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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跨省追捕令人惊魂,事态严重,牵系你我,必须关注!

2018-04-16 谢博士 Civil Rights

又是内蒙古!


因为发文称“鸿毛药酒”为毒药,广东的一位医生居然被从广州抓捕到了内蒙古!这已经是笔者近期所听闻的第三起内蒙古警察跨省追捕事件!是可忍孰不可忍!虽然笔者并非法学专业博士,但也不得不奋键疾呼了。


我们不得不提出一个问题:各地警方的所谓跨省跨地追捕权力,究竟要不要限制,究竟要如何限制。如果各地警方的所谓跨省跨地追捕权力不加强力限制,将来你我要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之下,就不得不令人胆颤心惊了!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近期内蒙古警方的三次跨省追捕。



第一次,2017年5月20日,19岁男子罗某某在银川市滨河新区音乐文化广场“锡林浩特”蒙古包内踩踏侮辱成吉思汗挂像,并拍摄视频发布到“快手”网络平台。结果,该男子被抓到了内蒙古,在12月12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当地第一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件,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我就想问了,首先,你内蒙古凭什么跨省追捕?因为你们对成吉思汗更有话语权?其次,成吉思汗杀戮无数,凭什么被屠戮民族的后人不可以踩踏他的挂像?莫非还真的是“屠万是为雄”?


后来,有网友揭露,所谓举报人,居然是蒙独分子。



不寒而栗!



第二次,按澎湃新闻报道,“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提供的消息,3月26日网上一篇题为《伊利公司董事长潘刚或失联》的文章被大量转载。呼和浩特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犯罪嫌疑人邹某某于3月28日在北京家中被抓获”。“经呼和浩特警方进一步侦查,本案另一名嫌疑人刘某某于4月2日在北京落网”。按澎湃新闻跟进报道,邹某某和刘某某均为前财经类媒体人。


按照澎湃新闻的报道,伊利集团执行总裁张剑秋在接受采访时,将谣言的幕后指向了伊利集团一位前高管。按照报道,这位“伊利集团前高管”指的是郑俊怀。


那我们就想问了,按照内蒙古警察的做法,是不是又得有另一个某地的警察,来抓捕张剑秋?不过,很令人欣慰,我们没有看到另一起抓捕。我们看到的是,涉及到的当事人郑俊怀,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权。他委托北京市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表示自己对“潘刚失联谣言”不知情,声明表示,“郑俊怀和红星集团要求张剑秋和相关媒体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否则,将诉诸法律”。


什么叫做对法律的尊重?郑俊怀的行为便是!相比之下,内蒙古警察到北京的跨省追捕,令人非常不能理解,也无法接受。有哪一位法学高人,可以指点迷津?



第三次,也就是这一次了。谁也没想到,内蒙古警察的跨省追捕,居然接二连三,一次又一次。难道真的是食髓知味?这一次就更让笔者无法理解了。原来,是有一位广州的医生谭秦东,看不惯某个所谓药酒的夸张广告,在2017年12月发了个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没想到,他这篇阅读量仅有区区2241的文章(如果考虑同一IP重复统计,恐怕2000阅读都不到),竟被涉事企业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而内蒙古警察居然就这样,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为由,几乎横跨了中国大江南北,到广州将他抓捕!


这一次,谢天谢地,终于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大讨论,有识之士纷纷站到了台前。


按照光明网的报道,知名法学家江平针对“民事纠纷刑事化”现象就表示:


“我认为,解决民事纠纷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能够用民事办法来解决的尽量用民事办法来解决”。


“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从最根本来看它对社会是否构成了危害。如果这个行为对社会没有构成危害,或者危害不大的话,可以用民事办法来解决,何必用刑事办法来解决?”


结语


古人云,好事不过三。现在,短短一年不到,内蒙古警方已经接二连三跨省追捕,每一次都令人胆颤心惊,震撼全国。我们不得不问,是谁,给了内蒙古警方甚至各地警方这么大的权力?


我们真的必须问,因为,如果各地警方都可以动辄跨省跨地追捕,宪法所赋予中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甚至人身自由,必然会受到极大的威胁,在舆论氛围上,也将造成人人自危的局面。而各发达地区已经形成的进步氛围,亦将被各地跨省跨地追捕的警察们所破坏。这是涉及到我们要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之下的重大问题。


希望能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回复。也借此向全国各有力人士呼吁,请努力推动立法,强力限制各地警方跨省跨地追捕的权力。



读者评论

张阳 置顶

不是从事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但从学过的法律知识和电视网络上法制宣传中,所明白的这方面的知识来看,这次事件应是在民事诉讼的范畴,应该走的是民事诉讼的程序才对。执行法院的判决,也应该是在宣判之后,需要入刑的才动用警力,只执行民事责任的话,动的也应该是执行庭的法警。跨区域执行,也应该与被执行人所在辖区的公检法司主管部门沟通才合适吧,不然人家辖区人民莫名其妙的不见了,那不是又给人家凭空增添一个失踪案来?人家的家人不见其归来,不知所踪和所为何事,岂不是要感到莫名的恐惧?这样的事情多了,民心惶恐,又何谈安定?团结?法制社会又如何形成?习在十九大的讲话,一定要认认真真好好学习,建立和维护法制社会不是口号,而是必须踏踏实实落实到思想和工作中去。


大漠老刀

在刑事案件中,跨省抓捕犯罪嫌疑人无可厚非,只需要和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就行,但奇怪的是这三起案子怎么就能成为“刑事”犯罪?难道说踩踏一个古代蒙古人画像就可以入刑?质疑一家企业的酒对中老年人有危害作用可以入刑?那网络上那么多恶毒攻击抹黑咒骂党和政府、国家政体、恶毒咒骂抹黑造谣开国Ling Xiu的家伙,是不是更应该抓起来判重刑?


冇嘢讲食货研究员之川岛疯子

虽然对毛不感冒 不过那个蒙独能举报 那么汉人是不是也能举报他 然后让湖南警方去蒙古捉他 如果有侮辱孙中山 那么广东警方是不是可以去蒙古捉人


兰芳

其实此事关键字不在跨省,而在追捕,或者说追捕的对象和事由。追捕对象如果是杀人犯,那这就是高效英勇行为;反之,文中提的这些追捕,即使在内蒙区内,难道就不应该引起关注吗?跨省只是把事情暴露在了全国的视线下了而已。


孺子牛(老荆)

权力不能成为官商为所欲为的工具,权力更不能成为专门镇压迫害民众的砍刀!要知道,权力属于人民!


Ben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内蒙警方这么频繁地出现在其他省市抓捕是否有滥用警力之嫌?特别是所谓的踩踏成吉思汗像而被判刑的这一点令人失望,难道民族稳定高于一切?对于成吉思汗历史自有公论,没必要总是为了维稳跟着主流媒体给予人物定型。


桃园早春

牟取暴利,捞取名誉,内蒙和许多地方的警察,已经蜕化为无视法律法规、践踏公平正义的看家护院的打手和帮凶。



参考阅读


关于“侮辱成吉思汗”一案,不得不说的话

http://www.xieshudeng.com/a/20171217/36218.html


伊利董事长被传失联后警方再抓一人:涉造谣被刑拘

http://news.sina.com.cn/o/2018-04-03/doc-ifyteqtq3443001.shtml


伊利前董事长郑俊怀否认与潘刚失联传言有关,希望其遵纪守法

http://www.sohu.com/a/227738935_260616


吐槽药酒遭跨省抓捕: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

http://new.qq.com/omn/20180415/20180415A0L4P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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