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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次明确公共建筑停车位分区域差别化供给 二环路内严控停车位配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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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简称《标准》),首度明确分区域实行停车差别供给,二环路以内为严格控制区,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采取上限控制,商务类建筑每百平方米可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超过0.35个。
北京市公共建筑的机动车停车位真的不足吗?
2016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量为147万个,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夜间公共建筑约有60%的空闲车位。由此可见,停车难,是瞬时车流增多而造成的供需不平衡。
作为超大城市的首都北京,如何缓解交通拥堵?
北京市新版城市总规提出,要实施差别化的交通需求管理,分区制定用车管理策略,从源头调控小客车出行需求。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新版城市总规精神,执行从严控制出行车位的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编制了《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用于指导规范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建筑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是出行车位的主体,通过管控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是实现对小客车出行需求的调控手段之一。”
分区域差别供给,是《标准》的一项主要原则。根据规定,全市被划定为四类停车分区,每类分区执行不同的上下限配建指标,上限是基于小客车出行比例和强度降幅要求,下限是基于机动化理性发展和小客车合理使用。
其中,一类地区为二环路以内,是严格控制区,公共建筑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采取上限控制,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二类地区为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是适度控制区,指标采取上下限控制,执行较低的指标,实现出行车位的低水平供给,引导小客车使用的合理分布。
三类地区为三环路至五环路之间、五环路以外的中心城和新城集中建设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是统筹平衡区,指标采取上下限控制,略高于二类地区,适度增加出行车位的供给。
四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除上述地区的其他地区,是宽松调节区,指标采取下限控制,略高于三类地区,基本满足出行停车需求。
此外,为贯彻“公交优先”理念,位于轨道交通站点地面出入口500米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其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应对上限和下限进行折减,折减应不低于20%。
换句话说,越往城中心,越鼓励市民绿色出行,以缓解交通拥堵压力。实际上,随着北京近年来持续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一个“四通八达”的公共交通网正趋于完善。据统计,到2020年年底,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里程将达1000公里左右,轨道交通通车总里程将达715公里。
除了分区实行差别供给外,《标准》还将公共建筑分为7大类、18小类,针对不同类型提出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其中,7大类包括行政办公、商务、商业、医院、学校、文化设施、体育设施。
以商务类建筑为例,一类地区的配建指标为每百平方米不超过0.35个,二类地区的配建指标为每百平方米0.35至0.5个。假设新建一栋一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楼,位于二环路以内的话,新建办公楼的机动车停车位不得超过35个;位于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的话,新建办公楼的机动车停车位将控制在35个到50个之间。
值得一提的是,在总体调控小客车出行需求的大背景下,为了缓解医院停车难,《标准》特别调高了医院的停车配建指标,三环路以内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配建指标能达到每百平方米不低于1.2个。简单计算,如果是一类地区某医院,根据新规配建停车位后,车位数量将达到原规定的1.8倍。
此外,考虑到家长接送孩子的现实情况,《标准》也提出宜设置临时停车位满足中小学生家长上下学接送的临时停车需求,临时车位标准应参照《交通枢纽学校医院上落客区规划设计指导性图集》要求。
这份地方标准将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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