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6名日籍在华非法测绘人员身份曝光 将面临严惩
据环球时报报道,此前被中方采取强制措施的6名涉嫌在华从事非法测绘活动的日籍人员中,已有4人返回日本,其余2人仍在依法接受审查。
今年5月2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证实,中方有关部门依法对6名涉嫌在中国从事违法活动的日本公民进行审查,并且根据中日领事协定,及时通报了日本驻华的相关领事机构。中国勘测联合网对此次事件予以了关注,并整理分析了近年来日本在我国进行非法测绘的部分案例,详文请看《十问:日本人非法测绘背后的秘密》
据了解,此前涉案的6名日籍人员分别属于“日本地下探查株式会社”和“大连和源温泉开发公司”,仍在接受调查的2人则是这两家公司各自的负责人:高屋正和后藤广和。据了解,今年3月,6人分别深入山东蓬莱和海南三亚五指山地区实施非法勘测活动,这些活动没有经过登记,属于无证照、无资质的勘测活动,而且还使用了中国明令禁止的放射性伽马测量技术,相关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不仅如此,调查显示,在过去十年间,这两家公司竟然均在中国实施了超过30次非法勘测活动。高屋正就曾于2016年3月,以“考察温泉资源”名义带人到黄山地区从事过非法勘测活动。
办案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在高屋正与后藤广和的笔记本电脑、U盘等电子设备中发现了大量涉密资料,其中包括近80份涉密地图,2人已构成非法窃取和持有中国国家秘密的重大嫌疑,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2005年9月日本公民在新疆非法测绘被武警部队抓获
2014年一日本人从甘肃沿秦岭一路非法测绘被抓获
据了解,境外组织和个人像类似此案一样窃取中国基础地理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已对我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尽管近年来中国相关部门已在保护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审查监管等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专业分析人士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既要保护外国公司在华的合法商业活动,也应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加大对非法活动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同时也要警惕国家基础地理信息领域的非法窃密和间谍活动,鼓励我国民众通过拨打12339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相关线索,例如,4月10日,北京国安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举报间谍案件最高可以奖励50万元人民币。
非法测绘最高罚金百万元
2017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正式施行。其对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维护升级不仅体现在“军民融合”“应急测绘”“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地理国情监测”“个人信息保护”等概念的首次入法,还体现在对测绘各个阶段保密工作的强化、规范。
针对上文提及的案例,在新修订的测绘法总则中,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测绘活动作出明确规定。与现行法律相比,处罚款幅度从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境外人员违反间谍法可驱逐出境
间谍行为被发现后,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置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则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此外,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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