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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巡礼丨如何让“枫桥经验”焕发生命力?这个法庭有话说!

洛法宣 洛阳中院 2023-08-27

“枫桥式”人民法庭巡礼


2020年,洛阳法院以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全市“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让“枫桥经验”这张金名片擦得更亮,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日,中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命名全市28个单位为全市“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其中宜阳县北城人民法庭、新安县石寺人民法庭、汝阳县三屯人民法庭、偃师市顾县人民法庭和嵩县车村人民法庭被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专栏——【“枫桥式”法庭巡礼】,一起来看看这些“小法庭”如何发挥出“大智慧”!

本期我们一起走进的是宜阳县北城法庭。



北城人民法庭




近年来,宜阳县人民法院北城人民法庭在审判实践过程中大力发扬“枫桥经验”,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依靠人民,始终将人民群众满意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创建了“二三五”工作法,即法庭“两个一站式建设”“三项常态化普法机制”“五快办案工作法”,倡导形成“社会多元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自觉履行事了”的纠纷解决理念,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纠纷成讼率。



△北城法庭立案登记室


法庭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努力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置了法律咨询台、便民服务区,为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做到集约高效、便民利民。
△调解矛盾


2017年3月,被告安某在宜阳县某镇承包土地种植花卉、药材等,原告陈某等87名农民工受雇从事栽树等工作。2017年12月,工作结束后,原告陈某等人向被告安某索要工资款近30余万元,但被告以暂时没钱为由,一直拖欠至今。原告陈某等87名农民工多次到信访局上访,但是安某仍不还钱,无奈之下诉至北城法庭。

△为农民工解决纠纷


由于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涉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北城法庭为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纠纷,帮助陈某等人尽早领取工资,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安某沟通,并数次组织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与被告安某进行劳务费核算,最终确定了调解方案。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再次向被告安某强调,一定要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款,否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将强制执行。至此87名农民工讨薪案得到圆满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北城法庭调研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途径,宜阳法院北城法庭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用最短的时间让农民工实现权益,以实际行动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贺小荣专委分别到北城法庭深入调研法庭建设情况,对法庭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北城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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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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