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洛阳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庭审、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时间以承办法官通知为准。
二、当事人向我市两级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的,请优先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hncourt.gov.cn)等途径线上办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调处纠纷,可以选择“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中“诉前调解”模块进行在线调解,调解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四、2020年2月3日后,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如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向承办法官提出延期申请,由承办法官依法另行安排、决定庭审时间。
五、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再审、申诉信访的当事人,不超过法定期限的,请延期办理;临近法定期限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请办理。
七、必须到法院窗口办理诉讼事务或到院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诉讼参与人及其他人员,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测量体温、询问身体状况等相关检查。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网上立案 具体操作
(1)搜索“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输入网址http://ssfw.hncourt.gov.cn/,先注册再登录。
(2)注册登陆后,点击“网上立案”——“创建立案”,受理法院选择“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诉讼案件类型。
(4)材料提交后,待法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显示“材料审核通过”,即可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诉讼费用通过后,显示“立案成功”,您的案子就已经完成立案啦!
河南移动微法院
⏫河南法院微执行
在线调解 具体操作
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小程序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诉前在线调解。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疫情防控期间
洛阳法院将
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理念
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这非常时期
让我们风雨同心,众志成城
携手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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