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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故知新 | 裘錫圭:漢字的性質

裘錫圭 南大古文字
2024-12-18


漢字的性質

    從比較文字學的角度來看,漢字跟古埃及的聖書字和古代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是同類型的。近代研究比較文字學的學者,起初把這種類型的文字稱爲表意文字。這種類型的文字都包含大量表音的成分,把它們簡單地稱爲表意文字,顯然是不妥當的。到本世紀40年代,有人提出了“過渡文字”(指由表意向表音過渡的文字)的說法。但是,把古漢字、聖書字、楔形文字等有幾千年歷史的成熟的文字體系稱爲過渡文字,顯然也是不妥當的。進入50年代之後,採用表意文字說和過渡文字說的人越來越少了,代之而起的是“詞一音節文字”(word-syllabic writing, 或譯 “表詞一音節文字”)“表意一音節文字”等說法。國內在50 年代也有人提出了漢字不是表意文字,而是“綜合運用表意兼表音兩種表達方法”的“意音文字”的主張。

     下面談談我們對漢字性質的看法,重點放在分析漢字所使用的符號的性質上,因爲一種文字的性質就是由這種文字所使用的符號的性質決定的。至於究竟給漢字這種性質的文字體系安上一個什麽名稱,那只是一個次要的問題。

     文字是語言的符號。作爲語言的符號的文字,跟文字本身所使用的符號,是不同層次上的東西。例如漢字“花”是漢語裏的花草之{花}這個詞的符號。 “艹”(草字頭,原作“艸”,即古“草”字)和“化”則是“花”這個字所使用的符號(“花”是一個形聲字,“艹 ”是形旁,“化”是聲旁)。


合體字、獨體字

    在漢字裏,像“花”這樣可以從結構上進行分析的字,一般稱爲合體字。合體字的各個組成部分稱爲偏旁。秦漢以後所造的合體字,基本上都是用已有的字充當偏旁的(有些字用作偏旁時有變形的現象,如在上方的“艸”變作“艹”,在左邊的“水”變作“ 氵 ”等)。在上古漢字裏,有不少表意字是用兩個以上不一定能獨立成字的象形符號組成的,如象用手開弓射箭形(射)字。這類字是否可以稱爲合體字,是需要商榷的。我們姑且把它們稱爲準合體字


    有些漢字從結構上看不能分析,一般稱爲獨體字。對於獨體字來說,也存在語言的符號跟文字所使用的符號這兩個不同的層次。例如古漢字裏的“”,作爲{日}這個詞的符號來看,是一個有音有義的字;作爲“日”字所使用的符號來看,則僅僅是象太陽之形的一個象形符號。這種區別在拼音文字裏同樣存在。例如英文裏的“a”作爲英語裏不定冠詞{a}的符號來看是有音有義的;作爲英文所用的符號來看,則僅僅是一個表示一定語音的字母。爲了使概念明確,下面把文字所使用的符號稱爲“字符”。



語音和語義

    語言有語音和語義兩個方面,作爲語言的符號的文字,也必然既有音又有義。 就這一點來說,各種成熟的文字體系之間並沒有區別。只有根據各種文字體系的字符的特點,才能把它們區分爲不同的類型。

    英文可以說是一種表音文字,但是這並不是說英文只有音沒有義,只是說英文的字符,即二十六個字母是表音的,不是表意的。例如:英文的sun是英語裏{sun}( 這個詞的符號。它既有音,即{sun} 這個詞的音—— [sʌn];也有義,即 {sun}這個詞的義——太陽。但是sun所使用的字符s、u、n ,跟它所代表的詞只有語音上的聯繫,沒有意義上的聯繫,所以我們把它叫做表音字。

    同樣,我們所以把古漢字(日)叫做表意字,是因爲作爲字符,即太陽的象形符號來看,跟{日}這個詞只有意義上的聯繫,沒有語音上的聯繫。如果作爲{日}這個詞的符號來看,它也是音 、義兼備的。



意符、音符和記號

    討論漢字性質的時候,如果不把文字作爲語言的符號的性質,跟文字本身所使用的字符的性質明確區分開來,就會引起邏輯上的混亂。

    各種文字的字符,大體上可以歸納成三大類,即意符、音符和記號。跟文字所代表的詞,在意義上有聯繫的字符是意符,在語音上有聯繫的是音符,在語音和意義上都沒有聯繫的是記號。拼音文字只使用音符,漢字則三類符號都使用。


意符、音符和記號

    漢字的字符裏有大量意符。

    傳統文字學所說的象形、指事、會意這幾種字所使用的字符,跟這幾種字所代表的詞都只有意義上的聯繫,所以都是意符。我們所說的表意字就是總括這幾種字而言的。形聲字的形旁跟形聲字所代表的詞也只有意義上的聯繫,所以也是意符。


    意符內部還可以分類。有的意符是作爲象形符號使用的,它們通過自己的形象來起表意作用,如古漢字裏的“人”“日”等字所使用的 等符號,又如構成 ( 射)字的弓箭形和手形。幾何形符號如果不是用作記號,而有以形表意的作用,如(古“四”字)、(古“方”字 )、(古“圓”字)等字所用的符號,也應該歸入這一類。古漢字裏的獨體字,基本上都是用單個象形符號造成的表意字。

    有的意符不是依靠自己的形象來起作用的。這種意符通常都是由已有的字充當的表意偏旁,它們就依靠本身的字義來表意。例如:合體表意字“歪”由“不” “正”二字組成,它的意思就是“不正”。“不”和“正”在造裏就是依靠它們的字義起作用的意符。形聲字的形旁一般由依靠本身字義來指示形聲字字義的字充當,所以也應該歸入這一類(少數在象形字上加注音符而成的形聲字,如“齿”的繁體字“齒”等,在這方面是例外。這種字過去多看作加聲的象形字)。


    在有必要區分上述這兩種意符的時候,可以把前一種稱爲形符,後一種稱爲義符。在漢字變得不象形之後,形符基本上就不使用了。


    漢字的字符裏也有很多音符。

    假借字就是使用音符的。人們在假借某個字來表示一個跟它同音或音近的詞的時候,通常並不要求它們之間原來在意義上有什麽聯繫。例如古漢字借“箕”的象形初文來表示語氣詞{其},{其}、{箕}二詞在 意義上就毫無聯繫。又如近代假借花草之“花”來表示動詞{花}(如花費、花錢),花草之{花}跟動詞{花}在意義上也毫無聯繫。所以儘管“”本來是表意字,“花” 本來是形聲字,在它們借來表示語氣詞{其}和動詞{花}的時候,都是純粹作爲音符來起作用的。當然,“”和“花”作爲語氣詞{其}和動詞{花}的符號來看,也是既有音又有義的;但是作爲假借字所使用的字符來看,則只有表音作用。這跟作爲{日}這個詞的符號看既有音又有義,作爲“日”字的字符看則只有表意作用的情況是一致的。

    有時也能看到被假借的字跟借它來表用的詞不但同音或音近,而且在意義上也有某種聯繫的現象。這種現象大概有很多是無意中造成的。在漢語裏,彼此的語音相同或相近並且意義也有聯繫的詞,是很常見的。人們在爲某個詞找同音或音近的字充當假借字的時候,很有可能無意中找了一個跟這個詞在意義上也有聯繫的字。有意假借一個跟某個詞在意義上也有聯繫的字來表示這個詞的情況,也是存在的。例如明代初年怕“元由”“元來”的“元”跟元朝的“元”相混,假借意義跟它相近的“本原”的“原”字來代替它。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可以作爲假借的特例來處理。


    形聲字的聲旁也是音符。聲旁也有兩類。一類是單純借來表音的,如“花”的聲旁“化”。另一類跟形聲字所代表的詞在意義上也有聯繫。例如一種用玉石等物作的耳飾叫做{珥}(與“耳”同音,古代讀去聲),“珥”字从“玉”(“玉”用作左旁時寫作“”)从“耳”,“耳”就是跟“珥”在意義上有聯繫的聲旁。這種聲旁可以看作音符兼意符。

    漢字的音符跟拼音文字的音符有很大區別。即使撇開漢字還同時使用意符和記號這一點不談,也不能把二者等量齊觀。拼音文字的音符是專職的,漢字的音符則是借本來既有音又有義的現成文字充當的。有很多漢字在充當合體字的偏旁的時候,既可以用作音符,也可以用作意符,而且還能兼起音符和意符的作用。例如 “耳”字在“餌”“餌”(音耳,金屬元素名)等字裏是音符,在“聰” “聾”等字裏是意符,在“珥”字裏是音符兼意符。一般拼音文字所使用的字母,數量都相當少。漢字音符的情況則不同了。從原則上說,漢字裏每一個字都有可能借用爲音符;實際上用作音符的字,數量也很大(古今用作聲旁的字估計在一千左右)。同樣的字音往往借用不同的字來表示。如果要强調漢字和拼音文字的音符的區別,可以把漢字的音符稱爲“借音符”。不過爲了行文的方便,我們在下文中仍然稱它們爲音符。


    下面再討論漢字字符裏的記號。

    用記號造的字,字形跟所代表的詞沒有內在聯繫,不易爲人們所接受。所以用記號造字的情況是極爲少見的。在文字體系形成過程的開始階段,可能有少量原始社會中長期沿用的記號被吸收到文字裏來。古漢字裏(五 )、(六 )、(七)、(八)等數字,大概就來自這種記號。除此之外,用記號造字的情況就很難找到了。但是在漢字發展的過程中,由於字形和語音、字義等方面的變化,却有很多意符和音符失去了表意和表音作用,變成了記號。

    由於漢字字形的演變,獨體表意字的字形大都喪失了原來的表意作用。例如古漢字的變成隸書、楷書的“日”之後,已經一點也看不出太陽的樣子了。如果不考慮“日”字的歷史,根本無法找出“日”這個字的字形跟{日}這個詞有任何聯繫。可見“日”字的字符已經從意符變成了記號,“日”字已經從表意字變成了記號字。同類的例子舉不勝舉。唐蘭先生在《中國文字學》“記號文字和拼音文字”節裏說:“圖畫文字和記號文字本是銜接起來的。圖畫演化得過於簡單,就只是一個記號。”(109頁)這是很正確的。


    有人把“日”這一類字形由象形到不象形的變化,看作由表形到表意的變化, 認爲是表形符號,“日”是表意符號。這是不妥當的。所以會産生這種看法,大概是由於沒有把字符的作用跟文字的作用區分開來。“日”這一類字使用的字符變爲記號這個事實,並沒有改變這些字作爲語言裏相應的詞的符號的性質。字形變得不象形之後,這些字仍然保持着原來的字音和字義。這一點並不能反過來證明它們的字符沒有變成記號。如果因爲“日”字還有意義,就把它的字符看作表意符號,把它看作表意字;那麽根據“日”字還有讀音這一點,豈不是也可以把它的字符看作表音符號,把它看作表音字了嗎?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由於記號字仍然代表着它們原來所代表的詞,它們在用作合體字的偏旁,或假借來表示其他詞的時候,仍然能起意符或音符的作用。例如“日”字雖然已經變成了記號字,“晴”字所从的“日”却並不是記號,而是以“日”字的身份來充當意符的(只取“日”字之義而不取其音);“馹”字(音日,古代驛站用的馬車)所从的“日”和假借來記錄外國地名日内瓦的“日”,也不是記號,而是以“日”字的身份來充當音符的(只取“日”字之音而不取其義)。總之,儘管“日”一類字自身使用的字符是沒有表意表音作用的記號,它們仍然能够作爲意符或音符來起作用。


    所以,漢字字形的演變雖然使絶大部分獨體字——它們也是構成合體字的主要材料——變爲記號字,却並沒有使合體字由意符、音符構成的局面發生根本的變化。漢字絶大部分是合體字。合體字的性質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也就是漢字的性質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所以我們既要充分認識到記號字跟表意字的不同,又不能過分夸大記號字的出現對漢字的整個體系所發生的影響。唐蘭先生在《中國文字學》裏說:“截至目前爲止,中國文字還不能算是記號文字……還是形聲文字” (109頁),已經把這個意思很扼要地講了出來。


    在獨體表意字之外,還有一些字也由於字形的演變而成了記號字

    準合體字有不少變成了記號字。例如:“立”字本作,象人立地上,“並”字(現已併入“并"字)本作 ,象兩個人並立在地上,演變成隸書、楷書之後,就都變成不能分析的記號字了。前面講過的“射”字雖然從表面上看仍可分成兩個偏旁,但是由於弓箭形被改成形近的“身”字,實際上也已經成爲記號字了。

    合體表意字也有少數變成了記號字。例如:“表”字本作(𧘝),由“衣” “毛” 二字合成。“表”本是罩在皮衣外面的衣服的名稱。古人的皮衣有毛的一面朝外, 所以“表”字从“衣”在“毛”上示意。這個字寫成“表”之後,也就只能看作一個記號字了。

    形聲字偶爾也會演變成記號字。例如从“禾”“千”聲的字,就變成了形旁、聲旁全都遭到破壞的記號字“年”。

    字形的演變還造成了一些半記號字,即由記號跟意符或音符組成的字。這類字大都是由形聲字變來的。例如:“春”字本作“萅”,《説文》分析爲“从艸,从日,艸春時生也,屯聲”。後來聲旁“屯”跟“艸”旁省併成“”旁。這個偏旁既無表音作用,也無表意作用,是一個只有區別作用的記號。可是偏旁“日”仍有表意作用,所以“春”就成了由記號跟意符組成的半記號半表意字


    還有不少字,雖然其結構並沒有由於字形演變而遭到破壞,但是由於語音和字義的變化,對一般人來說實際上也已經變成了記號字或半記號字。比較常見的一種情況,是形聲字的聲旁由於語音的變化喪失表音作用,轉化爲記號。例如“恥” (“耻”的本來寫法)本是从“心”“耳”聲的字,後來“耳” “恥”二字的讀音變得毫無共同之處,“耳”實際上成了僅有區別作用的記號,“恥”實際上成了半記號半表意字。“恥”字寫作“耻”,始見於東漢碑刻,可能當時“耳”“恥”二字的讀音已經有了很大距離,有的人不知道“耳”是聲旁,就把“心”旁改成了讀音與“恥”相近的“止” (漢隸中“止”和“心”的字形相當接近)。“耻”可以看作由記號“耳”跟音符“止”組成的半記號半表音字。


    合體字的表意偏旁由於字義的變化喪失表意作用,轉化爲記號的情況也是存在的。例如:形聲字“特”的本義是公牛,所以用“牛”爲形旁。由於這個本義早已不用,對一般人來說,“牛”旁實際上已經成爲記號。

    形聲字有時還會由於語音和字義兩方面的變化而完全變成記號字。例如上面所舉的形旁喪失表意作用的“特”字,由於聲旁“寺”的表音作用也已經由於語音演變而喪失,對一般人來說,實際上已經完全成爲記號字了。

    假借字也可能變成記號字。假借字是借用已有的字作爲音符來表示跟這個字同音或音近的詞的。對根本不認得被借字的人來說,假借字實際上只是個記號字。有些假借字所借之字的原來用法已經被人遺忘。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所借之字不是形聲字,假借字就會變成記號字。例如:“我”字在較早的古文字裏寫作,象一種鋸或刃形近鋸的武器。它本來所代表的詞,一定就是這種鋸或武器的名稱。由於第一人稱代詞{我}跟這個詞同音或音近,古人就假借“我”字來記錄它。可是在相當早的時候,“我”字本來所代表的詞就已經廢棄不用了。因此作爲你我之“我”所用的字符來看,“我”已經喪失表音作用,變成了一個硬性規定的記號;作爲一個文字來看,“我”已經從假借字變成了記號字。現在用來表示虚詞{其}的“其”字,一般人並不知道它本來所代表的詞是{箕},實際上也已經成爲記號字了。如果被借字是形聲字,當本義已經湮沒的時候,聲旁一般仍有表音作用。例如 “笨”本來當竹子裏的白色薄膜講,後來這個字被假借來表示愚笨的{笨},本義不再使用,形旁“竹”實際上已經變成記號,但聲旁“本”仍有表音作用。

總 結

    總之,由於種種原因,在我們現在使用的漢字裏,原來的意符和音符有很多已經變成了記號。相應地,很多表意字、形聲字和假借字,也就變成了記號字或半記號字。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結論:漢字在象形程度較高的早期階段(大體上可以說是西周以前的階段),基本上是使用意符和音符(嚴格說應該稱爲借音符)的一種文字體系;後來隨着字形和語音、字義等方面的變化,逐漸演變成爲使用意符(主要是義符)、音符和記號的一種文字體系(隸書的形成可以看作這種演變完成的標誌)。如果一定要爲這兩個階段的漢字分別安上名稱的話,前者似乎可以稱爲意符音符文字,或者像有些文字學者那樣把它簡稱爲意音文字;後者似乎可以稱爲意符音符記號文字。考慮到後一階段的漢字裏的記號幾乎都由意符和音符變來,以及大部分字仍然由意符、音符構成等情況,也可以稱它爲後期意符音符文字或後期意音文字。


文字體系

    前面說過,有人把漢字這種類型的文字體系稱爲“詞—音節文字”。此外,還有人把漢字稱爲“詞文字”(word writing,或譯表詞文字)或“語素文字”。 這些名稱應該怎樣理解呢?

    首先應該指出,語素文字說跟詞文字說在基本觀點上並無多大分歧。語素是語言中最小的有意義的單位,能够獨立活動的語素就是詞。上古漢語裏單音節詞佔絶對優勢,漢字一般都是代表單音節詞的。但是有很多單音節詞後來變成了不能獨立活動的語素,在今天一個漢字往往只是一個語素的符號,而不是一個詞的符號。這是有些人不願意把漢字叫做詞文字,而要叫做語素文字的原因。按照這種考慮,“詞—音節文字”這個名稱也可以改爲“語素—音節文字”。


    所謂語素文字究竟是一種什麽樣的文字體系呢?拼音文字可以按照字符所表示的是音節還是音素,分成音節文字和音素文字,“語素文字”是不是可以理解爲字符表示語素的文字呢?不能這樣理解。一般認爲“日”這一類字是典型的語素字。但是我們只能說“日”字表示語素{日},而不能直接說字符“日”表示語素 {日}這一點前面早就說明了。有的人是因爲看到漢字裏一個字通常代表一個語素,稱漢字爲語素文字的。


    像這樣撇開字符的性質,僅僅根據文字書寫的基本單位所代表的語言成分的性質,來給文字體系定名也是不妥當的(這裏所說的文字書寫的基本單位,就是一般所說的字。漢字的筆畫可以稱爲用筆的基本單位)。英文是以詞爲書寫的基本單位的,大家不是並沒有把它看作表詞文字,而是把它看作音素文字的嗎?這樣說來,語素文字這個名稱是不是根本就不能成立呢?

    那倒也不必這麽看。音素、音節、語素,是語言結構系統裏由低到高的不同層次(這裏所說的“語言結構”是廣義的,包括語音結構)。我們可以把語素文字解釋爲字符屬於語素這個層次,也就是說,字符跟語素這個層次發生關係而跟音素、音節這兩個層次沒有關係的文字或者解釋爲能够表示語言的語素結構(即能够表示詞由什麽語素構成)而不能表示語言的音素或音節結構的文字。語素—音節文字可以解釋爲既使用屬於語素這個層次的字符,又使用表示音節的字符的文字。


漢字應稱爲“語素——音節文字”

    按照上面的解釋來看,漢字究竟應該稱爲語素文字呢,還是應該稱爲語素—音節文字呢?下面就來探討這個問題。


    漢字的意符和記號都不表示語音,前者只跟文字所代表的語素的意義有聯繫,後者只能起把代表不同語素的文字區別開來的作用。它們都是屬於語素這個層次的字符。所以漢字裏的獨體、準合體和合體表意字以及記號字和半記號半表意字,都可以看作語素字。


    但是,漢字使用的音符,雖然都由原來是語素的符號的現成文字充當,却應該看作表示音節的符號。使用音符的假借字(就記錄漢語固有語素的假借字而言), 以及由意符和音符構成的形聲字,通常也以一個字代表一個語素,但是我們不應該因此就把它們也都看作語素字。


    那些記錄具有兩個以上音節的音譯外來詞的假借字,它們表示語素的音節結構的性質,是十分明顯的。例如元代假借來記錄出自蒙古語的官名的“達魯花赤” 這四個字(“達魯花赤”的本來意義是統治者、掌印者),顯然都是作爲音節符號使 用的。記錄漢語裏固有的雙音節語素的假借字,如“倉庚”(鳥名)、“猶豫”之類,表示音節結構的性質也很明顯。

    那些用來記錄漢語固有的單音節語素的假借字,其實同樣具有表示音節結構的性質。只不過在一個語素只包含一個音節的情況下,語素和音節之間的層次界綫容易被忽略而已。作爲字符來看,假借來表示動詞{花}的“花”跟“達魯花赤”的 “花”,其本質並無不同,二者都是表示huā這個音節的符號。它們的不同在於前者單獨用來表示一個單音節詞的音,後者則只表示一個多音節語素裏的一個音節。

    “花”作爲假借字所使用的字符看,只有表音節的作用;但是作爲記錄動詞{花}的假借字來看,則既有音也有義(即“花”字的假借義)。“達魯花赤”這四個字必須連在一起才能表示出一定的意義,其中每一個字都只能看作一個沒有意義的表音節的符號。如果不是按照一般習慣以“書寫的基本單位”當作“字”的定義,而是以 “語素或詞的符號”當作“字”的定義的話,只有“達魯花赤”這個整體才有資格稱爲假借字。


    英文裏表示不定冠詞的“a”字所使用的字母“a” ,其本質並不因爲單獨成字就跟與其他字母拼合成字的“a”有所不同。漢字裏表示動詞{花}的假借字“花”,以一個字代表一個語素這一點,當然也不會影響到它所使用的字符的表音節的本質。 所以假借字都可以看作音節字。


    形聲字的聲旁也是表音節的符號。例如:讀音相同的“餌”、“洱”、“鉺”、“珥” 代表四個不同的語素,但是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表音成分——聲旁“耳”。這個“耳”顯然應該看作表音節的符號(“珥”所从的“耳”兼有表意作用,已見上文)。由於形聲字的形旁只跟語素的意義有聯繫,可以把形聲字看作介於語素字跟音節字之間的一種文字。半記號半表音字的性質,也可以這樣看。


    前面曾經指出,漢字使用的音符跟拼音文字的音符有很大區別。這種音符作爲表音節的符號來看,跟音節文字的音符當然同樣是有很大區別的。漢字既使用表音節的符號,也使用屬於語素這個層次的符號。表音節的符號都是借現成的文字,即語素的符號充當的,而且借來表示同一個音節的字往往有很多個。這些都是跟音節文字不同的地方。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漢字不應該簡單地稱爲語素文字,而應該稱爲語素一音節文字。不過,對漢字使用的表音節的符號跟音節文字的音符之間的區別,也應該有足够的認識。

    語素—音節文字跟意符音符文字或意符音符記號文字,是從不同的角度給漢字起的兩種名稱。前者著眼於字符所能表示的語言結構的層次,後者著眼於字符的表意、表音等作用。這兩種名稱可以並存。意符和記號都是屬於語素這個層次的字符,所以語素一音節文字這個名稱對早期和晚期的漢字都適用。




原載《中國語文》1985年1期,又載《裘錫圭自選集》,今據後者收入。




END

美編 |賀達

責編 | 潘祥瑞、李梓銘、鄒金君

審核 | 程少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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