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腐败多发领域要加强防范 | 今天,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赵叶红为大家诵读“之江新语”
《之江新语》辑录了习近平同志担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自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的232篇短论。
这些短论鲜明提出了推进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正确主张,及时回答了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一些问题,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光辉篇章,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高标准完成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站在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标清了前进坐标,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市组织开展《之江新语》诵读活动,西安发布、长安号每天同步推出一篇《“之江新语”诵读》。
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让我们一齐大声诵读,品味《之江新语》中的智慧和力量。
对腐败多发领域要加强防范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这些年来,腐败问题在一些经济工作部门屡屡发生,对此我们要注重探索特点,寻求规律,切实加强腐败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廉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
邓小平同志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党内监督工作和纪律建设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从浙江实际出发,抓紧制定与两个《条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该强化的要强化,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废止的要废止,特别要盯住那些腐败问题的多发领域和重要部位,配好配强在关键岗位担负责任的领导干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狠抓防范制度和有关规定的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关口前移,使党内监督和纪律处分的各项制度更为完善、更加健全、更具实效。
赵叶红
女,1977年生,陕西临潼人,汉族,中共党员,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
赵叶红同志被誉为具有精益求精“工匠精神”的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被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
编辑:蜀妹在西安
音频录制:西安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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