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带一路”
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利于‘‘一 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此机制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分析国际上现有制度的运作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一套同时适用贸易与投资的规则。相关规则应强调调解与仲裁的结合、保持较高的透明度、尊重缔约方的原意,并将之作为争端解决机构审理案件的原则。同时,同一案件的调解、仲裁和上诉过程应由不同的专家负责。这既可体现东方文化的特点, 又可解除西方社会对调解与仲裁不分的疑虑。
一国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的终极体现方式就是 使其他国际行为主体心悦诚服地接受或者不反对本国所推行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目标,控制国际游戏规则,控制议事日程(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权),最终控制国际事务博弈的结果。
建议‘‘一带一路”海 外投资项目应该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