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当庭宣判!这起醉驾案,给旁听的“准司机”们敲响了警钟!

洛法宣 洛阳中院 2024-02-04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已经强调过很多次
但是有的人就是要以身试法!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冒险


3月24日上午,栾川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组织辖区三所驾校40余名学员旁听一起“醉驾”案,“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零距离”体验“法治课堂”



△旁听庭审,警钟长鸣

庭审中,法官在认真审查证据、准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上,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通过公开审理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王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元。王某某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以案说法,重点教育驾驶人认清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培养良好的驾驶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以案警示,让这些“准司机”在正式上路前都能真切地了解到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危害,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治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真正做到出行“顺畅、平安”。



参与旁听的驾校学员们签署了《警示教育卡》和《文明驾车、杜绝酒驾承诺书》。


三所驾校负责人在旁听庭审后纷纷表示,组织驾校学员亲临庭审现场,使学员对醉驾入刑有了更深刻认识,真正触及心灵,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希望常态化开展此类活动。



来源:栾川县人民法院



 精彩回顾

啥情况?疫情期间闯卡不登记,还不服行政处罚?洛阳法院:驳回!丨洛法案例

人去世了,花呗还用还不?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当庭宣判!这起醉驾案,给旁听的“准司机”们敲响了警钟!

洛法宣 洛阳中院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