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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典型问题及应对措施

2016-07-28 新闻组 勘测联合网


  随着全国范围的土地确权工作不断深入,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也越来越多,有的甚至是阻碍了确权工作的正常推进。本期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土地确权过程中到底会遇到哪些问题,遇到这些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土地确权过程典型问题

1、本次土地确权登记主要依据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线。由于耕地类别、土质、远近等原因,对承包土地实行按折率计算承包田,造成承包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的,各村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对农户承包地原四至范围内的实测面积,应据实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对超出的部分承包地不得强制收回。

  2、对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已得到相应补偿,在确权登记工作中,一律从承包地块的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

  3、对因国家、省、市、区建设道路被用作取土用土,且无法复垦的承包地,仍按原农村二轮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备注栏内注明取土面积及用途,但对征用后的承包地多出的应当确认有承包户以防止发生新的纠纷。

  4、对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5、对二轮土地承包后,个别组以大稳定小调整的形式进行土地调整的,可以按照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承包农户因子女结婚要求分户的,由承包双方出具书面分割协议,在协议分户后分割的承包面积,予以分户确权登记。

  7、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如果对承包地分割没有异议的,并提出分户申请的,分别予以确权登记,如果二轮承包人不同意的除外。

  8、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间,除死亡绝户、全家迁入设区市的农户外,承包地共有人原则上仍按二轮承包时的共有人登记,但在土地经营权证书备注栏注明农户人员变动的情况。出嫁女、入赘女婿婚后在现生活家庭的,作为承包共有人登记,本人如提出在娘家有承包地经营权主张的,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娘家无任何异议,可在娘家进行确权登记。

  9、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因农业税费负担重,少数农户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经核实无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可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10、农村二轮承包时,因无能力种田、村组照顾未分田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11、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户口外迁不在册或按当时政策不符合分田条件的农户或人员,目前户口仍在外地或已回迁,要求分田的,暂不处理。

  12、承包户家庭人员死亡的确权。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其他成员还存在,也没有与家庭死亡人员分户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

  13、承包农户代种他人承包地的。现代种户要求确权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1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已经承包到户的村组小农场或集体土地,可按二轮承包时实际发包到户的面积确权登记,未承包到户的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

  15、同一村民小组承包农户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地的,若双方没有异议,按实确权登记,若双方有争议的,按原二轮承包归属的面积和四至予以确权登记。

  16、土地综合整治或土地长期流转的组,应按照土地综合整治或流转前的农户承包关系,因为承包土地四至无法登记可采取综合确股确权的形式登记,如万顷良田。

  17、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18、在确权登记中,对历史遗留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应尽量通过调解解决,对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程序,若仍不能处理暂不确权登记,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但实践中我们应当要掌握的法律和政策制度的规定:

96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因当时的税费任务不愿意承包土地农户和一些人、户现在主张的。生产组不同意的不支持;

96年至现在出生人的要求在这次土地确权中承包土地的,生产组不同意的不支持; 

96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因入学参军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现在主张不支持; 

受当时税费政策的影响生产组多数农户放弃但没有书面承诺,致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入一户以及几户手中群众反响强烈,村民小组三分这二以上农户不同意几个大户再承包的不支持; 

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与其它证件登记不一致的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准; 

山林水面承包以及土地流转承包不在本次土地确权范围; 

村与村、村与组、组与组之间界址权属发生争议以土地部门界址确权登记为准;

96年二轮承包土地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在承包期间书面形式向村社区生产组以各种方式要求放弃承包责任田,有的已经“静身出户”,村、社区、生产组已经将该户责任田分给其它农户又无法收回的其主张不支持。

  

应对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街道专门成立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设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抽调熟悉情况的老干部、老党员、老队长参与这项工作,并根据需要设立宣传发动、业务指导、调查测绘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

  二是把握政策原则。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和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保持稳定原则。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我们反复强调、宣传这次确权是对原有土地二轮承包关系的完善,不是推倒重来,不是重新分田。是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是做实前期准备。要做好前期宣传、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理解政策法规。

  四是严格规范操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强化技术规范,按照上门调查、地块指认、图解测绘、公示审核、归户签字、建立登记薄和建档入库等步骤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五是稳妥处理矛盾。我国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又走过二十年头由于长期未进行土地调整,农村人口变动比较大,在这次重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中,政策执行上严格把握界限,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整理:陈柳林

审核:黄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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