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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北京已有多人收到奖金

首都之窗 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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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电动自行车停放的问题也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您知道吗?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不仅可以举报还能获得奖金!
近日,北京西城已有多人获得现金奖励。另外通州梨园也发布了举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细则,明确了举报时限、举报途径、核实办法、处理办法和奖励办法。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元的奖励。

北京西城:

有效劝阻电动自行车不安全行为

多人已领取奖金

据北京市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西城区近日印发《西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奖惩机制》(下称《奖惩机制》),对发现并有效劝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群防群治力量、派出所民警、消防员和社区居民给予现金、实物或表彰等奖励。

目前,该机制已落地生效,西城区多个街道已发放首批现金奖励。

《奖惩机制》要求,各街道应重点部署消防夜巡队、社区工作人员、“西城大妈”等消防志愿者、社区消防专员等群防群治力量,不定时深入居民小区、平房胡同区等场所,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要求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提醒并现场劝阻,对于有效劝阻且居民能够按照提示规范停放、充电的,给予劝阻者适当的现金、实物或表彰等奖励。

在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的积极推动下,西城区15个街道办事处按照《奖惩机制》要求,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分别制定出台分方案,确保机制落到实处。三天时间内,西城区已有18名群防群治人员得到奖励。

例如,大栅栏街道率先将奖励标准划分为“举报发现”“发现并成功制止”“参与并成功处置”三个档次进行现金奖励;西长安街街道通过App、小程序线上接报并现场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决定奖励与否;天桥、白纸坊等街道首批奖励资金已发放到位。

其间,金融街街道结合《奖惩机制》,制定并完善《金融街街道群防群治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对群防群治队伍中及时发现报告、参与处置消防隐患的人员,给予现金或实物奖励,做到“一事一奖、大事重奖、小事快奖”。

3月7日,金融街街道防火办对在入户检查中发现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的韩恒斌、王正强两名队员,给予现金奖励,分别为700元和800元,并在街道、社区范围内进行表彰。据悉,韩恒斌、王正强是金融街专职消防夜巡队的队员,据统计,3月4日以来,二人共发现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24起,室内存放电瓶15起,他们的有效劝阻及时清除了潜在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

下一步,西城区消防救援支队将继续推动奖励机制在各街道落地见效,切实调动起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排查消防安全隐患的积极性,强化他们参与火灾防控的责任感,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消除,真正形成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有效劝阻、快速清除”的防范新模式。


通州梨园:

举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可获200元奖励

据北京市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通州区梨园镇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埋下的安全隐患,启动有奖举报机制,开通举报热线电话,让群众随时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提高消防安全动态管控能力。
梨园镇发布的《关于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隐患举报奖励的公告》中,明确了举报范围为在全镇建筑的首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以及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此外,奖励机制还要求,举报人须以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以便核实相关情况,不提供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的视为放弃奖励;举报内容应提供被举报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详细地址,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基本情况,车牌号码等;举报人必须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并且应当是正在发生或者正在进行的行为,对于到场核实时与举报内容不符的或者相关行为当时已经结束的,不予奖励;对于恶意举报、虚假举报、报复性举报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同一违法行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的,只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对于被举报违规行为的处理,奖励机制分为了三种情况。
  • 一是,对于经劝阻积极配合,当场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免于处罚。
  • 二是,对于在建筑的首层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屡教不改或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由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移交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或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 三是,对于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行为,经劝阻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由镇防火安全委员会移交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或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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