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首发】姜昊晨:为什么电信运营商没有对微信收费? | 谈国有企业产权制度

2016-12-21 姜昊晨 中国法律评论 中国法律评论


姜昊晨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

产权,不但构成市场活动的基础,而且和市场交易完全就是一回事。改革国有企业所有制,就是要确立企业股权的交易,让国有企业更深地融入劳动分工中去,以此,才能带来规模效益递增的经济增长。即使央企巨头们的利润、营业收入再高,也赶不上国企产权可交易带来的改革收益大。



目次


一、为什么电信运营商

没有对微信收费?


二、两个难以成立的假说

(一)特殊利益集团难言经济增长

(二)国有企业竞争为主,产权改革为次


三、公有产权下的租值消散理论

(一)虚拟运营商与小灵通

(二)运营商的骨干网竞争


四、结论:产权可交易是国企改革的唯一道路


本文原题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为什么要改你?以“电信运营商对微信收费”为切入点》,限于篇幅,文中脚注略去,感谢作者授权,敬请关注!



为什么电信运营商

没有对微信收费?


微信自2011年诞生以来,目前注册用户突破6亿,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使用者最多的APP。现在,人们似乎已经淡忘了,在2013年,微信差点摊上大事。


2013年2月底,一则关于电信运营商要向微信收费的传闻引发行业震荡。工信部在短短半个月内,两次召集三大电信运营商、相关OTT企业(Over The Top,互联网企业利用运营商的宽带网络发展自己的业务,如腾讯),针对微信业务对运营商网络资源的占用问题展开讨论。发起这场讨论的运营商认为,微信占用中国移动60%的信令资源,但仅带来10%的流量,而运营商只对流量收费,没有向信令收费。


运营商希望向微信收费,从商业的角度,不难理解。信令是搭建通讯(包括电话和上网)路由的指令,跟上网流量关系不大。信令一出,理论上全网络的主要核心网元都会奉命参与行动,所以,每个环节都可能是资源瓶颈。电信业专家项立刚也认为,所谓信令资源其实是一个代表用户在线的数据。微信保证用户时时在线,所以占用的信令资源比微博等都要多。


“当你打开微博客户端,如果你不下拉,新的信息就进不来,只有当你操作才有新信息;微信不一样,它能收到新信息,时时保持心跳,一会儿到服务器看一眼有无新信息,一会儿又看一眼,几亿用户永远保持在线。这样运营商的网络压力就很大。”


除了商业上的理由,运营商甚至以微信或将威胁国家信息网络安全,游说政府。微信威胁到国家信息安全的原因是,由于微信能够提供点到点和点到多点的语音服务、消息推动、多媒体内容推送,而这些内容采用的是腾讯私有的通信协议,并不具有开放性和公开性,用户之间的通信行为存在巨大的监管盲点。


同时,由于腾讯是一个在国外市场公开上市的公众公司,如果有国外资本力量控制了这一能向3亿用户(2013年)提供基础通信服务的产品,将会严重影响我国通信安全。


基于以上两个理由,中国移动希望将微信定性为“基础电信服务业”,按照电信服务进行管制,授权运营商对微信业务进行网络管理。一旦这一诉求得以实现,微信的性质将发生本质性改变,其运营主体腾讯公司也将成为事实上的“虚拟运营商”。


更为重要的是,电信运营商可以将腾讯微信纳入间接掌控之下。例如,运营商可以随时以信息安全为由,阻断微信服务,影响微信用户体验。此外,微信业务的网络出口将直接受制于运营商,时不时卡一下,让微信的用户体验满意度下降,这些都是很有可能的。中国移动的游说似乎有了效果。


工信部部长苗圩于2013年3月31日表示,“(通信运营商)说我维护这么大的一个网络,还要投资还要运营,除了流量以外还应该有这些方面的收费,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一位接近工信部决策层知情人士”的说法,称微信收费大局已定。


看起来,不论从经济还是政治逻辑来看,微信收费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可是,为什么三年过去了,微信依然没有收费?这个问题,是观察国企制度改革的有趣且重要的切入点。


12月17日,在2016-2017中国经济年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明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说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企业负债100多万亿,按照4%的利率计算,一年支付的利息就是4万亿,相当于2015年全年GDP增长总量。长期下去会掏空实体经济,提早进入产业空心化时代。”可别小看了,这句话直接对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新闻稿里的另外一句话:


“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虽然有周期性、总量性因素,但根源是重大结构性失衡,导致经济循环不畅,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


翻译过来,在中央看,当前的主要矛盾,是最大的结构性失衡:实体经济越来越差,虚拟经济越来越好。


如何解决呢?实体端和虚拟端都给出了答案,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赫然在实体答案一端,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给实体经济回报率开一扇门,让资本有个渠道能够进入高利润的垄断性行业,从而实现经济上的脱虚入实。这是超预期的地方,可以期待2017年成为垄断领域混改加速的一年。


但是,以什么方式改,两条道路争论激烈。一种是国企产权不变,以淡马锡管资本的方式改;另一种是国企产权要变,而且要可公开定价和交易。


2015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同时明确要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这似乎意味着类似“淡马锡模式”的试点工作就此展开。淡马锡模式是新加坡主权财富基金,新加坡财政部拥有100%的股权,采用家族管理模式。李显龙是新加坡政府总理,李显龙夫人何晶是淡马锡CEO。如果采取淡马锡模式,意味着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将被搁置。


未来怎么改,取决于为什么要改。先从事件入手,为什么电信运营商没有对微信收费?文章分析了两个重要的假说,奥尔森教授的“特殊利益集团无法促进经济发展”和林毅夫教授的“国有企业改革以市场竞争为重,产权改革为次”。我认为这两个假说都可以被经验所证伪。接着,文章以“公有产权下的租值消散理论”解释国有企业在不同局限条件下的行为逻辑。在此理论基础上,国有企业产权无法交易造成的租值消散,是国企改革最重要的原因,而产权可以交易,是未来最重要的改革方向。



两个难以成立的假说


(一)特殊利益集团难言经济增长


我们将电信运营商视为特殊利益集团,会有怎样的结果?根据奥尔森教授的理论,利益集团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通过将社会生产的馅饼做大来使成员获益,因为在分配份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的那一块更大。第二种选择是,在馅饼大小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分享更大的份额使其成员获益。


利益组织会选择哪一种方式租金最大化呢?它面对的重要约束是,想要让它所在的社会更有效率即必须要花费一些成本。如果利益组织所占社会的人口比例是很低的。比如,假定集团所代表的工人或企业,占有全国收入总额的1%,这个组织要承担促使社会更有效率所进行运动的全部成本,但能得到的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全部收入的1%。


用一个数学上不可能错的表达,组织成员只有在如下条件下才有动力做大蛋糕:使社会更有效率的收益-成本比率必须等于或超过1/Fi,即组织能够获取社会收入分数的倒数。平均而言,当且仅当组织成员为使社会更有效率所投入的资源能够产生的社会收益比为获得这收益付出的成本高100倍的时候,组织成员才可能获益,即才可能采取通过“做大蛋糕”的方式获益。


总之,在一个社会中进行集体行动的典型组织,如果只代表非常少的一部分人的利益,将很少或不会为了社会利益做出巨大的牺牲;它们会通过获取社会产品的更大份额服务于成员利益。而且,即使分配改变造成的社会成本超过再分配    的数量很多配,这样做也是有利的。在面对新技术时,特殊利益集团会减缓社会采用新技术的能力,减缓为回应不断变化的条件而对资源的再分配,并因此而降低经济增长率。


2004年,《天下无贼》上映,范伟扮演的抢窃犯在火车上大声嚷嚷,“IP、IQ、IC卡,统统告诉我密码!”被誉为是这部悲情的理想主义电影中,最喜剧的片段。人们,估计也已经忘记,1997年中国的IP电话市场,一点也不喜剧,最后陈氏兄弟将“密码”交给了邮电部。


陈氏兄弟在经营网吧时发现,刚刚成熟的IP电话技术可以成为生财之道。两兄弟通过163租了一条线,按规定交电话费和上网费,同时利用网络传输语音,既可以打国内长途也可以打国际长途,非常便宜(国际长途每分钟4.8元,不到当时中国电信国际长途资费标准每分钟18元的27%)。


无意间,陈氏兄弟虽然成了马尾区邮电局长途电信业务的市场竞争者。马尾区邮电局举报区公安分局所属刑警大队,以“涉嫌非法经营电信”为由传唤陈氏兄弟。一个个体户怎么可以染指只有国家才可以经营的电信业务?


刑警大队于1998年1月9日和24日“暂扣”陈氏兄弟人民币5万元和电脑一台。同年5月20日,陈氏兄弟委托他们在网上认识的律师杨新华向马尾区法院呈递诉状,状告马尾区公安分局。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违反《刑法》的规定,因为《刑法》中并没有“非法经营电信”的罪名,被告以此为罪名传唤原告,显属滥用职权;被告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扣押原告款项5万元的行政强制措施是非法的,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


但是,马尾公安分局辩称“该案是新型犯罪,案情复杂,目前侦查尚未终结,请求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7月20日,马尾区法院作出一审裁定:马尾区公安局依法行使刑事侦查职能,不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驳回陈氏兄弟起诉。陈氏兄弟立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年11月11日,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1999年1月2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长达7000字的终审裁定:马尾公安局不能证明IP电话属法律、行政法规定由电信部门统一经营的长途通信和国际通信业务;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属适用法律不当;裁定本案发回福州市马尾区法院重审。


福州法院裁定于当天公布。也就在同一天,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官员在京约见《人民邮电》报记者,声明:针对近来部分城市出现的未经许可经营IP电话或利用租用专线经营业务等现象,电信行业管理部门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随后,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官员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法庭应该留意到本部在1998年9月18日发出的文件中指明:中国目前不打算开放网际网络电话与传真等通信业务”,私营IP电话服务,“显然损害到国家利益”。


信息产业部1998年9月下达的文件,在时间上晚于陈氏兄弟一年,因此即便是法律,也没有“倒追”一年前行为合法非法的权力。更何况,信产部的这份文件并没有向社会公布,而是下发给中国电信、各地邮电局并抄送联通公司的行政通知。连行政规章的资格都够不上。信产部的官员警告“法庭应该留意”这样一份没有法律地位的内部文件,看来遵循的准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以行政权力干预司法”。讲来讲去,还是“谁官大,谁的表就准”。


案件还没完。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下达后,马尾区法院又审了6个月,结果拿出的结论与一审相同。还是认定陈氏兄弟犯了非法经营电信罪。1999年末,福州中级法院第二次裁决援引了《法院法》,再次撤销马尾区法院的第二次裁决,将本案发回马尾区法院再做审理。


很长时间过去了,陈氏兄弟仍然官司缠身,钱物还是被“暂扣”。陈氏兄弟案发一年后,信息产业部宣布自1999年4月起,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吉通在全国26个城市提供为期6个月的实验性IP电话服务。到1999年底,三家公司平均每月的IP电话收入就达到1亿元。定价呢?每分钟4.8元――这正是陈氏兄弟当年第一个推出IP电话时的价格。这可能是后人可见的作为先驱者的唯一痕迹。


奥教授的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陈氏兄弟的私营IP电话不可以,但公家的IP电话就可以。在陈氏兄弟的案件中,那个“谁官大,谁的表就准”的信息产业部才是我们熟悉的“国情”。那些背后有产业部撑腰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电讯运营商才是我们熟悉的“国企”。怎么轮到威胁自己生存的微信,收费的声音,反倒雷声大雨点小呢?


(二)国有企业竞争为主,产权改革为次


林毅夫教授给出的答案是“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长期以来,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中,不对等的竞争条件使国家没有监督企业经营的充分信息,面临着由委托—代理问题而带来的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在这种不对称的约束下,国有企业自然存在绝大的效率损失。


怎么解决呢?林教授认为,创造有效率的企业制度的前提条件不在于选择哪种具体的所有制形式,也没有一种唯一的公司治理模式,而最重要的是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这样,在不改变所有制的前提下,市场竞争就成为了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而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竞争。教授的结论是,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由于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使得监督费用下降,以此提升了经济效率。


2002年中国电信业改革完成,主要业务大致形成双寡头垄断经营格局,改变了以往独占的局面。表现在市场占有率上,2000年南北拆分之前,“中国电信”在市场上仍占有55.6%的绝对地位,到了2001年,“中国电信”仍有51.2%的市占率。“中国网通”仅有0.26%,根本无法对,“中国电信”起竞争作用。2002年改革完成后,“中国电信”的市场份 额降至33.1%,“中国网通”提升至16.4%,双方原本悬殊的竞争实力拉近,大致形成了固网领域双寡头垄断的格局。



林毅夫教授的国企市场价竞争理论有一定解释力的。“小灵通”的突围,是国企竞争的结果。小灵通,将固话传输交换与无线接入技术结合在一起,利用固话的交换传输资源,以无线方式提供覆盖区内具备移动性能的个人通信服务,正中中国电信下怀。在“中国移动”分出之后,“中国电信”失去了获利最高的业务项目,现在企业营运的压力下,原本非列业务重点的“小灵通”,既拥有移动功能,又为固网接入技术,非属行动通讯分类,因而获得青睐,以“无线市话”的名义在市场上发展。


1997年,浙江余杭电信局PHS试点之后,于1998年1月正式开通商用网络。这下拥有移动牌照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就急了。 一位官员这样说道,

“政府就平衡了嘛,因为前几年我在部里,我就知道,就是说联通跟移动经常去告状嘛,他这是非法经营、没有许可证,但是政府就考虑到,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自己的孩子,你两个孩子父母亲给你好的政策,你发展很好,大姐穷了,你们就那个了,也是一个平衡嘛,都是一种博奕、竞争、妥协,没有一个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次优的方案,所以监管单位就说了,不鼓励、不禁止,只要你不要做得太大、不要太过分、不要漫游,虽然实际上漫游在技术上来讲也能实现。”


2000年,广东肇庆、云浮、惠州等十多个城市开通,标志着“小灵通”进入中小城市的市话服务领域,之后昆明、西安、兰州等地纷纷发展“小灵通”业务, 用户迅速发展。2002年底,“小灵通”用户达到1,200万户。2003年,“小灵通”突破“禁止在京津沪穗四城开展业务”的政策底线,年底用户达到3,500万,网络拓展到31个省区市的400个城市。


“中国电信”成功开展无线市话业务,不仅开发未消费市场,也抢夺了低端行动通讯市场,在电信运营商、设备商与SP 业者的共同努力下,“小灵通”用户不断成长,并成为推动固定电话用户增长的主要来源。


联通与移动,和电信与网通最后妥协的结局是,小灵通只在本地发展,没有走向全国联网,其实技术可能可以使他走向全国联网,这个可能是达成一个共识,就是说移动跟管制者可能有一个共识,我让出一块地盘,本地网这一块我让出一些,可能我在北京打电话就不用全球通来打,我就用小灵通来打,这个市场对移动是损失的,但是你不能够全国联网,我觉得这可能是达成共识的其中一个内容,博奕的一个内容,因为各方都会有一个博奕的策略,互相的让步,但是有他的底线。


在这个相互博弈和竞争的国企之间,的确“意外地”促进了经济增长。但是,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反例。


工信部2015年5月17日下发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此处所言的“移动转售业务”即为虚拟运营商经营内容。工信部决策层的相关人士透露,政策出台历经多次修改和利益博弈,“决策层的决心很大,寄望于试点期间虚拟运营商和运营商擦出火花,为市场引入新力量”。这个新力量,就是给民营企业发放更多的运营牌照。


然而,如今虚拟运营商的集体悲观情绪蔓延市场。现在,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的降价策略已经让虚拟运营商经营非常困难——采购价格没有下降,而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却先后不断降价。“我感觉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就是想让我们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虚拟运营商老总透露,“当我看到三大降价的时候,我很无语。现在就看各家准备亏多少,亏多久”。原因很简单,就在虚拟运营商咬牙推出这些优惠幅度巨大的套餐时,每发展一个用户就要赔上很多钱,在圈内,被称为“批零倒挂”。


此前基础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签署的协议是以2013年的3G套餐为基准价格。2015年三四月份,某些虚拟运营商跟中移动又有一次采购。所有采购都是跟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集团总部签约,都是6-7折,都是没有什么谈判的过程,统一的价格,各家虚拟运营商的折扣大同小异,只是中国电信略微便宜一点,能够达到5-6折。中国电信的批发价格能够稍微更低一点,是因为中国电信在移动端市场规模小,他们试图通过虚拟运营商的运作多抢些市场份额,因此能够做到接近五折——当然,也没有过多谈判的空间,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做好的套餐。


但是今年以来,基础运营商的流量资费已经大幅下降。据许立东介绍,受三大运营商在4G领域竞争的加剧以及国家层面推动的提速降费行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以来三大运营商的数据流量资费已经下降了35%,但虚拟运营商所获得的批发价格并没有获得相应的调整。


价格没有调整,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就不成了?质高价高不行么?毕竟,虚拟运营商,就是从基础电信运营商手里租用网络资源,并将其包装成自有品牌、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公司。在美国,虚拟运营商可以利用其大数据提供极为个人化的服务。比如,手机当月用不完的流量套餐可顺延至下一个月;如果你是明星,你的通话安全级别可比一般人更高、更私密;如果你有孩子,还可给他(她)定制一个“宵禁”套餐,以禁止其在夜间通话、发短信和上网。


在中国,这一套根本行不通。


目前虚拟运营商在号码分配、号卡制作、基础运营数据的获取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制约。目前虚拟运营商们没有自己的专用号段,1700、1705、1709都是原来技术人员的号,现在成了虚拟运营商用户的开头。而包括品牌和消费者识别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繁杂的数据也导致了基础运营商出现了一些问题。


同时,获得牌照的虚拟运营商是没有核心网,虚拟运营商不具备独立制卡能力,SIM卡的制作也是要基础运营商数据支持,但从基础运营商那里获得数据也受到限制,例如计费数据和一些运营客户数据等等。这些都影响了虚拟运营商的业务设计、营销策略规划。


问题来了,同样是三大运营商,同样面对技术的挑战,怎么一个是“意外”促进,一个是“有意”阻止呢?


 

公有产权下的租值消散理论


为什么同样是三大运营商,对“小灵通”“微信”和“虚拟运营商”这三种新技术的冲击,反应大相径庭?为什么运营商的竞争条件结构没有变,有的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有的却阻止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呢?


显然,需要一个“统一的解释”。


在个人为使用稀缺资源而竞争的社会里,必须存在某种竞争准则来解决这一冲突,这些竞争准侧被称为产权,通常由法律、规制、习惯、等级组成的制度来确立。产权结构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私人产权是一个极端,共有产权是另一个极端,大多数产权安排都在于这两者之间。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私人产权,我有一个苹果,这个苹果爱怎样吃就怎样吃,扔掉也可以,但就是不能将这个苹果砸到你的头上。


同样,也没有绝对的共有产权,否则会出现“公地悲剧”。为了保护共有产权的价值,就一定要以某种方式界定权利。公有制是以“等级”界定权利。国有企业,就是公有制企业,等级严明,央企央企因是否处于“必须要控制的”行业而所有不同,等级不同,获得稀缺资源的能力也就有所不同。


以“等级”界定权利相比于共有制度减少了租金消散,但相比于私有制来说,其耗费的社会成本依然非常高昂。我的答案是,由于产权被界定为公有,就一定存在租值消散,而理性人一定会在约束条件下尽可能地减少租值消散。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租值消散,有三个努力的方向。

其一,是要减少参与者的人数,推到尽头,如果能使得参与者的人数减少为一人,那其实就已经相当于成功地把产权界定给这唯一的一个人了。


其二,增加参与者的人数。怎么会呢?减少参与者人数和增加参与者人数都可以减少租值消散?是的,就看所面临的具体约束是什么了。租值消散并不一定表现为公共品的租值因太多人使用而直接消散,也可以是资产被用于租值较低的方面从而导致租值下降,这时候,增加竞争者是减少租值消散的方法。


减少租值消散的第三个方法,是要使不同参与者的成本差异巨大——边际上的参与者与边际内的参与者之间有巨大的差异,边际内的参与者就享有了较大的租值,其实就是保全了租值没有消散。在一个“公有产权下的租值消散理论”,可以解释上述看起来光怪陆离的现象。


(一)虚拟运营商与小灵通


一旦资产使用的可能竞争者过多而导致场内竞争者租值下降,那么,减少竞争者,在拥有“租值”的场内竞争者来看,就是理性选择了。在解释这个减少租值消散的方法时,我们必须从“场内玩家”的角度看,也就是从“租”的角度看。


这里的场内,指的是拥有垄断经营牌照的竞争者。公有产权会造成租值消散,场内各方会努力在约束条件下使租金的消散最小化。涉及各方在租金最小化的过程中,那些试图减少租金消散的行为,就是“寻租”。如果在没有管制和公有制的前提下,理性人去寻求管制和行政垄断带来的进入壁垒,寻租是一种浪费。但是,如果假定租值消散已经存在,公有制不变,那么在这个条件下,理性人的寻租使得租值消散最小化。


租,是收入变,供应行为不变的那部分收入。在经济学思想史上,这个词来自于土地。因为从不变的角度看,地租无论怎样升降,土地的供应量不变。租是收入,这收入与一般的收入不同,一般的收入变,供给的行为也变。人力资本的收入(工资变得高了),供给的时间就会变长,质量也会较为高。


但是,作为租的收入,不会影响供给的行为,收入变,但供给的行为不变,寻租,寻的正是“收入变供给行为不变的收入”。收入变,供给不变的有好几种。


天赋带来的收入,就是租的一种,乔丹的篮球表演只能由他一个人提供,不管对其表演的需求多少,乔丹收入多少,供给不变,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乔丹,这是“天赋租”。北京西城区的楼房带来的房租收入,大部分是“经济租”。那栋房子之所以值那么多钱,并不在于它是一栋房子,而在于它地处北京西城。不论对西城金融界的地产需求是多少。该地区的房租面积大致不变。这种区域楼房所享有的“经济租”,是由于当地生产力比别处高造成的。


本文所说的“寻租”,是“权力租”。并不是上文所说的“天赋租”和“经济租”,而是由于行政垄断来的专有收入权。汉武帝垄断盐铁、是皇帝独享的“权力租”。它是一份特权,不多也不少,其价值取决于有多少人要吃盐,多少人要用铁,以及这份特权受到多大程度、多大范围的保护。因产权被界定为公产,而非私产,所以会引起租值消散。


那么,以怎样的方式竞争,租金消散的成本才能最小化呢?与微信针对的是运营商的移动数据流量不同,以牌照来看,虚拟运营商和三大运营商是相互竞争的关系,竞争的是电信运营的牌照。垄断租值的获得,唯一的条件就是政府颁发的牌照。


数十年来,中国电信业形成的三巨头垄断竞争的格局,是因为国务院只允许这三家参与市场化的电信运营市场。抢牌照,相当于抢饭碗,搁着谁,谁也不会愿意。所以,在对“虚拟运营商”的态度上,以减少竞争者的方式减少租值消散,是一个理性选择。


租值消散并不一定表现为公共品的租值因太多人使用而直接消散,也可以是资产被用于租值较低的方面从而导致租值下降,这时,增强竞争是减少租值消散的方法,由于1994年和2002年对中国电信业的拆分,形成国企竞争的局面,而意外促进经济增长,小灵通的突围,就是例子。


(二)运营商的骨干网竞争


上文阐述了减少租值消散的两种方法:资产被用于租值较低的方面从而导致租值下降,这时候,增加竞争者是减少租值消散的方法;一旦资产使用的可能竞争者过多,那么,减少竞争者,在拥有“租值”的场内竞争者来看,就是理性选择了。这两种方法都是从稀缺资源的使用,这个局限条件来观察减少租值的行为。现在,我们换一个局限条件,看“企业的成本”。


减少租值消散的第三个方法,是要使不同参与者的成本差异巨大——边际上的参与者与边际内的参与者之间有巨大的差异,边际内的参与者就享有了较大的租值,其实就是保全了租值没有消散。


成本与租值的关系,要追溯到19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的“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土地如果数量无限、且无质量差别,地租不会出现。土地即使没有质量差别,但只要数量有限,地租就会因数量有限而造成的稀缺而出现;土地即使数量无限,但只要质量有差别,地租还是会因质量有差别而造成的稀缺而出现;当然,土地如果既数量有限,又有质量差别,两种因素都共同促成了稀缺,地租肯定会出现。


把只适用于土地的“级差地租”理论一般化,就是成本差异带来租值的出现。假设两块土地一块肥沃一块贫瘠,前者不作任何耕种、只需把种子随手洒下、任由自生自灭也能有收成;后者深耕细作、施肥浇水之后也有完全一样的收成。同样的收成卖到市场上去,假设收成本身没有质量差异,得到的收入是一样的。


但显然前一块土地的耕种成本极低,后一块土地的耕种成本极高,因此一样的收入有完全不同的收入分配。前者的收入要分配给土地,是土地的租值;后者的收入要分配给耕种者,是劳动力的租值。这样,肥沃的土地比贫瘠的土地获得更高的地租。这较大的租值消散显然是因为参与者之间的成本差异缩小造成的。


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最主要的成本差异,是骨干网这种核心生产要素之间的差异。CHINANET,CERNET,CSTNET,CHINAGBN,合起来称为中国四大骨干网,其中和三大运营商相关的是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又称邮电部互联网、中国公用Internet网,是邮电部经营管理的基于Internet网络技术的电子信息网,1995年初与国际互联网连通,并于5月向社会提供服务。


CHINANET由骨干网、接入网组成,骨干网是其主要信息通路,由直辖市和各省会城市的网络节点构成;接入网是各省(区)建设的网络接点形成的网络。CHINANET的灵活接入方式和遍布全国各城市的接入点,可以方便地接入国际Internet, 享用Internet上的丰富信息资源和各种服务,并可为国内的计算机互联,为国内的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方便的网络环境。中国电信运营“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CHINANET),它原属邮电部,邮电部撤销后改由中国电信经营。


CHINANET是国内最早的互联网络之一,覆盖全国31 个省(市、区)的200 多个城市,业务范围覆盖所有电话通达的地区。CHINANET骨干网由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等8 个核心节点组成的核心层和其它54 个汇接节点组成的汇接层组成。全网有3 个国际出口,通过京、沪、穗的路由器完成。


国际路由器与国内路由器独立设置,并负责实现各国际策略及安全性限制。CHINANET 网络节点间的中继电路采用基于SDH 和DWDM 的光纤网络,网络总带宽超过800G,国际出口总带宽已超过5000Mbps,实现了宽带化、高速化,是目前国内传输带宽最宽、覆盖范围最广、网络性能最稳定、信息资源最丰富、网络功能最先进、用户数量最多的计算机互联网。


中国互联网核心层由北京、上海、广州、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8个城市的核心节点组成。以前,中国电信几乎垄断着全国的固话网络,新兴的宽带互联网自然也是由电信"独家"经营。但是,中国电信的南北分拆打破了这一局面。 2002年5月,国内电信业大重组,原中国电信北方10个省份正式划入中国网通集团,南方21个省份重组为新的中国电信。这次"大分家"把中国的互联网人为地一分为二。后来,中国网通合并入中国联通,现在网通作为联通的子公司,其骨干网也由联通运营。


骨干网的竞争,为什么对电信运营商来说如此重要?这还要回到1998年和2001年的两次电信改革的大争论。


在1998年的电信改革中,基本上有两种切分中国电信的方案。一种是按照业务线线“竖切”,固话、移动、寻呼机等分别切分,但要保证一个“国家主体电信企业”,保留一个“完整的国家网络”。另一种是按照地域进行“横切”,南北电信分立。


在那场大争论中,新成立的信息产业部更支持第一种切分方法。理由有两个。


第一,“普遍服务业务”的问题。从拉萨到兰州的“兰西拉光缆”绝大部分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地带铺就,它是根本不赚钱的,“中国电信”切了,这种事还得有人干。中国还打算在2000年实现“村村通电话”。信息产业部认为,这个任务交给一个拥有整个固定电话网络的“国家主体电信企业”是比较妥当的。也许最大的理由是应对国际竞争。正是这一点而不是国内的反垄断批评构成了中国电业重组的第一出发点。


在电信业竞争的链条中,网络是最致命的链条。一个大规模的完整网络是中国电信业在AT&T、NTT、BT等公司的挑战面前占有一席之地的最重要的砝码。


王小强博认为“跨国公司龙骑虎视,兵临城下”,“是八国联军进北京,割地赔款,还是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迫使美国率领的15国联合军在板门俯首言和?” 在这样的担忧下,1999年1月8日下午,一个级别很高的电信圆桌讨论会在北京国际俱乐部举行,会上没有人提出按地区“横切”的建议。1999年2月26日,就接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前夕,吴基传部长接受了《财经》专访,“信息产业部提交的方案国务院基本上已经批准了”。按“竖切”来


出人意料的是中国电信的第二次分拆仅仅在三年后又开始了。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对现有电信业进行第二次的战略重组,将中国电信从横向南北分家,现有资源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华北地区(北京、天津、 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


北方部分和“中国网通”“吉通公司”,重组为“中国网路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商誉和无形资产。重组后的两大集团公司,仍拥有中国电信已有的业务经营范围,并允许两大集团公司各自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务。南北分别拥有中国电信全国干线传输网 70%和 30%的产权,以及所述辖区内的本地电话网。


就在二度切分中国电信刀已落下之时,很多业内人士说“看不懂”其中原委。问其原因,多是“不了解决策的详细过程”。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事,操刀者直接绕过来信息产业部,由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联合组成的6人小组对最后的电信重组方案起到了相当的决定作用。可以即使是很资深的专家也很难完整地说出这6个人的名字。


这样的“竖切”的改革,最重要的改变是基本网络不再由中国电信一家掌握,而是分为数家,相互竞争。


为什么基本网络的竞争对于电信产业最为重要?电信业派生的所有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和种种服务,都是围绕传输的。传输的载体是网络。在物理上,就是由各类声电转换器、集成电路、信号放大器、线路系统或无线系统,以及各类接受装置组成的复杂系统。没有网络,就没有传输,而没有传输,电信业派生的任何技术、设备和服务都毫无意义。


越是基础的网络,也就是构成其他次级网络执行传输功能的玩过,就越具有致命的重要性。因为离开了基础网络,任何其他次级网络和各类派生的电信服务,统统将成为摆设。如果把电信基础网络资源置于市场竞争的框架之外,产生的直接效果就是无法经济地利用这部分最稀缺的资源。在开放了基础网络资源后,结果怎么样?海拔4000米的电信光缆没有垄断依然铺起来了,也没见“八国联军”就杀到了北京。三大运营商对微信的态度,也因掌握的“骨干网”不同而所有不同。



在微信收费事件中,三大运营商的态度,可谓微妙。虽然,我们表面上看到的新闻是“运营商”要向微信收费。实际上,在三大运营商中,中国移动的反应最为激烈,董事长奚国华和总裁李跃都先后发言批评过微信。中国联通则相对缓和得多,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在不同场合均表示,运营商和腾讯这样的OTT公司不是水火关系,他个人更期盼发展成为鱼水关系。中国电信的高层则从来没有公开表过态。


2013年4月11日《纽约时报》引用了一份据传从中国联通内部泄露的PPT文件表明,中国的三家运营商针对微信收费的态度有所分化。

移动对OTT态度有三个:1、认为三家成立合资公司的方案不可行,协调成本高;2、继续做大飞信、飞聊;3、在LTE网络中实施对OTT的管控;


电信的态度有三个:1、继续发展翼聊,与网易战略合作,联合开发运营;2、三家产品互联互通;3、继续待市场检验各自的产品,谁发展的规模大再统一进行使用;


联通的意见是:1、依靠自主创新是不现实的,无论是联合开发还是独家开发,在短期内开发出的产品也无法超越微信;2、当前阶段,与其他运营商的竞争大于合作关系,与微信合作可以吸引异网用户。


中国移动的块头最大,数据业务占营收比例最高。三家运营商2012年上半年的财报,中国移动的数据业务收入已经占到营收的28.5%,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只有19.9%和14.0%。移动通信的数据业务,是要通过移动终端与基站之间的数据交换实现的,但是基站的数据是通过骨干网传输过来的,而骨干网是要缴费使用的。


中国移动拥有中国70%的用户,也拥有了一个流量增长最快的移动网络,按道理它应该也拥有70%的骨干网资源才合理。但是由于当年的分拆,它实际上只有不到10%的资源。


在多家博弈的情况下,中国移动投鼠忌器。如果中国移动向终端用户收费,很有可能引起不愿意付费的用户转号成为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的用户,另外两家运营商有可能利用“免费”(或者是套餐中赠送)的方式吸引用户转网,这不是中移动乐意见到的。


这种情况2012年韩国已经发生,当时韩国电信运营商SKT和KT都宣布了针对Kakao Talk的收费措施,但该国另一家运营商LG Uplus则仍允许免费使用Kakao Talk。LG Uplus管理层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这是主动进攻新市场的战略。


至今,微信都没有收费,最直接的原因是,三大运营商内部的意见都不统一,外加上微信手握上亿的用户,工信部也不敢冒然收费,最后不了了之。


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由于骨干网资源分配不均匀,造成了它们对于大量移动数据的成本不一样。而这种成本不同,在公有制寻租者的竞争中,它们所获得的租值就不一样。就像我们前面所说的土地租值归属不一相同。


同样的市场售价(微信带来的移动通信流量价格),不同的是,那些农民耕种的土地贫瘠(中国移动控制着较少骨干网)比那些肥沃土地的农民(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控制着绝大多数的骨干网),在相同流量价格的约束下,所收取的租值更少。如果考虑到中国移动拥有70%的用户,这个“甜蜜的负担”,它最终所收取的租值将会更少,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则有动力尽可能地多收取租值,而这多收取租值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则“意外地”对微信收费十分宽容。



结论

产权可交易是国企改革的唯一道路


如果边际上的参与者与边际内的参与者之间有巨大的差异,边际内的参与者就享有了较大的租值,其实就是保全了租值没有消散。那么,是否意味着,只要抓住了寻租者成本的“牛鼻子”,搞拆分,搞竞争,一切就妥当了?并非如此。在公有制下,即使是租值消散最少的成本竞争,也在同时耗散着庞大的租金,国有企业,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


财富的积累、经济的增长,有三个要素:劳动力(人力资本)、资本、土地(包括矿产)。资本和土地自不必说,按工业用地价格3%的比例计算工业土地租金,2001~2013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共应缴纳地租43801亿元,占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名义利润总额的36.5%。


如果再考虑商业服务用地,仅 2013年一年,国有企业就应交纳12943亿元地租。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实际利息率为1.6%,其它企业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视为市场利率)则约为 4.68%。若按照市场利率水平重新计算国有企业应支付利息,2001到2013年利息支付差额共计约57124亿元,占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名义利润总额的47.59%。


重要的是人力资本。有人以为国有企业中的人,从经理到工人,不早就已经是“国家的人”了么?没错,他们是国家的人,或者更时髦地说,他们已经是“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但是他们的努力、责任心、能力和创造新,却并不是天然就是国家的,这些根本上属于个人,并只能由个人来发动和启用。如果个人不情愿发动和启用这些资产,谁也奈何不了。在经济方面,有效地激励就是定价,对人贡献出来的努力、责任心、能力和创造性,定一个可以持续激励供给的好价格。


为什么对电信业,人力资本尤为重要?一个关键的局限是,科技创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信息通信技术的进步是推动电信业快速发展的直接动力。回顾通信业发展的历史,自1876年电话发明以来,全球固定电话用户在大约经历了125年后(1876-2001)达到10亿。全球移动电话用户则大约经历了29年(1973-2002年)就达到了10亿。


但互联网广泛应用后,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的发展完成了这一经历的时间只用了大约12年(1994-2006)年。当年,移动化、宽带化和网络化的信息通信在满足人们通信需求方面能更好的做到便捷、智能、个性化和多样化,因而处于最强劲的增长领域。



华为的此次在5G技术上的突破,与其“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密切相关。在华为深圳总部的一间密室里,有一个玻璃橱柜,里面放了10本蓝色的册子。这些册子有助于回答一个困扰美国政府的问题:谁是这家中国大型电信设备企业的真正所有者。


这些厚达数公分的册子里记录着约80000名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华为表示,根据一项“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册中的员工持有公司约99%的股份。在参观华为深圳总部的过程中,英国《金融时报》记者在华为董事会首席秘书江西生的允许下,翻阅了这些簿册,以了解这些作为华为所有者的员工,以及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持股情况。


华为员工是通过“工会”持股的。记者在翻阅数千页的记录时发现,绝大多数员工的持股量为数万股,而极少一部分人的持股量达到了数百万股。华为表示,在其150000名员工中,已有80000人加入了持股计划,该计划当前对于公司股票的定价为每股5.42元人民币。去年每股分得的红利为1.41元人民币,相当于以当前的价格买入将获得26%的收益率。


中国的电信业是国有垄断的,在所有垄断性国企中,它是租值消散最少的,但面对快速的科技进步和全球创新竞争时,这种“最小的租值消散”,也变成了“不能承受之轻”。


即有些国有企业离科技比较远,人力资本的产权界定不如电信业重要,是不是还要改革呢?国资委前副主任邵宁曾说,“改革都是逼出来的,当不改革的风险大于改革风险的时候,改革就是必然的选择”。那么,其他类型的企业,在国有资本必须要控制的石油石化、电力、民航、运输业,要有较强控制力的装备制造、汽车、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这些行业的国企改革必要性又在哪里?


林毅夫教授认为,不改变产权制度,加强市场竞争,同样可以提高国企效率。可是,开放竞争和改革公有制,怎么不但成为两种主张,而且居然还成为两种彼此对立的主张?产权是一束权利。这一束权利中,至少有两样不可缺,一时排他性享有所有物的各种权益;二是自由地将所有物交易的权利。产权,无非就是享有的权利和交易的权利。


排他性的权利当然重要。否则,就陷入了霍布斯所言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但是,仅仅为了界定排他性享有资源的权利,并不一定需要建立产权。


常听父辈们说文革时候的事,其中一件让我记忆犹新。


新疆的北部有一个叫阿勒泰的地区,盛产福海大尾羊,是福海县哈萨克牧民经过千百年辛勤培育而成的优良的阿勒泰地方品种。《新唐书》记载:“西域出大尾羊,尾房广,重10斤,”唐朝贞观年间,福海大尾羊曾被作为贡品献给唐朝宫廷,被誉为“新疆羊大如牛,尾大如盆”。因其原产地和种羊繁育基地都福海,且其尾臀合一硕大而得名。


文革时期,由于地处边远,又有兵团的存在,阿勒泰的羊产量并没有太大的下滑。但由于不能将福海大尾羊运出去,到市场上交易,否则“投机倒把”是也,结果是福海羊太多,牧场的草地不增,对地方生产环境破坏极大,羊太多,吃了太多草。怎么办?只能将多余的羊杀掉,可是这杀掉的羊,本地人口又不多,又卖不出去,只能“抛尸荒野”。


牧民们一边杀羊,一边哭,一点办法也没有!到后来,牧民们实在心疼,也实在穷,冒着“投机倒把”的罪名,也要把羊运出去。想方设法,将羊肉分割成数十个部分,藏在大货车的车底、驾驶员座位底下,那时候的冬天冷,不用担心冷冻问题,这样在运人的同时,多少也能运些羊肉出去。


牧民们争取的,不是所有权,大尾羊是你的就是你的,而是交易的权利。那是为拥有排他性享有资源权利的主体,提供彼此之间交易他们拥有权利的制度安排。确立排他性的权利当然不容易,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建立保障彼此交易的制度安排。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只是把产权理解为排他性的权利,远远不够,因为交易权才是真正奠定资源的劳动分工和专业化运用的基础。


在这个意义上,产权,不但构成市场活动的基础,而且和市场交易完全就是一回事。改革国有企业所有制,就是要确立企业股权的交易,让国有企业更深地融入劳动分工中去,以此,才能带来规模效益递增的经济增长。即使央企巨头们的利润、营业收入有多高,也赶不上国企产权可交易带来的改革收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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