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泰元语|刷新认知:乐器前必须加 the 吗
(Credit: Pixabay)
铁律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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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坚持“ play the 乐器”吗?
文/曾泰元
关于英文的对与错,许多人都受到初学时的制约,早期的认知左右了之后的判断。然而语言是活的,是多维度的,是不断演变的,不好一条规则就把它讲死。
初学时碍于主客观条件,让教材、教师不得不向“规范”靠拢,提供单一、绝对的标准。随着语言学习的进程往前推展,我们可能需要修正既有的认知,甚至扬弃深信不疑的铁律,重新再来。
前不久我为文探讨英文搭配的两个问题点,心中有疑,小心求证,得到了一些反响。其中有两个反响,让我深感心有戚戚焉。其一来自国内某外语出版社龙头的资深编辑,其二来自某985高校英文系的资深教师,这两位专家不约而同地提到了“ play the 乐器”(演奏乐器)。他们指出,这条规则虽有待商榷,却深深烙印在大家的脑海,至今仍是个必考的考点。考试的时候,乐器前不加定冠词就算错,没得商量。
我学生时代老师也都强调,“演奏乐器”要说“ play the 乐器”(如 play the piano “弹钢琴”),要有定冠词,“打球”“玩游戏”要说“ play 运动/游戏”(如 play basketball “打篮球”、play chess “下棋”),没有定冠词。这条规则我背得滚瓜烂熟,以免考试被扣分,至今仍挥之不去。
真是这样子吗?证据表明,“ play 运动/游戏”基本如此,而“ play the 乐器”则未必。
英文是我们的外语,学外语重视“规范”,我们不妨查阅以规范为导向、针对外语学习者的高阶学习词典,看看它们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英国的《牛津高阶学习词典》畅销全球70余年,在EFL(作为外语的英语教学)领域一言九鼎。查阅play这个词条关于演奏乐器的义项,我们看见了 play the piano/violin/flute (弹钢琴/拉小提琴/吹长笛),可是却也出现了 play sax (吹萨克斯管)、play trombone (吹长号)这种乐器前不带定冠词的说法。
美国的《梅里亚姆-韦氏高阶学习词典》为后起之秀,是正宗韦氏词典的嫡系,主打美式英文,以例句丰富为其重要特色。同样查阅 play 这个词条关于演奏乐器的义项,除了典型的 play the violin (拉小提琴)和 play the piano (弹钢琴)之外,也收录了没有定冠词的 play guitar (弹吉他)和 play drums (打鼓)。
查阅另外4部高阶学习词典(朗文、柯林斯COBUILD、剑桥、麦克米伦),结果符合传统的认知,例句里的 piano (钢琴)、violin (小提琴)、clarinet (单簧管)的前面都是加定冠词的。值得留意的是,朗文有个栏目“来自语料库的例句”(Examples from the Corpus),里面的例句非常丰富,竟出现了和韦氏 play drums (打鼓)不同的 play the drums (打鼓)。一个没定冠词,一个有定冠词,到底该听谁的?
事实上,两个都可以。
英国知名的英语教学专家麦克尔·斯旺(Michael Swan)就谈到了这个问题。他在代表作《牛津英语用法指南》(Practical English Usage)里就分析道:在泛称某种乐器、谈论演奏某种乐器时,常用“ the 单数乐器”(We often use the + singular when we talk about musical instruments in general, or about playing musical instruments.);不过如果谈论的是爵士乐或流行乐,定冠词通常可以省略;谈论古典音乐,定冠词有时也可以省(But the is often dropped when talking about jazz or pop, and sometimes when talking about classical music.)。
高阶学习词典的证据在前,英语用法指南的分析在后,“ play the 乐器”的这条规则已经松动,刷新了我们的认知。类似需要更新的“铁律”还有多少?难以估算,不过语言浩瀚如海,灵活引申,与时俱进,我们在论断对错的时候,能否不要太绝对?
作者简介
曾泰元,上海杉达学院英语系教授、台湾东吴大学英文系原系主任、国家语委汉语辞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英语世界》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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