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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青少年事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西安市青年公益服务中心是共青团西安市委主管的、在西安市民政局正式备案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西安市首家专门从事青少年事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心致力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培育和实施,推动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为青少年提供成长指导、权益维护、预防犯罪等领域的专业社会服务。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若干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工作积极,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能适应基层和群众工作环境,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须为西安市本地户籍人口。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写作功底,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具备较好的网络知识。

(二)优先条件

1.专业不限,社会工作、公共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律、财会等相关专业优先。

2.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

3.有新媒体、社会组织及青少年工作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4.大学毕业三年以内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1.西安市青年公益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2.西安青春驿站日常管理工作,整合相关资源策划、组织、执行青少年事务工作。

3.西安市青年公益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青少年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在团市委官方网站(http://www.xayl.org/)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西安市青少年事务公益性岗位应聘报名表》。按照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个人简历发至团市委权益部邮箱(quanyibu12345@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按照“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所学专业-姓名”格式注明。本次考试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聘报名,若发现以共青团西安市委或西安市青年公益服务中心名义进行非法咨询、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们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报名截止日期: 2018年11月23日18:00前。


2、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携带下列资料,到西安市凤城八路西北国金中心B座1401室团市委权益部接受资格审查,否则将视为自行放弃。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愿放弃。

(1)《西安市青少年事务公益性岗位应聘报名表》;

(2)个人简历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注: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张复印

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8年11月26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30


3、笔试

应聘人员11月30日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考试范围主要涉及共青团组织有关知识、时事政治、西安市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在“西安青年聚”公布。


4.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位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青年聚”公布。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职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为主,测试报考者履行职责必备的基本素质和相关能力。

(3)评分采用百分制,由考官现场打分计算平均分,得出面试成绩。

(4)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5)面试成绩在“西安青年聚”公布。


5.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达到优秀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位进入下一环节。


6.体检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自行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问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对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培训

西安市青年公益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以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8.入职

根据面试、体检、培训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青年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新聘用人员即可入职。

四、工作待遇

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酬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薪酬实行底薪1800元/月,并根据工作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联系电话:86781318

联 系 人:梁 宵

附件:西安市青少年事务公益性岗位应聘报名表


西安市青年公益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编辑:黄改霞/寇嘉豪

校对:左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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