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现代建国进程中的革命 ︱ 中法评 · 思想库府

2016-06-06 任剑涛 中国法律评论 中国法律评论

 

任剑涛
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

革命是现代社会变迁最剧烈的方式。现代建国与现代革命内在联系在一起,现代建国的革命宿命因此定型。本文以英国、美国、法国、俄国与中国五场具有世界意义的革命共同性与差异性为视角,审视现代建国的革命动力机制,揭示革命运动与现代建国紧密关联的国际趋同特质。本文认为,若试图将革命重新收缩成致力建构现代立宪民主国家的有限度社会行动,必须在革命后适时启动后革命机制,促使国家走上以革命方式建构现代国家的正常轨道,真正让革命坐实它的既定规范目标。


对现代建国而言,告别革命、走向立宪、实行宪治,是一个革命不至于陷入恶性循环的递进过程。就此而言,革命后的告别革命,只有方式上的差别,而没有告别还是不告别革命的不同。拒绝告别革命,就无法真正走出导致革命的危机处境,就一直在为下一次革命准备条件。革命的效能终究是有限的。唯有那些有效地把革命限定在约束国家权力,促其依宪运作的目的上,革命才能真正奏效。


因此,革命必须落在和平、理性、有序、按周期进行权力更迭的直接目标上,革命也才能发挥建构现代国家的实际效用。革命不能单纯以好新鸯奇的心理去推动,更不能以幼稚的好高骛远心态去对待,而必须以务实的眼光去衡量、去规范。革命者必须尽一切所能地将革命收缩到政治权力领域之中,将肆意蔓延的革命洪流规范到建国的既定渠道中去。由此,革命与现代建国的积极关联,才能浮现出来,也才能确定下来。


革命是讨论现代建国必须重视的话题。这不仅因为革命总是发挥着最终成就现代建国的作用,而且对任何现代国家来讲,政治家应对革命危机、稳定国家机制的尝试,也是展现政治家技艺的重要面相。


审视自1500年正式开启的现代建国的世界历史进程,可以发现,现代国家建构的内在动力蓄积已久,开始发挥全面挣脱传统国家的力量:一方面,传统国家的征服逻辑,仍然构成现代建国的世界历史画面,拿破仑的欧洲战争,是为明证;另一方面,英国之外的世界各国,受迫也好、主动应变也好,先后走上现代国家建构的轨道。不过,无论这些国家步入现代轨道的早晚,都经历过一场或激烈或温和的革命运动。在现代国家绵长萌芽、缓慢生长与豁然诞生之际,革命均可能成为它的“催产婆”。


革命“推翻既有秩序,与国家权力从一个领导集团向另一个领导集团的转移有关,也与社会和经济关系的激进重组有关。” 它是现代国家最终成型的最强劲动力。从英国、美国、法国、俄国与中国五场具有世界意义的革命与现代建国的关系来看,呈现出革命与现代建国的孪生关系。从五场革命的共同性与差异性视角,审视现代建国的革命动力机制,足以发现革命运动与现代建国紧密关联在一起的国际趋同特质。


现代建国似乎有一个革命宿命。通过革命搭建起来的国家架构,现代蕴含却是需要检验的。不同国家的革命,有其各自的不同导因、相异的历史背景、相别的历史合理性。不能否认革命的正当性,民众永远保有革命的天赋权利。只要国家政权不尊重人民主权,人民就有充分的理由革命。但关键的问题是,革命与建国的关联,需要革命坐实在解决现代建国的主题上。一旦国家在革命后失落了这一主题,革命归于失败。一场成功的革命,需要以现代建国的成就来标示。



现代建国的革命宿命

现代建国都是革命的结果。但革命的能指与所指,差异甚大。就革命的复杂指向而言,并不是所有形式的现代革命都与现代建国联系在一起:或者使两者在动机上疏离,或者让两者在结果上对立。


从前者看,处在现代变迁的世界大势中,革命的动机就应当是建立现代国家。不过,将现代世界的主要革命运动稍加巡视,就可以知道,以建构现代国家为起点的革命,走向了千差万别的实际动力机制。尤其是革命成为仅限于自身正当性呈现形式的社会运动的时候,革命的动机就仅是为革命而革命。革命不仅没有革除旧的国家机制的弊端,还难改自身的积弊,陷入了幻象之中,无以自拔。


与此同时,陷入自身幻象的革命运动,将革命推到了一场社会变迁所不可企及的高度,试图以此作为人类进入绝对理想的政治状态的手段。从后者看,现代革命在形式上仅具有由暴力驱动的政权交替的共同性。在被视为“革命世纪”的20世纪,直指现代建国的革命,并不在多数;只求进行政权变更,抑或是彻底打碎国家机器的革命,则占据革命的大多数。


革命本是促使新旧政权交替的剧烈社会变动,新之于旧,本应具有某些规范含义,即将传统的专制国家推进到立宪民主的新式国家;但不能不承认,在国家演进中发生的、具有这些规范含义的革命,为数甚少,尤其是当人们将这样的规范含义确定在现代立宪民主国家的刚性意义上时,革命所建构起来的现代国家,简直就属于凤毛麟角。


致力于建构现代国家的革命,之所以在后果上出现如此巨大的差异,是因为与革命紧密相连的两个目标多半会出现方向相反的运动。


一是与国家权力体系重构的紧密关联。革命常常导致仅止于打倒旧政权、建立新政权,或坚决打碎旧政权、建立崭新权力机制的分野。这就为革命预设了国家权力建构的不同路向,必定造成不同类型革命运动的结构性差异。


二是与国家建构的社会根基改造相关。革命始终依赖于新旧政治家或相对和平,或极端暴力的政治博弈。一旦革命成为新政治家全情施展自己政治家技艺的社会手段,那么革命一定会无限扩展边界,将革命的对象从旧政治家转变成为社会的陈规陋习。于是,革命成为移风易俗、升华人性、驱人向善的道德净化过程。不同的革命运动呈现为完全歧义的状态,也就在情理之中。


现代国家之作为超越此前一切政治建构的、最复杂的政治社会,是社会一政治革命的产物。现代革命运动与建国的关系,具体投射在现代建国的三个重大时刻:国家应当统一、国家必须强大、国家必予规范。革命建国的政治领袖们总是试图“毕其功于一役”,但革命的结果,事实上总是很难在三个建国时刻的同时呈现上一蹴而就,一举实现现代建国目标。




这就意味着,现代建国总是会呈现其与革命相伴随的宿命:一个国家,当其处在国家统一的关键时刻时,革命总是能够发出统一国家的强烈号令,让政治共同体的成员们投入其中,或反对国家统一的内部敌人,或反对妨碍国家统一的外部敌对力量。当一个国家处在寻求强盛的关键时刻,需要聚集国家所需要的稀缺资源,革命又成为推动国家迅速强盛的动员手段,让国家的领导力量与普通成员投入移山填海的浩大运动之中,以此催生一个强大国家。当一个国家以革命实现了统一、走向了强盛,最后需要坐实在规范国家的平台上时,不动用革命的手段,似乎很难将国家推向一个规范状态。


此时的革命,要么发挥临门一脚的作用,真正将国家落定在立宪民主的平台上;要么发挥摧毁革命机制的作用,让国家焕然一新,步入规范建国的轨道。总而言之,革命始终与现代建国的关键时刻相伴随,不仅会在现代建国的三个关键时刻之各个关键点上出现,也一直伴随现代建国三个关键时刻连续或间断呈现的全过程。革命与现代建国,就此内在地联系在一起。


为什么现代国家处于现代建国的革命宿命之中,逃不掉革命的命运呢?这里的所谓“革命”,因其与现代建国的关联,指的是社会政治领域翻天覆地的结构性变化,不是指宽泛意义上的革命。“革命”这个概念,在现代背景中使用得太普遍,以至于人们对诸如技术革命、科学革命、社会革命、心理革命、精神革命、性革命这样的用法熟稔于心。与建国联系在一起的革命,与如此诸类的革命概念所指,大不一样。革命与现代建国的关联性,在革命上是指促成现代国家形式与规范结构的政治变迁,在国家形态上是指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跃迁。


国家的演进史告诉人们,步入现代阶段,传统的三个国家形态,从不同路径走向了现代国家形态。现代国家的兴起与兴盛,究竟是不是由革命发生催化的作用,是一个需要单独描述与分析的问题。一个值得人们高度关注的现代国家现象是,每一个国家在创制现代国家的关键时刻,非经一场革命,便不足以挣脱传统国家形态,正式落定现代国家建制。


这首先是现代国家萌生、发育、壮大与正式降生的历史事实。对此,一个简略的回溯,就足以让人们承诺这一历史事实。一方面,所有现代国家确实依赖革命这个“催生婆”,尤其是具有世界历史影响的新生现代国家,更是完整证明了这一点。


另一方面,一个国家,即便它最早呈现现代国家的轮廓,但由于这个国家没有浮现现代建国的革命运动,或者说没有足以造成一场催促现代国家降生的革命,结果这些国家不得不付出漫长的时间代价和曲折历程,才能建成相对规范的现代国家机制。这是两个高度相关的现代建国事实,需要在分别叙述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由此凸显革命与现代建国的紧密相关性。


现代国家的兴起,具有两个切近的面相:


一是相对于挣脱基督教世界社会而起的民族国家面相;
二是相对于国家及国家政治分权建制而起的立宪民主国家面相。


前者构成现代国家的形式结构;后者构成现代国家的实质结构。一个规范的现代国家,两个面相,缺一不可。但现代国家兴起的世界史进程早已向人们表明,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呈现出现代国家的规范面相,不同国家建构现代国家的尝试,常常停留在现代国家的形式结构上面,而无法向前迈进。


仅从西方现代国家历史来看,如果先不计英国那样偿付极其漫长的时间代价,而慢工出细活式地创制第一个规范现代国家原型的话一这种不计,是因为英国创制现代国家的漫长前史,实在是过于“奢侈”,以至于其他国家完全无法想象重复相应进程;同时,也是因为英国处在相对独立的地理环境之中,甚少让国家处于紧张的内外竞争环境,因此可以不紧不慢地聚集现代国家的要素,直到1688 年光荣革命将英国一下子推进现代国家的大门。


此外,引人瞩目的创制现代国家之国家历程,大多以欧洲大陆分利性国家的兴起为起点。像率先实现国家统一的葡萄牙和西班牙在世界范围内攻城略地,开辟出一个世界范围的发展天地的国家举动,就成为现代国家兴起的时间与事件标尺。


但葡、西两国甚少将掠夺来的资源投入现代国家建构,制度创新乏善可陈。葡萄牙的授权征服模式,让它在本国领土范围之外得到广袤的土地,哥伦布与达伽马在美洲和亚洲的征服,为葡国掠夺了大量财富。但不断的征服严重损害了葡国的肌体,在国际竞争中先是与西班牙平分天下,最后则败给了后者。


西班牙的崛起,稍后于葡萄牙。但当后者意识到殖民地能给国家带来大量财富之后,国家的野蛮掠夺行径足以跟葡萄牙一拼。这使西班牙迅速崛起为世界强国,称霸当时的世界。但好景不长,随着西班牙国内矛盾的突出,国际竞争力受到严峻挑战,西班牙最终沦为欧洲的二流国家。


随后在17世纪崛起的荷兰,以其颇具天分的现代商业贸易能力,迅速成为欧洲最繁荣富庶的国家。但荷兰国内政治力量的不和,使其无以建构起一套现代国家制度,因此在对外竞争上逐渐乏力,迅速丧失大国地位。尽管荷兰人的现代建国理念与制度尝试,不乏可圈可点之处,但朝现代国家方向迈进的力度与政体绩效,却不足以为国家立规,更不足以为现代世界垂范。可见,曾站在现代建国领先位置的葡、西、荷三国,由于缺少建国的革命因素,相应缺少促使现代国家豁然降生的一场革命,它们终于还是无法成为现代建国的样板。


只有在随后崛起的国家那里,国家内部集聚起来的现代国家革命要素,复加一场革命运动,现代国家的特质才得到鲜明凸显。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当属英国。一般认为,1215年英国贵族跟国王达成妥协,签署《大宪章》,是英国建构现代国家肇始的标志。


循此起点,英国经过漫长的现代国家要素积累过程,并在社会的点滴变迁中逐渐浮现出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现代机制,最终在 1688年光荣革命后完成了现代国家的构造。


这不是说英国人在建构现代国家过程中特别有耐心,而是旨在言明英国人并不寻求突如其来的国家转机,他们完全是在不经意中逐渐累积现代国家要素的。不过,即便如此,英国人最终还是以一场从流血革命始、以光荣革命终的奇特革命,完成现代建国的任务。


英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第一个规范意义上的现代国家,首先与它长期积累的现代国家要素具有密切关系,它所孵化的农业革命与工业革命,所累积的社会结构变革要素,所立定的打破集权之政治惯性,使“英格兰有了一个自治的、制度性的经济体系,伴随着活跃的市场、大量的商贸活动、发达的制造业底盘、货币的广泛使用、细致的劳动分工。


而且,英格兰有了一个统一的、自治的、广受尊重的法律体系。英格兰也有了一个与其他领域分立的政治体系,其中包含一位受制于法律的君王、议会上下两院、下放到地方的权力、有效而又比较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 在陷入1640年流血革命之时,英国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完全不同于欧陆国家的现代国家了。由此可以断言,一个国家积累的促使其现代转轨的革命性因素,是让该国的国家建构发生革命性转变的深厚土壤。


不过,即便如此,英国还是离不开一场革命,以便将国家推向规范现代国家的正轨:这是因为,一方面,“羊吃人”的市场经济暴力,显示出规范现代经济权力的必要,非经立宪民主革命,足以规范经济暴力的政治权力无以呈现;另一方面,君主制与民主制的共生体系,必须清理出一个权力主次顺序,才足以使国家权力更为顺畅地运行。非经一场政治流血革命,不足以将国家权力落定在现代立宪民主政体平台之上。


1640年英国的流血革命,证明即便是像英国那样渐进积累现代国家要素且经已凸显现代国家轮廓的国度,也必不可免地借助短暂的流血革命实现权力交替。尽管这样短促的革命并没有实现君主制国家向虚君共和制国家的转变,但显然已经为1688年光荣革命出场,并成功实现国家现代转变准备了充分条件。


唯一无二的原生现代国家——英国,尚且需在现代要素经久积累的基础上,加上一场革命发挥临门一脚的作用,将国家踢进现代大门。后发现代国家内部集聚的相互激烈冲突的现代国家要素,就更是无法自然理顺出一条步入现代国家的通途。现代世界历史上最引人瞩目的五场革命,就这么先后出台,书写了引人瞩目的革命建国世界史。


五场革命,卷入的人数,一场比一场多;激烈的程度,一场比一场惊心动魄。现代建国的世界史,何以会呈现这种革命的宿命?原因很简单,现代建国乃是一场全方位规范权力的政治变迁过程,这一变迁,充满了权力争夺的风险与规范权力的艰辛;因此,它同古代国家一样,非经革命,不足以重组权力。因此,凡涉国家权力的重组且遭遇新旧权力胶着而难决进退,革命就会登上历史舞台。这是现代建国与古代国家重建都会呈现革命宿命的最重要原因。不过,现代的革命建国与古代以革命重建国家,有着结构性的差异。



五场革命:
从现代先发国家向后发国家蔓延

从现代建国与革命的关联史来看,革命首先是先发现代国家据以诞生的特殊政治转变模式,然后才成为后发现代国家建国的基本方式。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革命形式,先发国家的革命或者有条件模仿这一革命形式的国家,都不会累积过多而难以消化的革命因素;因此,即使发生革命,也都是可以控制范围和烈度的革命。后发国家的革命,不仅是因于国内集聚现代国家要素的突兀对峙情形,而且也限于对先发现代国家革命的模仿。在原生革命与模仿革命之间,不仅在结构上迥异,而且在功能上也截然不同。


五场革命一英国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俄国革命与中国革命,在时间上具有先后继起的特点,在革命范围上显现出越来越广泛的扩大化趋势,在革命采用的手段上体现出越来越激烈的特征,在革命的目标上表现出越来越宏大的征兆,在革命的后果上浮现出越来越超出革命群体控制能力的特性。


正是因为如此,五场革命似乎没有理由放在同一个革命话题中等量齐观,但这并不等于说五场革命就没有可以比较的理由。如果人们试图将五场革命放置在一个参照系中评价,那就必须首先找到这五场革命的共同点。从五场革命的目标上,人们确实可以发现,发生于英国、美国、法国的三场革命,最高目标是要建立现代立宪民主的政治机制,而俄国与中国发起的后两场革命,最低目标也是要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以抵制帝国主义的入侵,或变成帝国主义世界体系中被瓜分和剥削的一部分。


不过后两场革命还为自己设定了中期、长期和最高目标:分别将持续不断的革命安顿在争取国家发达,成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人性齐头并进的先进社会主义国家,最后进入高度发达的、消灭了阶级与国家的共产主义社会。显然,在革命的最高目标上,无法对五场革命进行比较,因为前三场革命缺乏相关目标设定。因此,只能将五场革命放置在低端目标上加以比较分析。在这一点上,五场革命才在实际的现代建国绩效中体现出可比性意义上的差异性。


与前三场革命不一样,后两场革命所在的国家,乃是相对贫穷落后的欧洲国家和亚洲国家。指出这两个国家的洲际隶属关系,是意图指明,作为欧洲一亚洲国家的俄国,尽管属于其所认同的欧洲地域最落后的国家之一,但现代工业还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现代观念的传播、接受和消化,远远超过后起的亚洲国家。隶属亚洲国家的中国,其现代成长历史甚为短暂,现代要素的积累明显薄弱,传统国家的拖累显著沉重,现代转变的难度明显更大。


俄国可以说是法国大革命精神的直接产儿,这不仅是从拿破仑发动对俄战争意义上讲的,这一战争让俄国在血与火的现代接触中,领略了何谓现代;而且是从俄国自身的现代发展接受法国现代理念的意义上讲的。尽管后一方面所谓的接受是借助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阐释的法国理念。而中国一向被视为是仿效俄国革命的产物,尽管这样的断定多少忽略了中国革命的内在动力。


不过,国际学术界似乎习惯于“根据法国革命解释俄国革命,或根据俄国革命解释中国革命”这样的研究习惯提示人们,法国革命对后两场革命所具有的示范效应。 但后两场革命除开在现代理念的局部来源上直接搭挂上法国大革命之外,在革命试图同时实现社会风气净化与政治权力重建的目标上相似以外,二者革命的本质属性,有着重大的差异:俄国革命乃是一场国家主义者—发展型革命复加无产阶级—共产主义革命,中国革命在完成政权重建之前,基本上是一场民族解放式革命;完成革命后,具有一种类似俄国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革命意涵。


两场革命所依托的国家先进与落后的发展态势,明显不同。但恰如论者指出的那样,以法国大革命为中间点,甚至是连接点,可以通观它之后发生的两场革命所具有的高度关联性。“法国与中国革命——是我比较的三个案例中的两‘极’——之间的差异并不如它们之间作为对比的时空和文化背景所显示的那么大:法国革命与早期欧洲自由主义革命的相似性没有那么多,中国革命与第三世界民族建设(nation-building)革命的相似性也没有那么多。 


法国革命实际上在很多重要的方面明显有别于17世纪的英国革命,而更类似于中国革命和俄国革命。农民的反叛在法国革命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革命的政治后果是更为集权、官僚化,而不是建立一套自由主义的议会制政体。至于中国革命,如果把它看成是一种20世纪中期新国家建立的革命,从它自己的历史时期来看似乎是太短视了。


中国曾经拥有一套帝国性旧制度,其文化与政治史可追溯到几百年以前。而且,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革命,最初始于1911年上层阶级反对专制君主制国家,不像法国那样始于贵族的反叛。此外,中国革命最终导致了一个发展导向的共产主义政权,这个政权更类似于革命后的苏联政权而不是当代的第三世界的非共产主义政府。”



革命建国的特征

现代建国最具有代表性的五场革命,大致归为两种类型:前三场“资产阶级”革命和后两场 “社会主义”革命。五场革命,建构起了两种类型的现代国家:“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 国家。两类国家,立定在两种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之上:民族一国家(nation state)和政党一国家 (party state)。前一国家形态的规范形式,是立宪民主国家;后一国家的规范形式,还有待呈现。


撇开五场革命各自的直接成就和间接后果不论,仅从这五场革命本身来看,仍有一些共同特点值得归纳总结。需要确认的是,五场革命所呈现的革命运动与现代建国关联的具体特征, 明显是不同的。不过,先按下这些不同不表,对五场革命在五个国家呈现出来的共同性进行描述分析。之所以需要勾画五场革命的共同性,乃是因它们都是重大现代事件;人们只要试图理解现代,就必须理解这五场体现现代性特质的革命运动。在它们据以发生的具体理由背后,隐隐约约让人觉察有些共同的东西,这正是驱使五场革命发生的深层理由。


以革命手段实现现代建国,也许是理解五场革命的最大公约数,但这似乎不足以完整呈现五场革命的共同性。因为以革命建国,只是在直接目的上展现出来的共同点,何以五个国家乃至几乎所有国家都免不了一场革命,现代国家的轮廓才有望清晰地呈现出来呢?经此一问,可以省悟,即使要以革命和建国的关联来说明五场革命的共同性,也需要进一步分析。


循此思路,我们只能从革命的形式结构上勾画其共同性。所谓从形式上勾画五场革命的共同性,不是完全撇开其实质结构、仅着眼于现象上类似的地方进行描述;而是不拘执于五场革命的具体动机、实际过程和最终目标,仅就它们结构上的共同点进行归纳,以助人理解五场革命何以都是性质相同的“现代”事件。


首先,五场革命的直接目的都是建构现代国家。五个国家对现代国家的体认,在五个不同群体之间相当不同;但针对旧制度、老官僚展开的革命行动,都指向了现代建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就是因为这五个国家在革命之际,都处于一个旧的国家权力体制试图压制新的国家体制的状态一一英国的王权专制,已经无法与新生的国家机制并存。


后者的革命诉求趋于激进,就更是无法忍受前者的高压。英国光荣革命之肇始于内战,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掌握国家权力的旧制度人格载体,是绝对不愿意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 即便当时的英国, 已经积累现代国家要素既久且厚,但临门一脚还得仰仗革命,才能实现国家权力的交替,让新生的现代国家呱呱坠地。美国人致力建构现代国家的压力,来自宗主国而非殖民者,且恰恰是殖民地试图摆脱宗主国的压榨,成为一场革命的直接动力。这让美国革命带有了民族建设与国家建构的双关意味。


绵延数年的独立战争表明,美国无法免于一场革命而顺畅地进入现代国家的行列。革命,在美国仍然成为启动现代国家闸口的强大动力。正是由于支持美国革命的法国人,看到了革命建国的强大驱动力量,因此在法国国内矛盾丛生,帝制运作绩效低下且致力搜刮掠夺,第一、二等级对第三等级态度傲慢,以至于让第三等级充满极端的政治不满,具有掀起一场革命的高昂热情和投入革命的积极行动愿望。法国要进入现代国家队伍,非经一场疾风暴雨式的革命,不足以成事。


俄国革命的发生,也正是由于国内迅速积累的现代因素与既有的国家体制发生巨大冲突。 即便这样的对立性因素很大可能是积累在旧制度的总体代表者和新国家的观念人物之间,但也足以让现代国家建构经历一场骤急的革命洗礼。当时的俄国,从整体上讲,处在帝制与农奴经济的僵局,由国家权力强制推行的工业化,让工业化的阶级阶层载体与沙俄帝制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这样的体制矛盾,让俄国人在接触西欧的现代文明之余,心生学习西方与超越西方的畸形压力。


而这种畸形的社会心理,投射在沙俄当局身上,变成了对牺牲革命力量想方设法的镇压。1905年的革命,就已经预设一场更加巨大的革命风暴即将来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将俄国国内矛盾充分暴露出来的时候,以颠覆沙皇制度、打造崭新国家机器为目的的1917年革命,成为催生新国家的“助产士”。革命催生了一个新俄国。中国革命就更是在必须推翻“三座大山”的情况下发生和演变的。


革命建国的理念,无论是在孙中山那里,还是在毛泽东那里,都得到了自觉的表述。只是由于论题主要限定在西方政治家技艺传统上,就不对中国革命进行深入讨论了。新旧国家交替之所以必须借重革命,就是因为谁掌握国家权力的总体性归属,是没有兼容性的,分别代表新旧国家机器的新旧政治家只能诉诸革命,一决高下、一定进退。这也正是五场革命都呈现出政治家攻防胜败、各擅胜场技艺的精彩地方。


其次,现代建国在革命形式上也有它的共同性。所谓革命形式上的共同性,是指五场革命都曾通过血雨腥风的暴力斗争展开革命过程。人们常常认为英国人很温和,讨论英国革命也仅着眼于“光荣革命”,不谈1640年的暴力革命,且将之视为英国内战。这是对英国革命总体进程的人为切割。


即便克伦威尔领导的流血革命算作英国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也可以说明,光荣革命之发生,是少不了一场血腥的、推动国家权力新旧机制更替的序幕的。只不过由于英国积累现代国家的要素,既是渐进的,又是大致和平的。因此,整个国家甚少嗜血者煽动的余地,人们普遍对血腥革命没有好感,甚至是加以拒斥的。故而作为英国光荣革命前史的流血革命,就此丧失了纳入革命史的理由。但这并不能说明英国建构现代国家完全是兵不血刃、刀枪入库的宁静过程。


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1642—1646年的英国内战,以及由此引发的英国国内政治力量的变局,人们就无法理解英国何以会出现1688年的光荣革命。后起的美国革命,在12州代表汇集费城制定宪法之前,整个独立战争之血腥、牺牲之众多、战事之胶着、外交之纵横,都十分引人瞩目。革命独立战争经年累月,代价沉重。“从列克星敦的第一枪算起,战事共经历了八个年头。在这一场冲突中,有二十五万美国人此起彼伏地在不同的时间和阶段拿起武器来为自由而战斗。” 但美国人以流血流汗展开的独立战争,确实开创了一个革命建国的新局面。


这一局面,正是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所赞许的以自由立国的崭新“开端”。法国大革命的风雷激荡、人头落地,成为这场旨在建立现代国家的革命运动最让人心惊肉跳的地方。而俄国革命就更是工农暴力革命的典型,毋庸多言。革命的政治家们对暴力从排斥到颂扬,也可以让人们从中窥视政治家在持有不同革命立场时,对革命建国引入暴力所持有的疑惧或拥抱态度。不过,确实没有绝对排斥暴力革命的现代建国者。这是革命必定先期确立敌我阵营所注定的事情,加之旧制度与革命之间围绕权力归属,甚少调和余地;于是,流血革命的出场就是势所必然的事情。


再次,五场革命在社会动员机制上也呈现出某种共同特性——底层动员,似乎是革命建国所必不可少的功夫。无疑,这种动员的幅度和程度有明显的差异。但现代的革命建国,无论是经过长期累积起来的现代国家因素的最后建国行动,还是经过一次性暴烈革命建构起来的现代国家,都有一个明显的底层社会动员过程。


英国革命的底层社会动员,不是一个迅疾的社会动荡所激发的状态,乃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变迁过程。因此,进入实际的革命过程,也就是从所谓内战阶段到光荣革命时期,英国似乎没有出现此后革命建国的那些国度必不可免的社会震荡。但这并不意味着英国的革命建国,就完全没有底层的社会动员。如果说这一动员存在于长期的剥夺底层社会,因此让整个英国社会一直浮荡着改变现状的公众意欲之中,那么在革命时期,内战卷入的民众之多,完全超出古代英国任何一个时期。


在王党与议会党之间的高层争执中,双方都在书刊检查制度中止以后,出版了大量各自张扬和宣传自己政治主张的小册子。这些小册子的读者,自然是社会公众,尤其是那些新生的中产阶级分子。小册子将几乎所有英国遭遇的社会政治问题作为主题,如法律、税收、臣民、自由、宗教、土地、贸易、官府和财产等。


在这种氛围中,权力从国王和贵族手中转移到平民手里的革命,似乎无以避免。其中,尤以掘地派的兴起,说明英国革命中底层社会动员的效果。激进主义的言论与行动,往往是革命动员搅动底层社会的直接反映。权利哲学,在革命中成为完全取代权力哲学的社会思潮运动趋势。即便是1688年的光荣革命,也是在威廉和玛丽发表了一份《权利法案》后才让他们接受王位的。可见革命的社会动员已经形成了制约革命建国走向的现代政治气氛。


美国革命时期的社会底层动员,可以从独立战争时期鼓吹北美殖民地与宗主国英国之间不可化解的矛盾,以及革命中和后革命阶段立宪建国的两个角度加以了解。就前者而言,独立战争前夕,以狂热的献身精神、捐献出所有身家支持独立革命的人士,就煽动人们对英国不满的情绪,并安排暴民游行示威,敦促殖民地议会蔑视英国议会的权威。而就“波士顿大屠杀”案所做的文章,就更是具有掀起仇英民情的效果。崩克山战斗后大陆会议制定的殖民地自由权利宣言初稿,简直就是一份激发民众抗英的檄文。


尽管后来的修改稿将威胁与妥协塞进了同一个文件,但动员社会的基调并没有根本的改变。此后的立宪,尽管是12州的代表激烈争吵、往复协商的结果,但《联邦党人文集》的出现,旨在向公众阐释新宪法的精神,普及革命后立宪建国的基本精神,帮助公众理解宪法条规的含义,促成公众形成立宪建国的共识,显而易见地是一次社会动员运动。


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动员是最令人瞩目的。对此,托克维尔的分析是最到位的。他指出,法国大革命中之所以文人政治思维泛滥,就是因为文人们以竭力煽情的笔触,炮制漫天飞舞的政治小册子,制造大革命的精神氛围。这是一种拒斥自由、只求民主,拒绝责任、张扬情绪,只计动机、不问后果的社会观念意象。 


文人们没有任何政治经验,但却有极为高昂的政治热情;文人们没有具体的政治能力,但却有不可遏制的抽象政治热衷;文人们没有起码的规则意识,但绝对不乏随意创新的飞扬意绪;文人们没有创制制度的打算,但却基于普遍思想着力于不受限制的创新。在这样一批人的肆意煽动下,法国人完全进入一种情绪失控的政治兴奋状态,革命确实成为一把扫荡一切的大扫帚。


法国大革命的社会动员方式,预制了俄国革命与中国革命的底层动员模式。由于马克思主义对理论掌握群众所具有的巨大政治效用的高度重视,后两次革命中的宣传风暴,以及由此掀起的革命惊涛骇浪,与法国相比,完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最后,革命的发展方向总是寻求权力转移、回归秩序状态。五场革命本身,都是摧毁旧有秩序、建国新兴国家的尝试。无疑,不管是英国的光荣革命,还是法国的大革命,抑或是苏俄的十月革命,宣告旧秩序的终结,是革命之所以发生的直接动力和当下成就。但短暂的英国革命、绵长的法国革命、持续的俄国革命,都不以革命自身为目的,而以权力的转移、秩序的恢复为基本指向。


从前述英国革命中可以得知,即使掀起了流血暴力行动、砍掉了国王脑袋的内战领袖,也不愿意用暴力方法对付同胞。克伦威尔对秩序的追求,导致他对革命失序即无政府主义的担忧,力图回归秩序井然的政治状态。加之克伦威尔同时代一班政治领袖对君主立宪秩序的偏好,已经预制了光荣革命之确立虚君共和政体的妥协结果。美国革命后,英国与美国的妥协,美国国内各州代表的妥协,宪法的制定,立宪政治的兴起,更是一以贯之的政治变迁后果。


法国大革命后,国家进入绵长的动荡不安状态。以至于拿破仑不得不以帝制的铁腕来恢复秩序。这一方面证明了即便是风急浪高的法国大革命,也免不了被秩序重建的后革命定律所约束;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革命本身绝对不是革命目的之所在,革命不能以革命为归宿,而必须以秩序重建为目的。


在革命摧毁了旧政权的情况下,革命者必须建构适合于国家需要的新机制,以便将革命打乱了的社会秩序重新建构起来。否则,革命就会成为一个国家无以终止的政治灾难。与英国革命和美国革命不同,法国大革命恢复秩序的用时很长,曲折甚多。但恢复秩序的总体社会趋势则从未改变。法国最终落定在立宪民主政体平台上,也证明法国没有掉入循环革命的陷阱。


由于苏俄将革命的目标确定得非常高远, 不仅试图由此建构一个全新的国家机制,而且希望进一步取得消灭国家,进入无国家社会的理想成就。因此,革命本身就处于一种无法达成过于高远目标的悬浮状态。革命打乱了人心秩序和政治秩序,但革命本身无力凸显全新的人心秩序与政治架构。


但这并不意味着持续革命情境中,就全无秩序追求,只不过这样的革命秩序是一种僭称的秩序而已:苏俄长期以持续革命本身作为秩序建构的替代品,来满足维持国家政权所必须的秩序需求。就此可以断定,即便是苏俄这种陷入持续革命不能自拔,甚至是以伪装的一轮又一轮“革命”来掩饰革命的败局,但还是逃不出必须恢复秩序的后革命命运。


尽管五场革命呈现了它们之间的某种共同性,并以这种共同性体现出五场革命之作为现代事件的本质属性。但很显然,五场革命毕竟是“五场”革命,这不仅是从革命的时空区隔上可以认知的不同革命运动,而且是从革命的实质结构上得到类型差异辨认的理由。


在五场革命的渐次蔓延过程中,革命建国的目的性差异明显发生着结构性的变化,以至于根据其共同性的叙述,很容易辨认出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以法国革命为转捩点,从一半法国革命向前位移,两场半革命(全部英国革命、美国革命和一半的法国革命)属于有限革命,着眼点落在现代建国上,现代国家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是革命着意凸显的旨趣;另两场半革命(一半的法国革命、整个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属于无限革命,直接的着眼点在以新政权取代旧国家,但革命的目标已经越出了一般意义上催生现代国家的范围,而落在建构理想社会的高远目标上,革命就此成为一种常态。以这样的归类而言,分析五场革命,完全可以简化为英美革命、法国革命,苏俄与中国革命三个类型。


前述共同性,实际上已经体现出这样的分类分析趣味。由于革命建国的世界史描述与分析,常常着重于阐释五场革命的差异性,因此,笔者刻意对弱论题进行了强叙述。在强势叙述五场革命的共同性之后,还必须撮要指出一般叙述五场革命常强调的差异性。这既是叙述完整性的要求,也是分析革命导出的现代世界各国何以具有如此巨大差异之必须。 


首先,从五场革命各自的历史结构上看,它们分别是五个国家建构现代国家历史处境的产物。历史故事毋庸多言。紧要的是五场革命从先发国家向后发国家的蔓延,不只是一个事实指认问题,更是一个关涉革命性质变化动力的因果凸显。正是由于后发国家借革命一步登天的想象主导了后期两场半革命,革命不仅受到其既定的历史处境的制约,而且也受到革命想象的后续历史复杂呈现的决定。这正是五国发展的历史呈现如此巨大差异的缘故所在。


其次,从五场革命的实质结构上看,它们所追求的革命目标具有建构规范的现代国家,与建构阶级支配的国家并走向最终消灭国家的不同结构。由于设定的革命目标差异巨大到无法将之归为一类社会变迁形态,所谓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传统分类,已经不具有太大的意义。南辕北辙的革命运动,将先期的两场半革命的建国实绩推向了发展高峰,后期的两场半革命将其建国的实际效果约制在了低度发展的水平。


再次,从五场革命的形式差异上看, 它们具有借助政治革命完成国家转型,与借助社会革命重构整个国家一社会体系的不同。前一类型的革命,引入暴力有限,后革命的妥协余地较大;后一类型的革命,充分引入暴力因素,而且后续革命中以国家暴力作为直接动力,结果让国家无法达成必要的妥协。一种决不妥协的斗争精神,让国家一直处在自我解体的危机之中。革命不仅丧失了它最初的目标,而且几乎丧失了一切目标。革命仅在革命自身的不断变动中制造继续革命的理由。


又次,从五场革命的绵延进程上看,它们具有短暂的建构现代国家的革命,以及长期处在革命情形之中而无法自拔的差异。前两场半革命的那半场法国革命, 已经呈现出短暂革命向长期革命演变的苗头,但毕竟最终还是落实了革命建国的目标。后两场半革命导向了无法终结的革命,绵延时间之长,需要以世纪的尺度来丈量。即便如此,主要体现这种无限延长的革命国度如俄国,最终还是解决不了革命建国的问题,革命最终以破产宣告终结。


最后,从五场革命的建国后果上看,它们具有成功建构形式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和难以建构规范国家的重大区别。所谓规范的现代国家,不是指某种固定范式的国家结构,而是指一种消解了民怨、实现了妥协、制定了宪法、确立了良序的国家结构。这样的国家结构,足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革命、后革命与现代建国

从革命运动与现代建国的复杂关系上看, 为了建构现代国家的革命运动,并不一定就是相影随形地展现三大建国时刻的社会政治变迁过程。


这中间容有许多重大差异:革命运动如果具有明确的建构现代国家的意图,而且与现代建国的三个递进时刻紧密贴近的话,它就会成为现代建国的有力促进机制;但如果革命仅仅是想破坏一个旧世界,或者在远期建成一个完美社会的话,革命对于现代建国则不一定能够发挥促进建构现代国家的作用。革命与现代建国的关联出现这么大差异的缘故,就在于革命建国的进程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革命可以任何机缘停顿在国家统一的时刻、消失在国家强大之前、失落在国家尚未规范的时候。


革命随时可能因为种种机缘停顿下来, 只是革命本身遭遇危机的一种情形。革命还会因为种种缘由走向反面,成为下一次革命的由头。尤其是那些旨在帮助革命者从必然王国迈进自由王国的革命运动,常常成为制造专制者的社会灾变。法国大革命就制造了专制者拿破仑,让革命意欲构造的自由王国隐匿无踪、烟消云散。


苏俄革命同样制造了由革命推向国家权力前台的新统治阶级,这些依靠革命登上国家权力舞台的新贵,转过来依据革命提供的资本,享受着因革命得到的特权,完全遗忘了当初从事革命时对公众许下的庄严政治承诺,也就是对人民利益至高无上的遵从,以及以人民的名义推翻旧政权的革命初衷。


于是,推翻这些新专制者的一轮轮革命就有了深厚的社会土壤,这也就将革命推向一个极为反讽的境地:前一场革命不过是为后起的恶性循环式革命制造理由的一种方式,而且后起的革命总会处在越来越激进化的激越状态。革命如何才能巩固其成果,让其沉淀为实现其初衷的现代建国的结果,确实是考验革命者及一国公众的重大问题。


革命不是可以自动归位于现代建国目标的社会变动过程。这与革命据以发生的复杂机制有密切的联系。


革命的产生:

总是由于革命社会集聚了令权力内部分裂,而非得以你死我活的革命解决问题的负能量;


总是因为该社会的权力运行,促成了一种让社会公众极为不满,而被迫诉诸暴力革命手段的消极面;


总是源于不同社会思潮构想了足以瓦解现实人心与社会政治秩序的新构想,以至于人们只愿意对未来怀有期望, 而对现实深恶痛绝,立意打乱现实状态而后快。


正是基于人心的浮动、权力的皲裂、权利的诉求、破坏的欲望、摧毁的行动、改变的渴求、满心的希翼,才让革命尤其是大规模、 持续性的暴力革命发生、发展并失控。


一个国家出现一场革命,并不是什么令人惊怪的事情;令人惊异的是,居然由政治家施展高超技艺,将革命真正引向重建人心与社会政治秩序的状态,那才叫真实呈现了革命建国的契机,才由政治家引导该国人民抓住了建构现代国家的机运。 


任何试图让革命真正落定在现代建国目标上的尝试, 必须走上降低革命热度, 对之进行理性规训的征途。如果革命的热度持续升高,政治家与公众都陷入无比狂热的政治癫狂状态,革命就陷入了自我无法收拾的状态,也就只能期待下一次革命来收拾上一次革命的残局。规训革命,将之引上现代建国的轨道,不至于让革命泛滥成灾,就成为革命的最好归宿。


规训革命,首先体现为革命者处理革命与反革命关系,让革命进入后革命情景、进而洛定为种国家建构理性进程的政治家技艺。毫无疑问,个发生革命的国度,总是存在革命与反革命的两股力量。革命的力量是志在颠覆现存秩序的力量,反革命的力量是重在捍卫现实秩序的力量。


两股力量的失衡,尤其是革命力量取得对反革命力量的压倒性优势时,革命就势所难免。规训革命,需要一种将革命力量与反革命力量加以平衡的高超政治技艺。但常常在革命风暴袭来的时候,反革命力量已经溃不成军、不堪一击了。需要指出的是,反革命力量不只是指在革命前掌握国家权力的力量,还包括那些认定不经革命方式、采取改革手段或改良方式可以改变令人极度不满现实的力量。


前者常常是革命的对象,后者也总是难逃被革命者顺带席卷的悲催命运。其实革命的态势如此不可遏制,缺少反革命力量的对冲,对革命本身并不是一件幸事。这倒不是说革命直接针对的反革命掌权派,就此具有了反对革命的理由。而是说,即便是他们、更多的是那些主张温和改革或改良的政治力量,应当成为革命者与之商讨、吸取其政治智慧、寻求形成建国共识的对象。如果任由国家深深陷入政治力量的分裂局面,并且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刻意加深分裂,不愿意寻求任何可能的妥协与商议机会,那么,革命就必定会陷入无可救药的悲剧命运。


其次,规训革命,需要革命从非理性的激情跃进状态,迈向理性的自我约束状态。革命缺乏激情的强心剂,就无从发生,甚至简直无法想象。但革命总是处于激情跃进的状态,就无以持续抓住革命之建构现代国家的初始目标,逐渐失落革命的理性定位,让革命成为一场社会长期震荡的巨大灾难。


革命者,尤其是革命领袖是否能够将理性精神注入革命进程,是革命建国的政治尝试能否成功的分水岭:革命者自身是不是能够自我超越,运用高超的政治技艺,主动进入后革命阶段,决定了革命的成败。从整体上讲,无论革命是成是败,都会留下一份遗产。只不过差异在于,革命是成功的,其遗产必定成为建国或国家重构的动力;革命归于失败,其遗产一定成为建国包袱,妨碍国家走向健康状态。尤其是在一个现代建国的继起状态中,更会体现这样的差别。


五场革命,都起源于其所在国家的社会机制溃败。因此,革命氛围是在痛彻批判社会溃败的激进政治思潮中形成的。对现实政治绝不容情的批判,在理论上可以是极为理性的,但也可能是极端不智的。


由于对现实政治的理论批判,常常是托克维尔所称的文人思维的产物; 因此, 愤怒情绪和抽象公正, 乃是主导这种批判的主要力量。愤怒情绪,有其怒斥现实不满、希求公正的内涵在,但更有可能是无可奈何、绝望之下的情感发泄; 抽象公正, 乃是因为批判者缺乏起码的政治经验与政治能力,因此无法开出理性政治行动药方,以至于以一种全盘颠覆现实的抽象公正理念,作为取代现实政治机制的观念出路。


这两种动力一旦交叠作用,就会具有势不可当的强大力量,让整个社会公众陷入政治迷狂状态:文人的批判顷刻转变为公众的谩骂,日常的不满迅速升级为超常的大拒绝,政客中的投机分子会竭尽全力搅起政治浑水,公众内心的愤懑会快速转变为街头行动,甚至是造反和暴动。


于是,整个社会秩序丧失了,法律整合社会的功能悉数消逝,国家相应失去了自我维持的能力。革命便与动乱携手出场。在这个演变的过程中,文人加政客的复合角色,会对社会陷入颠踬状态发挥极为明显的推手作用。法国大革命时期在政坛从无名小辈迅速崛起为革命领袖的罗伯斯庇尔,就是靠非理性煽情赢得愤懑无比的公众的拥戴,疾速登上法国革命政治核心舞台的。诚然,这些革命领袖的社会政治动员能力之强,已经载入史册,值得大书特书。但从公众丧失政治理性的视角看, 革命领袖超强的政治动员能力,恰恰是以革命群众的政治判断能力的丧失为写照的。


因此, 在革命实现推翻旧制度、 老官僚的时候,革命领袖煽动的革命情绪,应当由同一批或新生的政治领袖快速加以降温,以期稳稳地将革命进程安顿在建构现代国家的目标上,不至于打乱现行秩序的革命,固化为以乱制乱的恶性循环。如果同一批革命政治领袖能够发挥让革命群众镇静下来的作用,那便是国之幸事。


国家的现代建构,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至于那些陷溺在革命狂热中不能自拔的领袖人物,一直被非理性思维所主宰,他们也就完全无法将社会导向理性状态,终至被历史残酷无情地淘汰出以革命开创新秩序的行列,失去了进入伟大历史人物群体的机会,并且长期被人垢病。


再次,需要搞清楚革命和谋求建国之间的复杂关系,确立立宪民主的政治机制。从总的视角看,革命之后,需要告别革命,才能进入建国。革命是为了建国,但革命本身并不是建国。因为革命是以推翻旧制度、旧政权为直接目的的,它仅是为建立新秩序、 新政权清扫地盘。 革命之后能不能建立一'个新的、稳定的政治秩序和政治实体,还需要另外的努力。因此,当革命推翻旧政权之后,为了建构一个新政权、新秩序,就必须将新政权与新秩序安顿在足以稳定维系下去的高稳平台上。


这就意味着,革命后的新秩序,不能依靠革命领袖自身的魅力来建构,因为革命领袖的个人魅力,仅附着在革命运动上面。革命领袖的魅力,从来不可能贯通到与革命本身无关的立宪建构上来。相反,革命领袖极有可能在革命后蜕变为与旧政权领袖一样的专制独裁者。只有将革命领袖与共同体成员一起纳入立宪进程,予以同样的保护与约束,才有望凸显人人臣服的新秩序,也才有望展现旧政权、旧制度不曾展露过的政治希望。


革命后的立宪,不是一件容易操作的事情。首先,认识革命后立宪的重要性,殊非易事。这是因为在革命热情火山爆发般奔涌而出的时候,所有人为一切人立规这样的事情,完全与革命情势南辕北辙,绝对难为人所意识。只有在革命推翻旧制度、旧政权之后,革命向何处去的问题浮现出来,提醒革命者和公众思考之际,立宪的问题才会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即便是在这个时候,立宪也还有不同的进路、不一样的后果。


因为,革命大获全胜以后,一者可能以立宪告别革命,开启新的政治征程,寻求新的政治秩序,确立法律主治的现代国家机制。这是为行宪而立宪的政治尝试。真正的立宪,是问题导向的。换言之,是为了解决治国中出现的难题,走出治国困境,而制定的国家最高法规。这一法规,一定是有利于纵、横两个向度的权力共享的,因此能够得到国内不同政治力量与公众的普遍支持。如美国在1787年的立宪。如果是为了确立抽象原则的至高无上地位,尤其是确立革命党永久掌权而制定的政治规则,由掌握国家机器的政党施加给全社会的立宪,则是观念导向的,不具有引领国家规范发展的实质意义。


为行宪而立宪,不仅将宪法的地位确定为一切实体法的根本法,而且将宪法确认为法律主治的国家治理保证。这就注定了,为行宪而立宪不是把制定宪法当作一个法律文件来处理,采用艺术化的修辞技巧,撰写一部华丽的宪法文本。法国大革命后的立宪尝试及其文本撰制,在修辞技巧上的成就,就远超过美国革命后立宪的实际考量。不过,仅凭法国大革命之后立宪却无法付诸实施,就足以证明修辞亮丽的宪法文本,其实际作用的有限性。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差异,是因为革命颠覆旧的秩序以后,怎样为新生的国家提供一个稳定而规范运作的秩序,才构成立宪的真正核心问题。除此之外的考量,均溢出了革命后立宪的效用范围,变得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在这种意义上,立宪行动必须区分清楚创制现代国家的前台问题和后台问题。所谓后台问题,就是发扬革命精神和清算革命遗产,这是一个新政治文化价值的辩护问题,需要在现代国家的正当性辩护上下足工夫。


作为革命建国的后台问题,旨在为建国提供雄厚的精神资源。而前台问题,是把宪政机制安排好,促成国家权力围绕公民权利运转,让国家权力真正成为保护每一个成员的权力形态,而不至于将国家权力塑造成为正当性保障,让公民无条件臣服。换言之,这样的宪法重在为国家建制聚集合法性资源,而不在国家权力跟公民争夺正当性储备。当且仅当立宪让每一个成员对新兴国家具有归属感的时候,对立宪国家表现有高度的政治忠诚之时,立宪建国的任务才算大功告成。


如果没有走到这一步,甚至将立宪视为国家权力与公民成员争夺正当性资源的活动,将立宪者的掌权视为正当化的首要问题,那么,国家就将自己摆到了与公民对立的位置上,国家也就面临一个不断革命或革命回流来加以重造的命运。只要立宪建国以供给新生国家以人心秩序和政治秩序的任务没有完成,国家建构也就处于一个需要结构性改善的状态,革命建国的不断再现机制立刻呈现在世人面前。 


由上可见,对现代建国而言,告别革命、走向立宪、实行宪治,是一个革命不至于陷入恶性循环的递进过程。就此而言,革命后的告别革命,只有方式上的差别,而没有告别还是不告别革命的不同。拒绝告别革命,就无法真正走出导致革命的危机处境,就一直在为下一次革命准备条件。革命的效能终究是有限的。唯有那些有效地把革命限定在约束国家权力,促其依宪运作的目的上,革命才能真正奏效。


因此,革命必须落在和平、理性、有序、按周期进行权力更迭的直接目标上,革命也才能发挥建构现代国家的实际效用。革命不能单纯以好新鸯奇的心理去推动,更不能以幼稚的好高骛远心态去对待,而必须以务实的眼光去衡量、去规范。革命者必须尽一切所能地将革命收缩到政治权力领域之中,将肆意蔓延的革命洪流规范到建国的既定渠道中去。由此,革命与现代建国的积极关联,才能浮现出来,也才能确定下来。

 

本文原题为:现代建国进程中的革命,文章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2期思想栏目。

限于篇幅,本文推送时有所删减,预览全文,请点击“《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2期”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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