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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于千年古城广州,现有三个校区,五山校区位于天河区石牌高校区,大学城校区位于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校区位于番禺区国际创新城。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位于“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第151-200位。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


学校坚持学术立校,形成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学科格局,建成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学科。工科排名位居全球第22位,工程学、材料科学等11个学科领域进入国际高水平学科ESI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等4个学科领域进入ESI排名前1‰。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第一使命,持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学校坚持对外开放,目前已与国(境)外一流大学合作开展了各类海外学习项目250多个,开设13个全英专业、300余门全英课程,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国际化教育资源。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多举措助力港澳台学生成长和进步,全方位为港澳台学生建立学习、交流和分享的平台。定期为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实施在读学生的课程帮扶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或升学指导,成立校内学生社团组织--华南理工大学港澳台文化交流促进会等。港澳台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专项奖学金或学校各类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各科目成绩同时达到以下标级要求:


1.语文、英文科目均达到均标;


2.数学A或B科目达到顶标;


3.社会或自然科目达到前标。



三、招生专业(类)及学测科目要求

招生计划:30人,招生专业(类)及学测科目要求详见下表。


注:1.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医学影像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四年。


2. 建筑学院各专业入校后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考生面试情况及考生志愿调整专业。


3. 广州国际校区招生专业(上表序号38-45对应8个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授课,需要较好的英语基础。


4. 以上专业(类)名称如有调整,以教育部最终批复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于3月1日开始4月12日12:00截止。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bk.admission.scut.edu.cn),注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学测成绩通知单、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身份证、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诚信承诺书、个人材料(例如推荐信、申请原因、未来大学学习生活规划、未来职业规划等)等申请材料。请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和相关提示


2、面试

我校将择优选出考生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方式和面试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报名系统及电子邮件的通知。



五、录取原则

总成绩=(三科学测总分÷45×100)×20% + 面试总分×80%


其中,三科学测总分=语文+数学+英文,即三科学测总分为语文、数学和英文三科级分之和,折算为百分制后按20%计入总成绩。面试总分为百分制,按80%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为百分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三科学测总分-数学-语文-英文成绩排序。


每个专业录取计划不超过2个,专业类录取总数不超过所包含专业个数的2倍。根据排序成绩、生源情况及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专业,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学生办公室审核。新生入学后,建筑学院各专业加试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将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调整专业,不同意专业调整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须商转其他专业。



六、学费及住宿费


注:1.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2.广州国际校区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七、入学与资格复查

1. 新生持《华南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注册且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仅专业受限者,须商转其他专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毕业

凡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南理工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将以国家教育部2022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86-20-87110737;

传真:86-20-87111502;

电邮:admit@scut.edu.cn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


更多资讯还可关注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网(https://hxla.gatzs.com.cn)、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网(https://www.gatzs.com.cn/z/tw/)。



附件: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和诚信承诺书.docx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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