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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民革纳雍工委诉调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1月28日,民革纳雍县工委诉调中心主任、纳雍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陈进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迎来调解工作“开门红”。
2020年7月,任某应聘到纳雍某企业上班,该企业承诺为其报销路费3000元。任某到任后,该企业负责人胡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多次索要未果后,任某诉至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任某住所地)。2023年1月18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纳雍法院管辖。
收到案件后,因该案事实清楚且诉讼标的较小,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能性较大,纳雍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将该案委派至民革纳雍工委诉调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受委派后多次上门走访发现该企业已处于停业状态,企业负责人胡某也一直联系不上。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1月28日),调解员上门走访时偶遇该企业现管理者徐某,遂与其耐心沟通,其表示愿意支付任某路费2000元。调解员当即电话联系任某,任某表示同意,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跨越两省、历经近三十个月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得以化解。
撰稿:民革毕节市工委
编辑:张定平
编审:杨秀爱
终审:邓文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