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女子违停收罚单后在朋友圈辱骂交警 “换”来8日拘留
因违停被贴罚单,情绪激动之下,乌鲁木齐这名女子在社交平台辱骂交警,她此举“换”来了8日行政拘留。警方提醒,网络是公共平台,网民一定要理性发言,切勿触碰法律的红线。
12月13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头区交警大队了解到,12日,一条辱骂交警的截图在社交平台被转发,“××一样的头区交警,这是本命年来临前的红色预警么?”并配有违法停车告知单的图片。此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引起了头区交警大队的重视,随即向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区)石油新村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根据相关信息很快找到了发布者——23岁的冯姓女驾驶人,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原来,12月11日17时07分,冯某在鄱阳路因违停被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因被处罚很生气,为发泄心中不满将民警的罚单上传到社交平台,并发表了侮辱交警的言论。
冯某告诉民警,当时自己一时情绪激动,就在社交平台发了这条信息,面对派出所民警,意识到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她很后悔,并予以了删除,但是她还是得为自己的行为接受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终,冯某被处8日行政拘留。
“鄱阳路是市民反映违停现象较为严重的路段,我们对该路违停治理比较严,也是为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本是正常执法行为,却不被理解还受到辱骂,让实在是又气愤又难受。如果对我们执法有意见,哪怕当面提也好过在社交平台不负责任地侮辱谩骂。”头区交警大队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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