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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苗苗:双十一,女人们都在买什么鬼?

2016-11-12 任苗苗 中国法律评论


任苗苗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




直男们终此一生都不能理解的难题包括但不限于——“女人们不停地买买买,到底在买什么鬼?”每年的“双十一”在将女人的购买欲撩上天际的同时,也将男人的困惑推上巅峰。


2016年的冬季,川普当选了,世界变了,女人们最长草的物品却仍然是——化妆品、衣服、饰品。但是,你知道,这三类物品是一种细思极恐的存在,他们每一类都可以分为成百千个细目,每个细目之下可以再分为成千上万个次细目,分类的标准通常是——一个细节,比如:靴子的闭口——开口or紧口;口红的质地——雾面or光面;裤子的长度——九分or十分……

  

这些表面上繁多的物品指向同一个目标:身体。女人们不停买的那个“鬼”,其实是一种美丽的身体形象,它永不衰老、永不肥胖、有着符合规格的面孔与三围、永远在时尚中。这种身体在中国,如果举出一个具像,大概可以是范冰冰,严格来讲,是经过身体改造(整形、化妆、衣服装饰均系改造方式,不指其必然采用上述方式)并可能经过电脑修图的范冰冰。正如史文德森所说:“模特们是最接近标准的人,但即使是她们的身体(一般人已经很难企及了)也要通过计算机形象设计的进一步修饰。”


这种身体形象意味着什么?


我们不妨先说身体意味着什么。人类的历史有多长,身体的历史就有多长。有时,一个身体即意味着一个人,当我们看到一个身体,我们即认为我们看到一个人;我们抚摸一个身体,我们即认为我们在抚摸一个人;我们伤害一个身体,我们即认为我们在伤害一个人……身体本身就是主体。


但是,我们却时常把它当作客观对待,在西方的中世纪和中国的宋明清时代,人们想的是如何用精神控制身体。因为那时的二分法将身体斥为低贱,精神尊为高贵——身体代表欲望、软弱、与上帝的异化,精神则代表理性、笃定,与主保护一致。


在中国,一切的不道德与秩序混乱中,以身体的性享受为首要,所谓“万恶淫为首”。在基督教教义里,原罪的核心即是两性的性关系,这种关系首先是一种身体关系,而不是灵魂关系。



那时,除了在医学领域,没有显著的有关身体的研究,或者说,有关身体的零散论述远不足以构成一个学科。进入现代后,有关身体的研究逐渐兴起,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起点可从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算起,他在书中提出了“对身体的规训”这一概念,核心观点是说:在现代社会中,人的身体被权力搞得相当驯服,规训的目的在于使身体具有生产性和生殖性。传统社会对身体的惩罚是极其残酷、醒目的;现代社会对身体的规训则表面上看去并不明显,实际上却渗透到日常生活当中。




这个观点,直到现在都可当作分析身体现象的神器。当代,尤其在消费文明样式中,身体的地位被极大抬高,它被放置在最醒目的大道上,被陈列在最梦幻的橱窗里,被贴粘在最热销的商品介绍中……有关身体的研究进入人文社会学的研究,构成独立的身体社会学。



女性主义者们对身体的研究构成了身体社会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他们对身体的态度复杂深刻,以致我们今天只能提及一点——他们对“美丽”的身体形象的态度。


女性主义者对身体美的态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20世纪60、70年代时,他们反对选美,认为选美比赛将女性变成没有灵魂的性对象,并带头迫使女性必须遵从某些身体标准。那个时代最具有代表性的反选美运动是烧乳罩运动。


80年代开始,这种将美赞同于压迫的认识发生了转变,身体形态被接受,同时,不同的身体、肤色、个头和体重都被认可,这一时期是容貌问题上的民主化改革时期。


 第三阶段开展了关于美丽问题的论争(beauty debate),比如女性主义应当赞成美还是反对美?赞成美容手术还是反对美容手术?在争论中,美的民主化系统被提出,即由每个人自己来决定自己在美貌问题上的选择。 


在这个基调下,当越来越多的人,比如“红粉宝宝”,采用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整形手术时,政府和法律竟无话可说,因为它采取了自由主义的立场——抱歉,我好像总是和自由主义过不去。


我的关心则更进一步,所谓“自己来决定”是否是真实的自主?


我想,或许不是。这种自主极可能是一种受到蛊惑的自主。我难以相信,当全中国的媒体都在鼓吹那种六十岁还像二十岁的女人时,到四十岁时,有多少正常初老的女人觉得自己是理所应当如此衰老的,是不需要去整形美容的?至少,我可以在“双十一”的时候买几盒面膜吧?当全中国的广告都在说,你面色晦暗是因为“排毒”不畅(一个纯属由商家造出来的坑爹概念)时,有多少女人“自主”做出了买一盒泄药来吃一吃的决定?……


那么,我们可以做什么?


第一、静观或是运动。物极必反,身体改造的痛苦积累到一定程度,一定会引起反思,有时,这种反思是悄然进行的,有时是激烈的。我08年开始做身体研究时,大部分的文献资料都来自美国与英国,文献里记载着无数为了“美丽”而患上厌食症,整形成瘾症或是每日焦虑不安的女人。这正是中国女人当下的状况。于此,我毅然前往美国去观察“活生生”的美国女人,看她们如何残酷的裁剪自己……结果,我看到的却是普遍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泰然的女人们。


当我在纽约地铁看到一位身形“健硕”(用中国当下的身体标准来衡量)的女性代言比基尼广告时,我干脆在那里坐了一个下午,和来来往往的人们聊她,当我提出“你觉得她是不是有点胖?”这样在当时的场域中听起来很白痴的问题后,所有人的回答首先都是一个惊呆了的表情。那时我才发现,那些最卓越的关于身体焦虑的文献的形成时间都集中在上个世纪90年之前。之后,美国人与自然身体样态的对抗松懈了。而反抗身体标准,就像反种族歧视,反性别歧视一样,虽然歧视仍然存在,但是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的敏感常识。


 

在英国,也有类似的情况。当英国那幅“你做好去沙滩的准备了吗?”的广告出现后, 

引起各种不满。有人将图中零号身材的模特换为三位身形自然的女子,那趾高气扬的表情,好像在说:是的,老娘准备好了!



在中国,人们恐怕普遍不会意识到这样的广告有什么问题。

 第二、采用法律手段。


先说法律具体可以做什么?我先抛几块砖。


(一)限制推广某些形象。法律可以限制媒体推广某些会产生负面影响的形象,比如可以限制推广过于瘦削的形象。这一方面,法国已有实践,据报道,2008年4月15日,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一项法案,禁止任何人公开宣扬“瘦即是美”的观念。法案提出者认为,任何“怂恿他人禁食”的人应被判坐牢或罚款。


(二)要求媒体声明某些身体形态的非真实性。标准形象的主要问题在于其非真实性和极低的实现性被当作真实去看待和实现,所以,当标准形象出现时,自然会使真实、自然的身体形态“相形见绌”,从而引发改造行为。所以,要求媒体在展示一种标准形象时声明非真实性大有必要,如在模特旁注“修片/艺术效果”、“非真实。”


(三)对某些事项的传播苛以警告义务。比如要求凡宣传整形的广告页上均需注明“整形有风险,进行需谨慎”的字样;在内页进行详细的有关整形风险与副作用的说明;附有一定比例的整形失败的案例与图片——这一点尤为重要。


(四)禁止某些产品上电视。当前,虽然媒体形式多样,但是,电视仍是宣传面最广的传媒形式,因此也是各国政府看管最为严格的传媒渠道。鉴于此,笔者建议,立法禁止或限制某些产品上电视,如禁止减肥药在黄金时段播出。


(五)限制某些题材的影视作品的级数或苛以说明义务。某些经由改造身体而由麻雀变为凤凰的影视剧,明显地具有极强的误导性,这类作品以更加丰满的语言、更加丰富的情节渲染,夸大标准形象的作用,在促使女性盲目追求标准形象的道路上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笔者建议此类影视作品或可禁止十岁以下儿童观看,十岁以上十六岁以下少年由成年人陪同观看,或在片头注明“本片虚构/夸大、纯属娱乐”等字样。


(六)限制个别改造身体的行为。某些身体改造行为具有极强的危害性,当重复次数叠加到一定程度时,会导致特定器官或脏器失去基本功能或殒命。对此,法律可做如下规定:一、强令建立整形者的信息共享平台(限于整形机构可见,并有相应保密立法配合),以便了解整形者的整形情况与频率;二、给医疗整形机构苛以拒绝的义务,违者受罚。


(七)具有改造功能的化妆品或保健品的功能,需有相关机构的支持性说明。在不能产生广告效果时,举证责任倒置。女人们不停购买化妆品的原因之一是,化妆品广告做得太好,效果却太烂。但是,化妆品商依然敢把广告做得很好。因为,消费者很难证明产品成分无法产生所承诺的效果。

 



是的。这种管得特别宽的态度,正是家长主义的立场。家长主义的意思是指像父亲那样行为,或对待他人像对待孩子一样。软家长主义是家长主义的一种类别,与硬家长主义相对,它的核心是,只有“真实”的决定才值得尊重。它不对任何真实的决定进行干预。它只对受到削弱的决定(强制、虚假信息、兴奋或冲动、被遮蔽的判断、推理能力不成熟或欠缺”)进行限制和干预。


而笔者认为,女性在时尚媒体的蛊惑下所做出的身体改造决定是不真实的。因此,软家长主义不是阻碍自治,而是在保护和提升自治。既然各国法律可以普遍干涉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为什么不可以干涉过分改造身体的行为,如果我们认定,两者的共同特点都是:作死。我的意思是,自由主义不是天然真道。在理论中不是,在实践中更不是。


彩蛋


问:真的诶,男人怎么不都不太买衣服?


答:十九世纪后,男人的衣服式样就基本没有发生过变化。在中国,除非你是潮男中的潮男,否则,即使你穿着十年前的衣服去撩妹也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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