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读】党支部书记怎么当、怎么干?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它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新时代党支部的角色定位、职责定位、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工作要求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性意见,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工作到支部的内在要求,更是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的“领头雁”和“第一责任人”,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每一个党支部都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基层党支部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宣传贯彻党的主张、决定的前沿阵地。党支部书记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识深刻、把握准确,决定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种子”能否在党员和群众中生根发芽,能否凝聚起伟大的磅礴力量,能否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书记既是基层组织的参与者更是组织者,要当好新时代的“播种人”,必须对“播种”的内容保持高度的清醒自觉。对党员来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来武装,由共产党员变成共产党人,做到“四个合格”即: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对干部来说,标准要更高,还应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五个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群众,让群众相信党、听党话、跟党走;要履行职能,发挥作用,解决好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问题。
无论对党员、对干部、对群众还是对党组织,都必须从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出发,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出发,从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出发,从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出发,从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出发,最终要达到的根本目的是:让群众相信党、听党话、跟党走,让党组织保持先进性纯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基层党支部书记是基层党组织的第一责任人,是党支部的核心和灵魂,是群众的主心骨、领头羊。基层党支部工作抓得好不好,关键看党支部书记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因此,党支部书记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扎实实履职尽责做表率,激活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组织力。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要做到责任在心、担当在肩,对自己应当履什么职、尽什么责做到心中有数。一方面,要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8项基本任务,同时要结合实际,对照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等10个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的,履行好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8个方面的具体职责。这两个方面既是党支部书记的职责使命,同时也是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衡量标准。
当前,我们正处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关键时期,尤其需要基层党支部书记发挥表率作用,彰显共产党员本色。《条例》规定:“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支部书记要努力做到“四个合格”“五个过硬”,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做道德的示范者、诚信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中国共产党97年的发展历程表明,党正是依靠数百万个党支部和数千万名党员的努力奋斗,才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党支部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付。
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党支部书记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引领人,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人、是党支部的负责人,不断强化角色意识、本色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要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绝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和铁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必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12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2017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时指出:“对于‘三会一课’制度,我们支部是认真执行的,从中央、从我本人做起,以上率下,要认真地做好这个事情。”党支部书记要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把12个方面要求一个一个地内化为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真正让支部工作强起来,把党员队伍带起来。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支部书记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的重大论断,清醒认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风险挑战,立足基层、立足支部、立足党员、立足群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广大党员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党的声音,守牢支部阵地,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支部的阵地上高高飘扬,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地位,巩固广大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作者分别为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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