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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情人转账50万元“分手费”,妻子能要回这笔钱吗?法院判了!
丈夫与妻子的好友产生婚外情
并瞒着妻子给情人
转账50万作为“分手费”
最终被妻子发现
近日,人民法院审理了
该起赠与合同纠纷案
妻子主张全额返还
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一起进入今天的“普法时间”
基本案情
2020年5月、8月期间,杨某以索要工程款、赌债等名义,多次采取打电话、上门等方式向刘某索要“分手费”,不知内情的田某与杨某多次发生争吵,刘某也被杨某打伤。
刘某向妻子说明实情,田某这才发现刘某、杨某之间并非简单的经济纠纷。
2021年3月,田某将刘某、杨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刘某、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决杨某返还50万元。
· 转账给“情人”的分手费,法院认可吗?
裁判结果
法院裁判思路
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
本案涉及的50万元系刘某、田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将夫妻共有的财产以“分手费”的名义赠与给杨某,并非日常生活需要,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该赠与行为产生于有配偶者与婚外情人之间,违反公序良俗,应受否定评价,属无效行为,基于无效行为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予返还。因此,田某作为该50万元的共有人,其诉讼请求具有法律依据。
党史百年·天天读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