有“低等血统法则”的历史成因作了解释。早年定居美国的英格兰移民不仅多为举家迁徙而且有许多妇女。而到巴西的葡萄牙殖民者则均为商人、冒险家等。这些人有许多同当地印第安妇女结婚,自然在法的意义上认可混血后代为他们的子嗣。同样,早期巴西和美国的奴隶主都有同奴隶发生性关系而生有孩子的现象,巴西的奴隶主多令这些孩子自由,并使他们成为种植园的监工、领班等等,使他们在形成之中的巴西经济体中拥有一席之地。这种状况在美国几乎是不存在的(Harris 1964;Degler,1970;Kotttak and Kozaitis,1999:101)

巴西的例子揭示了这么一种可能性,即:具有弹性和流动的认同,以及对族裔多样性的认可与强调,对于减缓乃至最终消除种族之间的紧张关系是有益的。今天,种族隔离制度(Segregation)在美国虽早已废除,但“低等血统法则”却仍依然故我。它的存在无疑是排他性极强的种族认同赖以滋生的温床,从而使发端于殖民时期的种族主义得以阴魂不散、时有发作。“低等血统法则”的长期存在确是美国真正实现种族平等的一大障碍。

为了改变美国种族社会的不合理状况,自20世纪50年代起,美国民权活动家、自由知识分子,以及许多政治家就一直奋斗不息。美国黑人政治活动家长期以来积极地为提高和加强黑人的自尊而努力。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日益陷入越战困境, 美国国内反战浪潮骤然升高。除了各种人士通过各种正式的政治渠道反对政府的东南亚政策之外,社会上还掀起了一股反主流浪潮,美国社会的传统价值观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激进的美国黑人斗士在这一历史阶段中追寻一条分离主义的道路。他们以非洲裔为荣,猛烈地抨击、控诉美国的种族主义历史与现状,并作出了与主流社会彻底决裂的姿态,并不惜以暴力来实现全面的文化自主。代表某种美国社会政治理想的“熔炉”(melting pot)理念因此招致颠覆(Dicstein,1977;范可,2000)

美国黑人在20世纪60年代末掀起的反抗运动给美国公众留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虽然,我们很难说当时的黑人的反抗方式获得普遍同情或共鸣,但它无疑极大地使社会公众感受到种族关系的紧张及其潜在的危险,并引起对美国文化核心价值观念的重新估量。今天,我们看到的美国社会政治对族裔多样性的肯定、鼓励发扬光大不同族裔的文化传承(ethnic heritage),可视为这一重新估量的积极结果。

美国激进黑人在20世纪60年代末固然给美国社会带来巨大冲击,但由于他们在反种族歧视问题上采取的是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态度,无助于消除种族隔阂。当时,黑人自我意识的觉醒表现为一种建立在种族本质论(racial essentialism)上的前所未有的自尊,在社会政治取向上表现为强烈的分裂倾向,不仅与早些时候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 King)所倡导的种族和谐的政治理想背道而驰,而且在本质上也与今天的建设多元文化、多族裔社会的理念相抵牾,故而也招致了不少黑人知识分子的批评(Dyson,1993:xiii-xxxiii)

今天,在社会政治诉求上和认同表达上,种族本质主义已被主张族裔多样性和文化多元主义取而代之(同上揭书)。在美国民间,至少在表面上,表达和彰显不同的种族或族裔认同似得到同情和鼓励,虽然,鼓励表达族裔多样性并不限于少数族裔,但它所带来的利益只惠及非白人族群。相反,白人有时会成为施行这一利益的牺牲品。因此,在政界、商界、学界,一直有不少人反对把这种自由表达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联系起来的做法,此即备受争议的“平权法案”(affirmative-action)(范可,2000;ymlicka,1995)。但是,在事实上,许多人之所以乐于强调自身的少数族裔认同,并非为功利心所驱使,而是把它当作一种批判种族主义和建立自我的实践。因为“低等血统法则”的长期存在已使主流群体认同具有很强的、下意识的排他性。例如:生活在美国的非白人人士,无论是移民或土生土长者,总被人们下意识地期待为具有不同的文化和语言。这是为什么领养有不同肤色的孩子的美国父母,都希望他们的孩子在一定的程度上拥有其出生地的文化,或者为他们寻求一个与他们的肤色相匹配的认同。

关于美国父母如何为所领养的外国孩子建立相应的文化认同和文化习得,我已在另一篇文章中以FCC成员为例有较详细的分析与描述(范可,2004),本文恕不赘述。我们应当认识的是,对这些领养有中国孩子的美国父母而言,对美国社会种族问题的内在焦虑是他们培养孩子中华文化认同感的主要动力。他们希望藉此来建立孩子的自尊和自信,以正视日后可能因为肤色不同所引起的认同危机(identity crisis)。在这一认同建构的过程中,他们主要的是通过一系列对中华文化传承有“礼赞”(celebrating)意义的方式和途径来进行的。然而,由于大多数孩子被领养时还处襁褓之中,“他们的”中国文化传承必须是通过他们的美国养父母方可习得,因此,“人为的”(artificial)痕迹自然很明显。可是,也恰恰在于这一点,我们领略到了认同政治在美国社会的重要性。我们可以认为:对“他者”文化和认同的礼赞实际上是对“低等血统法则”的抗争;而对族裔多样性的肯定、鼓励社会公众自由表达认同和文化传承,则是对这一法则所强化的种族认同的解构。资料显示,在2000年的全美人口普查中,有16.8%的亚太裔(亚太裔人口总数为12 504 636)将自己定义为“hapas”——“混血者”(people of mixed race or ethnicity),FCC成员对此感到鼓舞(Klatzkin,2003),因为这不啻是人们对族裔多样性的理解和对固有的种族认同的挑战。


五、FCC与建构中的认同



如前面所提到的那样,美国人的跨国领养除了构成另一种形式的移民,还引发了一系列的文化和社会现象,其中,包括了各种形式的文化礼赞(cultural celebration)。当然, 被礼赞的文化自是孩子出生国度的文化,FCC的父母们为他们的中国孩子人为地营建中国文化氛围是为其例(Anagnost 2000;Volkman,2003;范可,2004)

人的社会化过程是受所处的社会、文化,以及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化建设所制约的。对于在婴孩时期有迁徙经历者而言,他或她的文化定位应取决于所成长的社会,而非出生地。这是一个“自发”(spontaneous)和自然而然的过程。在此意义上,当美国父母们要求他们所领养的中国孩子在美国社会里习得中国文化和培养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不能不说带有某种“强制性”。然而,这种“强制性”寓于娱乐之中。换言之,这种人为的过程主要的是通过某些我们可称之为“礼赞”的形式、途径来达成的。这些途径主要包括:要求孩子学习汉语、组织与中国文化有关的夏令营、举办各种中国传统的庆祝活动、鼓励孩子学习中国武术、舞蹈、乐器、水墨画、书法,以及一些传统的中国工艺,如:编织中国结、剪纸等等。由于这些学习和习得不属于常规的学校教育,且开始于学龄前(以我个人观察了解,多在两岁左右就已开始),父母必须投注大量的精力,故可视为“养育”(parenting)的组成部分,一般的美国家庭很少这么早就对孩子进行学龄前教育或智力开发(范可,2004)。

除此之外,以美国西北地区为例,FCC自1995年每年夏天都举办以中国文化传承为主题的夏令营。营中有类似中国的游园、讲座、才艺表演等等。如果农历春节的日子不与公历的周末重叠的话,他们就利用节日的前一个或紧接着的下一个周末来举办庆祝活动。其他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节日,他们往往根据所住区域安排聚会场所以庆祝。这些活动的安排往往数月前就在通讯上公布。总之,为了他们的中国孩子尽可能拥有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父母们可谓是煞费苦心。如不少父母所指出的那样,这些安排的目的无它,只为了能让孩子日后为他们的中国背景而骄傲。我们可将这类安排视为父母们为帮助孩子应付日后可能出现的认同危机所作的准备;它同时还是一种策略,为的是让孩子在自己的文化归属上多一项选择。

本质上而言,上述美国父母对他们领养的中国孩子的各种安排与中国国内家长们对孩子的课外安排有很大的不同:前者重在自信、自尊的培养而不在于掌握某种才艺,后者则将学习某种才艺当作“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因社会的种族主义语境所使然,后者则可能出自父母之间一种不自觉的竞争心理——它让人更多地联想到国家的独生子女政策和传统对孩子的期待。

然而,由于领养父母在很大的程度上是通过带有文化礼赞意涵(meaning)的活动方式来培养孩子对原有种族文化背景的自信,有的学者对这些孩子日后是否能在种族话语的语境中确实认识自己的主体性表示担心。文化批评者、人类学家安德训(Ann Anagnost)通过解读网页上的FCC父母的话语指出:由于对文化多样性的礼赞往往与美国社会的移民与种族历史相剥离,它可以导致这些被领养的中国孩子对自身种族化(racialization)过程有所误解(Anagnost,2000)。这种担忧不无道理, 因为我们不能期待所有的领养父母都对美国的种族背景有透彻的认识。可是,如果我们走进FCC社区去观察他们,我们可以发现,他们当中的许多的有识之士有着相当深刻的历史感悟;他们高度关注美国的种族主义问题。我们可以从他们发行的各种非正式出版物和通讯中体察到这一点。例如,2004年年初,FCC接到了来自系列片《成为美国人:华人的经历》(Becoming American:The Chinese Experience)的制片人的请柬,希望他们能为这部即将在全美公共电视台(PBS)播出的片子提供资料和作宣传。这是一部从华人的视角反映华人在美利坚大地奋斗历史和批判种族主义的片子。FCC认为,这是他们被亚裔社区接受的标志,并为此而深感骄傲。三月份播出之前,FCC又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其成员,要求他们不要错过收看,并希望大家看后能发表看法。从纽约FCC负责人发出的通知来看,他们甚至将自己当作“众多亚洲美国人组织中的一员”而认为有责任为整体的努力发出自己的声音(Youtz,2003;范可,2004)。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许多参加FCC的父母们并未忽视美国种族主义的过去和现在。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到中国领养孩子的美国父母是犹太人或有犹太背景。可能由于族群的历史际遇,他们对与“种族”有关的一切尤为警惕。我认为,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断不会让他们的中国孩子对美国的种族问题丧失警觉的。

诚如安德训所言,对文化多元和族裔多样性礼赞所含的“去历史化”(dehistoricization)可能带来“产生新形式种族”(produce race in a new form)的风险(Anagnost,2000)。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多元文化建设和对族裔多样性的鼓励和肯定本身就是在对美国社会历史和现实的反思基础上出现的。除了对排斥性的种族类别具解构意义外,在一个更为宽广的境遇和话语空间里,就理论上而言,它要求对“他文化”或“异文化”持理解与容忍的态度。由是观之,FCC父母们为孩子所作的各种努力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的孩子在美国的主流社会里起了某种“体现中国文化”(Volkman,Volkman,2003)的作用。孩子们和他们的父母不仅成为美国各地时常举行的目的在于促进文化理解种族和谐的各种活动和节日(fairs and festivals)的常客,孩子们的各种才艺往往还被作为代表中国文化受邀表演于各种有关场合。由于他们的积极参与,他们的出现与存在的确为美国社会了解中国的文化民情增加了另一种途径。

此外,许多美国家长在领养了中国孩子之后,都变得对中国的一切十分关注, 也由于此而对中国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因此,他们对美国媒体对中国的报道常有自己的见解。有些人在看到一些不公正或片面的报导或文章后,秉笔直书,要求传媒从业者应有公正的职业操守,以免误导民众。几年前,美国公共电视台播出由英国国家广播公司(BBC)记者以卑劣手段拍摄剪辑的、关于中国孤儿院的电视片《死亡之屋》(Dying Room);当年的人权调查报告也已“弃之于死”(Left to Die)为题,亦对中国的孤儿院做了大量负面报导。这两件事引起了许多领养父母的不满。他们为此自筹经费拍摄了一部片子,通过对加州、华盛顿州、麻塞诸塞州、纽约、新泽西州五个有着不同经历的家庭的采访,如实地介绍了美国家庭领养中国孩子和中国孤儿院的状况,回答了许多令美国公众疑惑不解的问题,以亲身经历告诉人们,中国的孤儿院和有关社会福利系统并非如BBC和人权报告所描绘的那样。这个片子在小范围内播出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制片人和一些家庭接受了媒体的访谈,麻省理工学院还将该片列入《电影里的中国》(China on Film)课程。正如制片人和FCC在该片首映式请柬上所写的那样:这部片子“从家庭的角度第一次考察了中美之间的领养问题。这是一部关于建立家庭,乃至构筑桥梁跨越文化误导和误解的影片”(谢闻莺,1996)。


六、结论



本文根据最新发表的统计数据,分析和论证了美国公民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领养实践。笔者认为,越来越多的美国公民到国外进行领养,实际上促成了某种形式的国际间人口流动,也为美国造就了一支特殊的移民。如果说,这种人口流动的方式在20世纪80年代尚属“悄然无声”,十多年后的今天已是十分“引人注目”了。通过将这一现象置于一个不断发生变化的国际政治环境加以分析,我们很清楚地看到,美国公民的跨国领养实践在不同时期所表现出的地理模式都与其时之重要国际事件发生地域相符。这表明,跨国领养所引起的人口国际间流动在实质上为社会政治因素所影响(Weil,1984)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向国外开放领养,并很快地成为最重要的被领养者输出国。目前,每年有数千中国婴孩被美国公民领养而移民美国。这一变化也与一定的社会政治因素分不开。虽然,国家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降低了人口增长率,但是这种人口控制方式与传统观念与价值之间的紧张也是不争事实。毋庸讳言,这一矛盾乃是大量“农村人口”放弃抚养“多余”女婴的主要原因。虽然,行国内领养的美国公民仍然多于行国际领养者,但二者间的差距越来越小。这种状况与两种领养途径在操作过程中的程序及技术上的不同要求有关,也与经济条件和当事人的种族观念等不无关联。今天,高科技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人们很容易获得各种信息。各个领养中介机构都建有网站以发展业务,这也有助于欲领养者舍近求远,到国外收养孩子。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大量中国婴孩的到来,在美国社会的不少社区可谓是出现了一股中国热。领养有中国婴孩的父母们组成社区,努力培养他们的孩子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感。然而,诚如一些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努力的后面是父母们对美国社会种族问题的紧张与焦虑(Anagnost,2000;Volkman,2003;范可,2004)

要理解这些领养父母们为他们孩子的所作所为,断离不开对美国种族问题的剖析。

影响美国社会种族关系的因素很多,除了历史和其他政治、经济条件之外,“低等血统法则”的长期存在无疑也是美国社会不同种族之间的紧张关系难以真正缓解的因素之一。因此,近些年来,美国各界的有识之士对族裔多样性及其传承的宣传与强调,对霸权性的种族分类极具解构意义。笔者以为,正如有些FCC成员所表达的那样,他们为孩子建立中国文化认同,目的是为了让孩子为他们所拥有的双重文化传承而骄傲。同时,由于种族问题在美国不可回避且令人沮丧,这样,就必须未雨绸缪,让孩子在心理上有所准备(范可,2004)。

对于礼赞多元文化和族裔多样性是否会因为行动过程的“去历史化”(dehistoricization)而带有“产生新形式种族”的风险(Anagnost,2000),笔者认为,这一假设应当有一前提,即:这些行动具有种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alism)的心理根源。从而,除了自我彰显之外,这些行动在实质上应是封闭和排外的。显然,FCC社区并不存在这种状况。当然,并非所有参加FCC的成员都对美国的种族背景有深刻的认识。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认为,除了历史的原因之外,美国的种族隔阂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他族裔缺乏一种文化容忍与理解精神所致。虽然,这种看法并没有回答这些问题,即:为什么有人就是不愿意去理解“非我族类”者?或者,如果有人愿意去理解的话,为什么总是热衷于找寻、论证他者与己之异之处而无视其与己之同之处呢?但是,毫无疑问,一个种族驳杂的多族裔社会无疑需要对他者的容忍与理解之精神的。事实上,FCC在为孩子建构认同的同时,也为美国社会理解和接受中国文化创造了一个特殊的空间。


 

【来源】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1:70-78.



这主要是对美国的国内领养(domestic adoption)实践而言。例如,根据2000年的普查数据,我们无法完全了解领养究竟是否在亲属间达成、是否通过公共或私人代理机构抑或是个人独立行为。因此,我们无法区分这些孩子究竟是被继父母(stepparent)、被亲生祖父母、被其他有亲戚关系的人,抑或被毫无亲缘关系的人所领养等等(Kreider2003)

2000年以后仍在继续上升。

有个与领养事务有关的网站(http://www.adoptionl earningpartners.org )用“引人注目的家庭”(conspicuous families) 来形容通过跨国或跨种族领养而构成的家庭。我在此借用该词来形容跨国领养在美国社会的状况。这一实践本身,及其引发的各种相关现象,对稍微用心者而言,可谓是举目皆是。

原文意为“因战事而易地者”(Displaced Persons)

两条法案分别为1948 Displaced Persons Act 1953 Refugee Relief Act

数据来自美国国务院网站, www.travel.state.gov/orphan_numbers.html。数据见www. Travel.State.gov/ orphan _ numbers. html 网站,亦见www.fcc.org/statistics.html

本文写于2003 年岁末。据我所知,许多人原定于当年来华抱养孩子的时间已顺延。美国的准领养父母对此的焦虑可见(Dunnewind 2003)

本文写于2003 年岁末。据我所知,许多人原定于当年来华抱养孩子的时间已顺延。美国的准领养父母对此的焦虑可见(Dunnewind 2003)

数目来自美国国务院网站,见www.travel. state.gov/orphan_number.html;亦见(Kreider2003Selman 2002)

如,尽管不鼓励单亲领养,2004年中国收养中心仍将供单亲领养的份额从5%提高到8%,见该中心网页:www.china-ccaa.org/zxwj/0212025yzb-enlish.htm

由于经济的原因黑人少有经由正式途径领养者。然而,在黑人社区里,“非正式领养”(informal adoption——指未经社会福利部门为中介的领养─笔者注)却相当常见(Kreider2003)

由于“模范少数民族”之说在一定程度与另一种对亚裔的刻板印象——亚裔缺乏政治参与热情——联系在一起,故为美国学界的左翼亚裔学者所诟病。有的学者认为,“模范少数民族”反映了亚裔在美国社会处于一种令人“纠结”(ambivalence)的窘境:在成功的同时仍是遭不公平对待和间或出现的、带有种族歧视倾向的暴力袭击的对象(Chan,1991:187)。

本文在社会关系空间的意义上使用“社区”一词,它并不一定都具有物理空间的意义。

FCC网站首页www.fwcc.org。仅在大西雅图地区改组织就有700多家庭参加;部分家庭领养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国孩子。

http//www.adoptionlearningpartners.orgConspicuous FamiliesRaceCulture and Adoption

在西雅图地区,有些领养了越南、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的美国人因难以找到相同国家领养孩子的其他家庭,而当地领养中国孩子的家庭很多且形成社区,遂加入该社区的活动(范可,2004)。

根据我所知道和认识的逾百户领养有中国孩子的美国家庭,大部分为犹太人或有犹太背景。现在已有美国学者开始对此现象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在FCC网站读到这一信息;有关学者也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披露给FCC社区,并希望父母们同她进行联系,www.fwcc.org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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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可:《500年中国移民史的一幅长卷》

[2]范可:《跨国领养——对美国人领养中国婴孩及相关现象的考察》

[3]范可:《移民与“离散”:迁徙的政治》

[4]段颖:《城市化抑或华人化——曼德勒华人移民、经济发展与族群关系之研究》

[5]范可教授《读书》杂志刊文集之:《整合中的欧洲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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