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名法官对“司法独立”的看法……

2017-01-19 奇志法官 法治小组




一名法官对“司法独立”的看法……


作者:奇志法官,感谢赐稿,投稿请至:fazhixiaozu@163.com

编者按:关于“司法独立”的讨论,各抒己见,议论纷纷。这是一名法官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最近,最高法的关于司法独立观点的数篇短文在法律江湖内外均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各种观点沸沸扬扬遍布网络,或褒或贬,不一而足。作为一个普通的一线民工,围观之余,心中难免生出些许感概。

司法独立的单纯含义应当是不受干预的司法,但如果前面加上前缀定语,就带有了政治层面的意义。在解读最高法以及周首席观点的时候,总有人有意无意地忽略最高法关于“司法独立”的观点前面的定语“西方”,并一再罔顾 “东方”元素。当然,极致化的断章取义是现在各种舆论的时尚,舆论要是哪天忽然不断章取义了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法律文明作为上层建筑之集大成者,无论司法还是立法,什么时候不体现意识形态领域的追求?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立法体系脱离过意识形态领域的束缚?

也许中外的法学家们、理论家们都在致力于完善让法律、司法摆脱意识形态束缚的理论创举,让“司法独立”从概念的内涵到外延都剔除政治利益因素——无论是一国政治势力的还是多国的政治势力,力图让“司法独立”一词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但放眼全球,好像没有哪一个理论家、哪一个法学家、哪一个国家或者哪一个国际组织实现过这一理想愿望。

只要司法还需要大量的纳税人养活,追求公正的脚步还需要成本,所谓“司法独立”就永远不可能是普世价值。一旦剔除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各种因素的考量,“司法独立”在任何一个学科层面都将是伪命题。

简单说,司法独立永远都是有限而相对的概念,而非绝对的概念。司法管辖权有国界限制,司法官也有政治倾向的选择,绝对的中立是理论上存在狭义概念。如果一国的司法权可被他国势力能过种种手段干预,还谈什么独立不独立?司法的独立首先是对于外国政治势力的独立,其次才谈得上对内的独立。

值得一提的是,某理想国近年来一直以人权自由的名义专注于中国的司法事件,这是多么“高尚”的国际主义情操——尤其是该国与多数独裁国家保持良好关系并尊重这些独裁国家的体制的情况下,不优先帮助友邦实现民主自由之下的法治,却花费巨资帮助中国这个巨大的对手,还真让国内一些人民群众感动得涕泪交流呢!

不过,恕笔者眼拙,如果司法独立的普世价值观的确在理想国度存在,那个被追杀得紧的帅哥斯诺登完全可用理想国的宪法条款保障安全,不必全球逃亡;曝光希拉里邮件的黑客也不至于赶紧换居住地,维基解密的创始人们也不至于被民主自由的国家特工围追堵截——理想国度自然有能力帮助这些创始人。而且,关塔那摩的囚犯们也有权在理想国度的司法体制内寻求人权的保护,当然还有那个被警察锁喉致死的非裔青年,不知人权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司法保护。

看到这里,估计会有一堆正义凛然之士红着眼睛跳出来:你这个大逆不道的自干五,完全是强词夺理的诬蔑!攻击人家的体制不证明你有多么高明等等。

呵呵!笔者干脆再八卦一下,告诉大伙儿:美国即将卸任的总统,他曾经的续职典礼上,是美国联邦最高法的一位叫罗伯特的法官担任的司仪(当时美国媒体的结论是该法官在奥巴马医改法案中投下了关键的一票),还有多少人继续为那九尊神一样的法官在国家议会上不起立不鼓掌而激动得不要不要的?

尽管国内一直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层面强调“东方元素”的重要性,显然网络的公知大V们以及那些盆满钵溢的群体不怎么认可这一元素存在。

中国宪法中规定的审判权独立行使的规定在好多精英人士眼中不是“司法独立”,他们的眼中只有“三权分立”成为预设前提之后才能谈司法独立,只有实现“三权分立”才能有法治,这些人嚷嚷多年的老调,就是反来复去地表达一党执政之下没有法治存在的空间,当然,表达这种观点不免还是要借司法是否独立的名义来说事滴,毕竟在当前体制下,掩盖一颗颗追求政治目的的野心还是有必要滴。

不过,笔者倒是真诚地想建议那些还有点常识的、致力于理论创造的精英法学家,能不能考虑解释一下那个举世公认的独裁(世袭)而又高度法治的新加坡制度是怎么回事?好歹人家也是一个国家,法学理论家的眼中总不能只有概念没有现实吧?把新加破的体制问题解释清楚了再谈一党政之下无法治的理论正当性。

当前舆论环境,一个令笔者颇感怪异的现象是,一些人孜孜不倦的向国民灌输着中国没有言论自由的观点,一边又在网络上发表各种层出不穷的观点分歧,好多还是颠覆体制的煽动性言论,甚至在所谓法律人的群里出现跪求美国军队入侵中国的言论,真是令人三观尽毁!

个别号称法律专业的微信公号不是在绞尽脑汁地批判最高法的观点,而是直接针对最高司法机构的首席法官、国家元首进行人身攻击,这种行为就更加令笔者感觉怪异了。如果有法治信仰而非人治信仰的专业人士,都应当明白一个特别简单的真理,不同观点争论的正常辩论模式是就事论事,而非赤裸裸的人身攻击,大字报式的谩骂实现不了人权,也推进不了法治。

如今的网络上,放眼一望,很明显,有些人有些势力所倡导的司法独立,目标并不在于追求一个不受干预的司法,而是追求不允许司法接受执政党领导之下的体制内的独立,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大肆炒作中国最高法院拒绝司法独立这样的标题内容显得很吸引眼球且很有必要。

另一方面,那些所谓的法律精英们要表达的另一个深层意思在于:中国司法必须接受由公知、大V、教授学者、理论家和律师群体所倡导的舆论监督之下的“司法独立”,没有舆论监督,司法该是多么黑暗而腐败啊!

一个如此多的所谓法律精英人士所热衷的挟舆论以令司法从的时代、一个以舆论监督的名义谋取个体私利、集体利益、部门利益、行业利益的时代、一个打着民主自由旗号要把中国法院变成政治野心角力场所的时代,一线法官能说什么?只有呵呵!

无论中国司法如何进步发展,舆论说你独立你就独立,说你不独立你就不独立而已!最诡异的现象是:舆论被用于干预司法独立在中国当下是显得如此天经地义,还要美其名曰:推进法治!

总之,笔者算是明白了一个事实:所谓网络舆论,不过是那么一群赚得盆满钵溢的黄世仁们,忽悠着一群刚解决温饱的刚好有空吃瓜的群众,义正辞严地斥责杨白劳不给喜儿人权,且杨白劳说的每句话都能理所当然地被断章取义、被解读为反人类反文明。至于喜儿怎么想,倒是无关痛痒。问题在于,喜儿凭什么就要从了黄世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