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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权益】中国海洋权益现状及海洋战略

2016-07-14 溪流 勘测联合网


  从20世纪后半期开始,国际上海洋权益之争就愈演愈烈,尤其是近些年,更是进行到了白热化的状态。对中国而言,似乎更为激烈,黄海、东海、南海三大海系均危机重重,与周边各国及其他政治大国也因海洋问题冲突不断。因此,全面系统地了解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与海洋战略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首先阐明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然后较为详尽地列出我国与周边相关国家的海洋争议现状,使大家有一个毕竟明晰的了解,并对我国的海洋战略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海洋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引言


“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这个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的预言,在如今的世界发展中不断得到印证,从地理大发现时代,以海洋作为殖民掠夺与贸易交换途径支撑起的葡萄牙和西班牙,再到二战中,美英海军的强势以及在海洋大战中美国的崛起,再到如今陆地资源的减少和海洋资源的大力开发引起的各国的相互争夺。不难看出,在如今和平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海洋权益之争必定是世界舞台上的“重头戏”,海洋在政治、经济、科技、能源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作为飞速发展的中国,海洋权益的保障则显得更为突出。  

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采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权以及国家安全权益、海上交通权益等,是国家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而言,海洋权益联系着我国的领土主权、资源开发、经济腾飞、科学研究等重要领域,是解决我国经济、能源、人口、环境等问题的关键,是我国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础。  

但是我国国民对海洋权益现状的认识似乎还不甚明晰,虽然历史上轰动世界的郑和七下西洋开创了国人对海洋的认识,但由于我国长期处于封闭状态,一直把海洋当做天然屏障,更谈不上对海洋的开发与利用。直到现代,大家对海洋的认识才逐渐提升,才开始关注海洋,关注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关注我国的海洋战略。基于此,就十分有必要详尽地阐明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及海洋战略,使大家了解国情,并为我国海洋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如果关注中国的军情,关注中国的国土安全,关注中国的关于海洋权益的报道,我们可以知道,在南海和我国的周边海域,有些国家已经非法在开发和开采利用那里的资源了,而由于我们国家的政治及军事等一系列原因,或是综合考虑,一直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动作。尤其是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小国,更是猖獗异常。透过日本、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所属海域大肆开发、旅游的表面景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还是为了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而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⑴政治利益。海洋权利属于国家主权的范畴,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而形成的一些权利。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12 海里范围的海域为该国领海,领海的主权地位与领土同等并且“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专属经济区是主权地位稍低于领海的国家管辖海域,它指的是由领海基线向外不超过200海里但不包括领海的海域。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宣示有关海域主权的归属,既能在国际论坛上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为以后的经济活动、军事活动开道,又是应对国内民族主义呼声、平息国内矛盾的捷径,任何一国政府在涉及到国家主权问题时都是绝不敢掉以轻心的。  

⑵经济利益。经济利益主要体现为海洋渔业资源和海底矿产资源,尤其是石油天然气资源。上个世纪60年代末,联合国牵头搞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参加活动的一位美国科学家对东海和南海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惊叹不已,惊呼这一海域为“第二个海湾”。此后,东海、南海的不少周边国家就陆续提出主权要求。日本外务省曾露骨地表示,只有争得钓鱼岛的主权,日本才可能和中国划分东海大陆架大约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并进而夺取东海丰富油气资源的一半。一些东南亚国家甚至出兵抢占南沙群岛的岛屿。现在,在本应由中国管辖的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中,被掠夺最多的海洋资源就是石油和天然气。目前,南沙海域已经有200多个油气田、超过1000口油井被东南亚国家勘探和开发,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4000万吨,其中马来西亚的开采量最多,而中国参与开采的却很少。小国文莱竟因石油开采一跃成为东南亚头号富国,这无疑对周边各国有着极大的诱惑力,梦想通过开采石油、天然气走向富国之路。  

⑶安全利益。一个国家的安全利益是和发展利益统一的,也就是说国家的发展会遇到哪些安全上的威胁,国防力量就要去关注、减少乃至消除这些威胁。对一个濒海国家来说,出海口和航道就是该国的发展基石,可谓得之则兴,失之则亡。因此,除了能源因素外,钓鱼岛和南海诸岛在战略上的重要地位是日本和东南亚各国争夺它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南海诸岛地处太平洋与印度洋之间的咽喉,扼守两洋海运要冲,是多条国际海运线和航空运输线的必经之地,也是扼守马六甲海峡、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等重要海上通道的关键。谁控制了这条航道,就等于卡住了使用这条航道国家的脖子。仅以重要战略物资石油为例,作为石油消费大国日本,其进口石油的90%以上都要从这条航道经过。对中国而言,其重要性更是自不待言,目前,我国经过马六甲海峡运送的石油数量约占石油进口总量的70% 以上,每天通过马六甲海峡的所有船只近60% 是中国船只。所以,能否保护好自己在东海和南海的海洋权益,对周边各国来说都是事关国家安全利益的极大问题。


三、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议现状

  

提到海洋权益,不得不说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从1958年起到1993年11月16日,《公约》共得到了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国家的批准,一年后,即1994年11月16日,《公约》正式生效。《公约》一经发布,又引起了各国关于海洋划界争端的高潮,由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邻或相近,各沿海利益交织在一起,新规定的出现,似乎又使问题更加复杂化,海洋权益的斗争越来越复杂。  

对我国而言,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领海和毗连区有了国际法上的依据和保证,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拓展了我国的管辖区域。但是,随着《公约》的正式生效,我国的周边国家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不顾历史事实和海洋法的具体实施细则,都纷纷把200海里划入专属经济区,因此就产生了大范围的重复水线,使我国的许多海域和岛屿无可争议的历史主权面对不少新的争议。我国的四大海洋(黄海、渤海、东海、南海),除内海渤海外,其他三大海洋均与其周边国家存在争端问题。现分别说明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争议现状。


⑴和朝鲜的争端  

朝鲜濒临北黄海,虽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对《公约》确定的海里领海宽度和海里专属经济区规定持赞同态度。但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 朝鲜在年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海里的海域时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  

⑵和韩国的争端  

韩国与我国共同濒临南黄海和东海,在苏岩礁归属问题上持不同立场,在大陆架划分上持不同看法。韩国坚持以中间线法划分两国间相邻的大陆架,而在南黄海,我国岸线长达821千米,韩国一侧为659千米,如以中间线划分大陆架显然有失公允。在东海,大陆架是我国大陆的自然延伸部分,韩国政府却不顾这一事实,和日本政府于1974年背着中国政府签订了《日本和大韩民国关于共同开发邻接两国的大陆架南部的协定》,在东海大陆架划定所谓的“共同开发区”,后又在1999年生效的《日韩新渔业协定》中在济州岛南部划定了所谓日韩共管的“暂定水域”,侵占我国大陆架近万平方千米,我国外交部发言人多次声明这是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我国政府决不同意,并提出严正交涉。

  ⑶和日本的争端  

日本与我国间除上述与韩国私自划定的所谓“共同开发区” 和“暂定水域”,严重侵犯我国主权外,还存在钓鱼岛主权和东海大陆架划分的争端。钓鱼岛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上,与日本琉球群岛间以冲绳海槽为界,冲绳海槽长约600海里,最深处超过2500米,是公认的大陆地壳和大洋地壳间的过渡地带,而且还在不断扩大。另外,我国早在明朝永乐年间就有了“钓鱼屿”的记载。随着钓鱼岛附近发现了丰富的石油资源,使中日围绕钓鱼岛的斗争日益激化。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极右翼势力在钓鱼岛上插国旗,设灯塔,公然挑衅我国的领土主权,而日本政府也不顾上述事实,先是捏造钓鱼岛是“无主地”的论点,后又公然宣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最近日本政府又置国际法于不顾,将其18位居民的户籍设在了钓鱼岛。东海大陆架是一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伸到冲绳海槽,即至水深2940米的断层处为止,而《海洋法公约》第条亦规定,大陆架的边缘是2500米的等深线,冲绳海槽便扮演着分界线的角色。据估计,东海大陆架上蕴藏着一亿吨的石油和天然气,相当于黑海油田的储存量。日本提出要依东海大陆架的中间线划分大陆架,中方的立场是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准则划分大陆架。

  ⑷和越南的争端  

越南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当时南越政权就以维护主权名义出兵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威岛等6个岛礁,1975年南越政权垮台后,越南不仅迅速接管了南越政权控制的南沙岛礁,还变本加厉地扩大军事占领。此前,越南曾多次声明承认中国对南沙的主权,后来竟出尔反尔,引经据典地论证南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是越南领土的一部分。1974年,人民解放军收复了西沙群岛年;1988年,越南在赤瓜礁挑起武装冲突,我军被迫自卫还击,打击了侵略者的气焰,但目前越南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27个岛礁,我国仅控制8个,是我国海洋邻国中侵占我国领土最多的国家,越南还是惟一一个声称对我国整个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国家。在大陆架方面,越南采用自然延伸原则和海里宽度来划定其大陆架范围,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侵人了我国传统的海疆范围;1980年,越南与原苏联签订了合作开发所谓“越南南方大陆架”的协议,在我国南沙海域开采油气资源,目前其原油产量几乎全部来自这一海域。近年来,又不顾我国政府的强烈反对,推出了南沙旅游项目,公然侵犯我国的主权。 

⑸和菲律宾的争端  

菲律宾宣布的领海在世界上独具一格,它基本上是一个由四条线构成的矩形。其领海的确定不是依据国际习惯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而是依据美国、西班牙和英国之间签订的三个土地割让条约,这一领海界线已经侵人了我国在南海的传统疆界线。另外,菲律宾还宣称对所谓的“卡拉延群岛”拥有主权。二战后,中国国民党政府接管了南沙群岛,后来因无力继续驻守,于1950年7月从太平岛撤军,1956年,菲律宾一个商人克洛玛突然宣称发现了这一“无主地”实际上是南沙群岛中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岛礁。后来成立了政府并自任主席,我国政府当即发表声明重申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台湾当局也向菲律宾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重新驻军太平岛,现在菲律宾仍占有我南沙群岛中的9个岛礁。由于其是一个窄大陆架国家,所以菲律宾以200海里宽度划定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但其中很大部分侵人了我国在南海的传统疆界线。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菲律宾就授权外国公司在南沙海域勘探开采石油,其控制区内估计石油储量达1亿吨,天然气储量达650亿立方米。目前,菲律宾向我国传统海疆线内扩张达41万平方千米,并不时挑起海上纠纷,没收我渔民的船只,拘禁甚至残伤我渔民,试图逼迫我国接受其侵占岛礁的既成事实。


  ⑹和马来西亚的争端  

1979年,马来西亚把我国南沙南部海域划人其领海,并先后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弹丸礁、安渡礁、南海礁、榆亚暗沙等岛礁,在弹丸礁上还修建了简易的机场,其划定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侵人我国传统疆界线内达27万平方千米。在南沙海域石油资源的开发中,马来西亚是动作最快和收益最大的,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勘探,目前在南沙附近海域有个商业性油田,多口油井,其石油出口的来自于这一海域,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原油出口年创汇就达100亿美元以上。 


⑺和文莱的争端  

文莱的海洋法律制度还是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其领海宽度依然是根据1895年英国的《殖民地疆界法》的规定为3海里,大陆架宽度是由英国1958年发布的枢密院令确定的终止于183米等深线处,在这方面与我国争议不大,但其宣称对我国南沙群岛中的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向我国在南沙的传统海域内扩张达4400平方千米,作为东南亚的第三大产油国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时年产原油就达到7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我国南沙海域。  

⑻和印度尼西亚的争端  

印度尼西亚与我国间不存在岛屿主权争议,但其划定的大陆架范围与我国传统海域部分重叠,这是我们不能承认的。


四、关于中国海洋战略的建议



针对上面对海洋现状的分析,结合我国的国情,综合各方专家学者的意见,我对我国海洋发展战略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⑴继续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首先,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大国,“和则两利,斗则俱伤”,本着与周边各国友好相处的决心,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海洋冲突,以求达到双赢;其次,如今的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发展迅速,急需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内国际环境,另外这三大海也是中国经济的生命线,是连接中国与世界的通道,任何一个冲突都将直接影响中国的发展;再次,中国的海洋实力还有待提高,无法达到与日本、美国等海洋强国抗衡的实力,只能在这些问题上做出些退步。但是,我们并不能否认主权问题,如毛主席所说:“主权问题不是可以谈判的问题”,我们必须坚定我国的海洋主权,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一政策只是在现时代背景下的权宜之计,总有一天,属于我国的主权海域会回到我们的手里的。  

⑵打造海洋强国。海洋实力是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保障,要想在海洋权益争端中赢得胜利,就必须拥有强大的海洋实力,既包括海军实力,也包括健全高效的海洋管理机制,以及全民的海洋意识等各方面,要努力把我国从海洋大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以保护我国的海洋主权。首先应加大科技投入,加大海洋、海军方面的科学研究,建设出一支用高科技武装的海军,以抗衡美国、日本的海军威胁;其次在海洋管理方面,要出台各种海洋法律,坚决维护海洋主权,勇敢驱逐入境非法船只,坚守我海洋领海;再次要努力提高全民海洋意识,让大家认识到海洋的重要性,并为建设海洋强国贡献力量。举全国之力,建我海洋强国。  

⑶建设海洋抗衡的强大后方。一个国家想在海洋权益争端中赢得地位,强大的国家后方也是十分必要的。为赢得我国的海洋主权,具体的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强大的政治、外交力量,针对主权问题,必须坚决维护,但解决问题也必须是和平方式,因此我国就有必要通过各种政治、外交、法律手段与周边各国进行交流,谈判,通过与周边各国加强感情来顺利解决,做到互惠互利;第二,处理好与美国的关系,同时营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不难发现,我国的海洋权益争端中,均有美国的搅局,它的意图显而易见,我们要尽量阻止它的介入,与周边国家进行单独解决,就必须在政治、国际舆论等各方面努力处理好与它的关系,避免其介入。同时也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使我国的海洋权益得到国际上的认可;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综合国力的提高,各国的各种权益争端归根到底是综合国力的竞争,综合国力是表征一个国家实力的根本标准,所以,综合国力的提高必定能成为我国的海洋权益之争的重要保障。

文章转载自《溪流的海洋人生》

整理:陈柳林

审核:高冲、黄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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