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单位怎样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哪些单位可以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我想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符合什么条件?
申领条件需同时满足:
1.初创企业招用员工须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2.初创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申请补贴后12个月内,不同初创企业吸纳同一劳动者就业的不能再次申领补贴;
3.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初创企业的,只有一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有多少呢?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申请人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1-20日向单位注册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社部门在申领周期第2个月5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申请周期第2个月10日前拨付资金。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审核的时限是多久?
承诺办理时限 40个自然日。
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带什么材料?
1.《 区 年 月至 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审核表》一式一份;
2.《 区 年 月至 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一份。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去哪里办理呢?
可去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哦,网上申请步骤请看下文。
步骤操作如下:
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第一步:点击“劳动就业→专项资金→单位信息补全”,补全单位相关信息(首次申请的)。
第二步:登录进入网办前台系统,点击菜单“劳动就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申请”,选择补贴类型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网办申请后发现资料填写错误需如何修改?
未提交申请的,可点击【专项资金提交功能】选择“补贴类别”,点击“查询”,可以查询未提交的业务,并可以对业务进行查看、修改、删除操作。已提交申请的点击【专项资金查询功能】可查询所有网办申请过的记录,包括已提交和未提交的业务,并可以看到业务当前的审核状态,但无法修改。
(来源 | 广州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