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大动作:在职医生可以办医院了!
此番《实施细则》的修订,引发业内人士点赞。
作者 | 宋慈
来源 |"医学界"微信号
28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实施细则》删除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此项变动表明在职医务人员可以申请开办医疗机构了,国家对在职医生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终于“松绑”了。
政策开始“松动”
据《医学界》了解,现行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均施行于上个世纪90年代,显然不能满足当前医疗卫生事业的需求,因此番《实施细则》的修订,也引发了不少业内人士的点赞。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我国正式开始筹备在全国推行在职医生办诊所的新制度,而本次修改就是国家卫计委准备为这项改革扫清制度障碍的体现。海交通大学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对此直言:“从《征求意见稿》中国家卫计委对医疗机构申请门槛的修改可以看出,目前政府确实开始从松动现行政策着手,为对医生多点执业、在社会上开办诊所等改革加速推开铺路。”
会扎堆开诊所吗?
事实上,在国家卫计委本次放开在职医生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之前,北京等地就已在破冰尝试鼓励在职医生开办私人诊所。据《医学界》观察,北京市早在2009年召开的卫生工作会议上就曾提出,鼓励有资质的医生在社区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2014年2月,北京市卫计委在首次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提出,北京将探索建立医生自主创业制度,允许公立医院在职医生开办私人诊所。随后,河南、浙江等部分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时常公开建议放开当地在职医生创业、开设私人诊所。
那么,究竟有多少公立医院的医生会真正“走出来”自己开设诊所呢?“对医疗机构申请门槛的修改只是打开了一个政策缺口,制度落地还需要较长时间。”一位医疗行业的顾问向《医学界》表示,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同时面对人事机制、市场认知、医保空白、高额投入等一系列难题,在职医生的自主创业路即使被全面放开,依旧充满坎坷。
“体制内医生业余开诊所短期内不太现实。”湖南省某三甲医院的副院长向《医学界》坦言,“对于这些有名气的医生,无论他们的时间、精力还是经济条件,其实并不需要自己开立诊所等病人。因此这些医生自己开诊所的动力都不大。”此外,对于一些名气不大或者资历不够高的医生,他们每天的主要工作是在医院出门诊,“工作排得很满,现在大医院要求周末也要有门诊,他们的工作量就更大了,所以不可能再有精力和时间在业余开自己的诊所了!”
落地还有多远
目前我国大多数医生还都是在事业单位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在现行的医疗体制下,医生往往很难分身去其他地方执业,更不用提耗费大量精力和资金去开办私人诊所了。
中欧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认为,虽然很多医生对多点执业乃至自由执业充满期待,但固有体制的改变却很难一蹴而就,需要经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对医疗机构申请门槛的修改只是第一步,后续还需要大量配套政策消除医生、公立医院、患者等多方的顾虑。”
在国务院国家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刘国恩看来,如果不在医生的管理制度上做根本性的变革,大部分医生都将难有动力走出去实现自由执业,鼓励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的愿景很难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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