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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丨“猪”事顺利!这次,执行干警给“老赖”的「二师兄们」搬了新家!
案情回顾
2014年,原告宋某受公司委托与被告公司负责人董某到乡里收购生猪,并以个人名义给货主出具了一张欠款收据,后因公司没有及时偿还欠款,货主将宋某诉至法院,宋某依法偿还了欠款。
后宋某向该公司进行追偿,但该公司负责人董某以“没钱、还有其他股东”为由拒不偿还。宋某遂将董某诉至洛宁县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公司偿还宋某所有欠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即刻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多次督促被执行人董某履行还款义务,但董某却始终不露面,逃避还款。
为了切实维护申请人的权益,彰显司法权威,执行法官盯上了被执行人名下的“几百头财产”——憨态可掬的“二师兄们”。
给“二师兄们”搬个新家!
4月19日早,洛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们展开行动,并邀请市政协委员、洛宁县检察院代表、县畜牧局工作人员、申请执行人和生猪购买人赶往被执行人董某的猪场,监督、协助执行。
猪场大门紧闭,“老赖”再一次下落不明,看着申请执行人紧皱的眉头,执行干警的心又揪了起来。
“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次一定要成功!”承办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向其严厉地告知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要求其迅速到猪场配合执行工作。同时,为了确保执行顺利,执行干警同畜牧局工作人员率先进入猪场查看猪崽数量及健康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法官啊,我服了!这债啊,我还!”眼看执行干警动起了真格,躲藏许久的被执行人董某终于“现身”。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明理之下,被执行人董某同意“以猪抵债”。
△等待“搬家”的二师兄们
△与消杀人员沟通,确保安全
为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干警就地变身为“猪崽守护者”,对购买人、运送人、车辆、猪崽数量等进行消毒、登记,最终用二百余头猪崽抵清全部债务,案件顺利执结。
凯旋的路上,有人调侃:“这是一场有味道的执行。身上都沾满了‘二师兄’的体味。”但是,大家脸上挂着的笑容,却怎么也掩盖不住。
同时,我们也希望,被执行人们都能自觉履行还款义务,让这样的强制执行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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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宁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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