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从深层生态学角度出发
生物多样性是否应该保护,要看有没有保护的价值。于是问题就变成了生物多样性本身是否有价值,以及种种生物自身是否有价值。“《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序言提到缔约国意识到:a.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b.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和美学价值”。讨论自然的价值,有两种看法—— “手段价值论”,指自然作为工具的价值。这种看法认为,对人类有用的就有价值,决定是否有价值的是人类。如果作为人类使用的手段(工具)可以产生价值,那工具本身也就有了价值。“内在价值论”,认为存在本身即有价值,同人类如何评价无关。其实,在公约最初的版本里,使用的并不是“内在价值”这个陌生的词汇,而是这样的:“我们认识到人类同其他生物共享地球,并且接受这些生物的存在同人类利益无关的事实。”持有“人类不能随便毁灭有内在价值之物,所以生物多样性应该照现状保护下去”观点的,以有宗教信仰背景的人居多。
也有人认为,生态系统本身便有其价值,生态系统中,很多要素相互之间复杂关联,同时又作为统一的整体发挥着作用,这样的事物很罕见,所以有价值。基于此,那生存在其中的物种对生态系统以今天的形态稳定存在或多或少都有贡献,因此可以推断任何物种都有价值,都不能灭绝。但即便承认内在价值的人,也并非都认可众生平等这一理念,人的价值更大,这大概是一种近乎常识的感觉,但有必要对只考虑人类自身利益的“人类中心主义”进行反省。此外,虽然每个物种自身价值有限,面对它们组成的、作为一个整体的伟大自然,人类还是应该更加谦虚才是。承认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可以推导出的结论是,有必要将人和生物连接起来。阿尔贝特·施威泽在《对生命的敬畏》一书的自述中写道:“我的周围满是努力生存着的生命,我自己也是这样,如果未来,人类能认识到自身生命的神秘,认识到其他生命与自身关系的神秘,便会对自己、对接触到的所有生命心怀敬畏。”然而有的理论只对有信仰的人有效,宣扬内在价值理论的门槛过高,对生命的敬畏,能感受到的人自然有所感悟,这一点不能推而广之到普罗大众。
在内在价值理论中,我们必须要接受生物有内在价值、人与生物之间存在特别联系这两个道德门槛很高的认识,才能得出应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结论。可能正因为这样,虽然内在价值理论听起来高大上,却没有成为主张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流声音。主流理论还是从工具层面出发,认为生物多样性对人类有用,所以应该受到保护。事实确实如此,因为现代社会就是由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驱动的,大家都在不损害别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追求自身幸福,实现一个多数人利益最大化的社会,就是功利主义。无论功利主义还是利己主义,反正对自己没用的就没有价值,因此凡事只从工具层面的功利角度思考问题。在知晓这种现状的情况下,我们再来探讨,如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导致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是人类利己主义的生存方式,但是,在这种方式之下,“自己”也无法永远生存,会变成浅薄的存在,而不是可称为’人’的人,这可一点都不利己。在这个毫不含糊的利己主义时代,说什么为了公众利益牺牲自己,没有任何作用,所以我主张以下观点:利己主义无可厚非,但所谓’己’是什么,需要大家重新考虑。生物最基本的特征便是延续,生物多样性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必要条件。如果要获得丰富的生活,成为真正的、可称之为’人’的我,生物多样性不可或缺,所以我们必须要要保护生物多样性——这就是本书的结论。
人类习惯的是一种物理学思维方式,古典物理学形成了现代人思维的基础,无论怎样,大家还是养成了物理学的思维方式,(“所谓物理学的思维方式,就是从本质的、单纯的、统一的角度思考事物”——有马朗人)因为日常生活中充满了利用科学技术制造的机器,此外,现代社会系统本身就是物理学思维方式的产物,要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不习惯怎么能行?而多样性的价值意味着混乱和混沌。物理学的代表理论是粒子观和数量观。“粒子观的自我”,追求自我如何永存,但如果只顾及对自身有利的事物,其他一概不管,这是一个危险的大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作为一个因子,同周围很多事物产生关联,其中也有许多并非出于自身意愿的事物,比如,很多时候,动物不得不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还要避免中毒,才能存活下去。结果就是,喜欢和讨厌的事物并存、符合与不符合理想的情况皆有,这样的周边环境最终成为“我”的一部分,换言之,这就是存在于“我”之中的多样性。重视多样性,是以接受多样性的事物中也有自己讨厌的东西为前提,在我们自身的内部也存在多样性,比如人的身体,既存在衰老和死亡。这无疑是大家不喜欢的,却构成了“我”的一部分。大自然也好,整个世界也罢,并不单纯由“我”所好之物组成。如果对所恶之物视而不见,就无法正确认识世界,自己也是一样,身体会衰老和死亡,如果因为厌恶而否认,就没有办法正确认识自己。
马丁·布伯在他的著作《我与你》中这样写道:如果周围尽是自己所好之物,那这样的自己便是浅薄的,面对一个事物,如果只看它好的一面,就不能够形成真实的认识,如果仅着眼于喜欢的方面,对方就成了满足自己喜好的消费品。他认为现代社会以将个人从限制中解放出来为目标,但这种自由的代价却是人与人的相互关联逐渐消失,而“我与你”的关联很重要,它不是“我与它”的物化消费关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和你”的态度,需要这样的觉悟,也就是说,自己与对方成为交互联动的关系,有了这种关系,也就形成了对对方的责任和义务,这些也会成为“我”的一部分。自此,“我”不再是漂浮于理想和梦幻世界中的我,而成了有质量和重量的存在。
日本哲学家上田闲照认为,笛卡尔所谓的“我”是一种封闭的我,他将其定义为“自我”。现代人所谓的“我”,说到底只是“我”的实体存在,如果采取“非我即我”的观点,抛弃对自我的执着,将自我向外界敞开,那作为实体的我就成为一种幻影,同时也出现了一个以独有方式同世间万物发生联系的唯一的我。”这种开放的我就是“自己”。上田的哲学思想深受禅的影响,而“深层生态学”运动也是受到以禅思为代表的东方哲学的巨大影响而产生,这个运动的发起人阿恩·内斯本人把“自己”和“自我”区别开来,认为两者的结合才是真我。深层生态学采取了一种更加整体和宏观的视角,认为世间万物在本质上是相互联结的整体,他提出一个概念“生态学的自我”。他这样写道:“如果人类能够在所有方面平衡成长,自然就会把自己同全部生命等同起来,且与这些生物的美丑、大小、有无感知能力无关。”独立于万事万物而存在的自我难道不寂寞吗?切断了同丰富多彩的周围世界的联系,自我也只能变得贫乏,这难道不是一种青涩、不成熟的想法吗?我认为西方思想偏好年轻的状态,把衰老以及由此产生的思想视为缺少价值。环境也是“我”本身,所以由多样性的生物组成的环境产生了问题,就等同于我自己出了问题。这种想法已经超越了“因为喜欢所以保护,因为没有兴趣所以不保护”的层面。
我是研究海参的,海参是一种有着大型蠕虫一样的外形,没有眼睛等感觉器官,不会做出任何有趣动作的,不招人喜欢的生物。我同这种生物打了整整四十年的交道,越研究我就越发现,海参超越了人类对动物的通常认识,有着非常独特的生存方式,我发现其自有一套逻辑,人类完全不能理解它们的精彩世界,别人看来无法理解的东西,我却由衷地感叹它的伟大,并且产生了深深的敬意,这就是四十年的动物学研究给我的礼物。但即便如此,我仍然不觉得它们可爱,之所以感到讨厌,是因为这些生物超越了人类的常识,作为人类的我们,感觉自己被藐视,所以厌恶之情油然而生。可单纯由自己所好之物组成的世界是非常狭隘和贫瘠的,怀着好奇心去面对的心态非常重要,通过这些生物的独特反观人类,能得到许多新感悟和知识,从这个角度来看,其他所有生物都有帮助人类认识世界的价值。与海参共处的智慧,在不同长相、不同价值观、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类之间也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