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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要求市场参与机构做好“深港通”项目上线最后准备

2016-11-27 中国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关于“深港通”于12月5日正式开通的工作安排,11月27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做好深港通业务上线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算参与人等各市场参与机构应尽快完成“港股通”资金结算账户开立及结算路径设置、风控资金安排等各项准备,并从结算业务、公司行为处理、非交易业务、技术系统及运维等方面全面做好“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上线准备。结算参与人应于12月2日前完成“港股通”技术系统上线,并于12月3日参加深交所及中国结算组织的通关测试,确保“深港通”项目于12月5日顺利上线和实现平稳运行。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交所、港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四家单位已完成“深港通”上线前的全部准备工作。就中国结算而言,在登记结算业务安排方面,公司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遵循“深港通”登记结算业务安排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与模式不变的原则,“深港通”在结算业务、换汇机制、风险管理、名义持有人服务等方面的安排与“沪港通”无原则性不同。在投资者教育与培训方面,中国结算与深交所共同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要求“港股通”参与机构认真做好投资者教育与服务工作,提示投资者了解两地交易结算业务差异,充分披露相关风险。在市场推广方面,中国结算积极参与深交所、港交所在境外(香港、北美、欧洲)、境内(深圳、上海、北京)的路演工作,开展“深港通”交流推介,推动广大市场参与者深入了解“深港通”制度和操作安排。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开通“深港通”意味着中国结算将在更大范围内为境内外市场互通提供基础设施服务。下一步,中国结算将继续深化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连互通工作,更好支持服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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