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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旁听庭审 以案释法

今天,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也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为深化法治教育宣传,增强司法公开透明度,今天上午,晋中市司法局和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组织了一场旁听庭审活动,60余名市直机关领导干部走进审判法庭,全程旁听了诉讼案件。据悉,该案件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同步进行了直播。

原告郭某、张某诉榆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及第三人晋中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市场监管行政登记一案,经介休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行政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尊重保障当事人诉权,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组织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庭审氛围严肃庄重。因叙述事实相对清楚,经合议后,市中院行政庭对本案当庭宣判。


参加旁听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认真了解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程序,对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通过以案释法,变法官为讲师,变法庭为课堂,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旁听庭审、法制宣传真正落实处、见实效。(记者张昊宇)

来源 | 晋中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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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敏  

校对/马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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