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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解读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是衔接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重要枢纽。中考改革的取向和效果如何,直接影响每个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关系到素质教育的发展。日前,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时间进度


2018年12月:出台中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2019年12月前:市教育部门制定中考改革各项具体配套方案。

2020年6月: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新的中考改革方案实行。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2021年: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各项措施。

改革任务

  一是强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全科目考试制度,各学科考试时间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


  二是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三是改进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非本市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单列计划制度,同时探索实行面向全市与分片区相结合的招生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指标生分配制度。


  四是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实行“4+2+N”模式,招生计划分为A、B两种类型,分别按不同的投档总分进行录取。计分科目设两种方式,每个学生均按两种方式计算投档总分,等级科目在普通高中录取时设定等级总分要求。普通高中录取采取“等级+分数”的模式,实行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录取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分投档。


  五是适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普通高中可以自主确定志愿梯度和B类计划比例;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学科优势选报B类计划志愿。


  六是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实行考后填报志愿方式。适度减少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数量,调整志愿梯度,设立高分优先投档控制线,适时进行志愿征集。改进投档录取模式,实行学校志愿投档(职业学校原则上按专业志愿投档)。


  七是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



内容解读01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全覆盖


原文: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基础教育初中阶段所有学习科目。

解读:教育部规定“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我市中考制度改革就是要着力扭转“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实施意见中还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也在考试科目范围之内,真正做到“学什么考什么”。但要注意,全部科目考试并不等于全部科目纳入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没有纳入的科目达到一定等级总分要求就可以了。


02

调整高中录取科目设置


原文: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科目实行“4+2+N”模式。


解读:这项改革有三个重要前提:一是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基础。由于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二是建立在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不仅所有科目 “要学”、“要考”,而且都要达到“合格”。三是注重文理兼顾。既要防止学生初中学习过早偏科,又要学生学习的基础科目;既强调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又兼顾高中学习和高考准备。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具有基础性和工具性,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设置A、B两种中考总分。总分A将物理、化学两科计入总分;总分B将历史、道德与法制两科计入总分;A类计划投档时,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及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B类计划投档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及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增加学生负担。除此之外,要求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03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两种投档总分方式


原文:招生计划分为A、B两种类型,分别按不同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A和总分B,满分值均为600分)进行录取,指标生按A类计划执行;B类计划采用独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择的方式进行录取,其比例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量的30%。


解读: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一直以来都是采用同一种中考总分模式进行投档。我市中考改革实行两种投档总分模式,其中总分B是对现行中考总分(总分A)模式的有益补充,既解决了计分科目过多导致学生学习负担过重问题,又增加了文科偏向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机会。B计划采用独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择的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总量的30%,也就是高中录取主要是A类计划,总分A是主体投档总分,这既是防止初中分文理科教学倾向,落实国家全科全学全考要求的需要,又兼顾到文科科目优秀的考生,确保升学公平。



04

高中学校录取实行“等级+分数”模式


原文:普通高中录取采取“等级+分数”的模式,实行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录取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按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分投档,各专业对其他科目的等级要求由招生学校结合专业自主确定。等级科目在普通高中录取时设定等级总分要求,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合格的以2分计算等级分,不合格的不计算等级分。


解读:我市现行中考科目设置方案为“计分科目(语数英物化体)+等级科目(史地生政)”,普通高中录取时,不同的学校对等级科目设置了不同的等级要求,如纪中须至少达到1A2B1C,再比较计分科目的总分。而按照新的中考制度改革方案,高中录取科目设置为“基础计分科目(语数英体)+计分科目(物化类和史德类)+等级科目(等级总分)”,将等级科目的等级总分达到要求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将录取计分科目等级或总分作为学校录取的择优条件,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要求由招生学校自主设定,在符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也就是说对各科目既有等级总分要求,又要比较计分科目总分。


05

指标生分配扩大到中职学校


原文: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镇区的办法。以专业导向为基本原则,探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镇区的实施办法。


解读:目前我市指标生分配录取制度是在八所公办普通高中实施,新中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在中职学校实行指标生分配制度,主要考虑本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的重点骨干专业或特色专业拿出来进行指标分配,使各镇区的学生均有机会入读各中职学校的这些专业,为各镇区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


06

适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


原文:“适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普通高中可以自主确定志愿梯度和B类计划比例(原则上不超全市总控比例);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学科优势选报B类计划志愿。”

解读:目前高中招生工作主要由市级教育部门统筹制定招生具体要求,各高中学校作为招生工作的主体,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自主权不大,“被动”接受投档的考生。新中考制度改革方案将使高中学校变完全被动为主动。普通高中可以自主确定志愿梯度(如只录取第一志愿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等)和B类计划比例,由市招生部门统一提前向社会公布。


07

优化非中山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原文:“非本市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单列计划制度,合理确定单列招生计划的比例,并根据人口和教育资源变化逐年调整。适度降低随迁子女入读普通高中限制性条件。探索实行面向全市与分片区相结合的招生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入读普通高中。”“非中山户籍招生计划投档时,遵循学业成绩优先原则,招生计划可根据不同招生区域学生的学业水平情况进行动态调节。”

解读: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最大限度满足随迁子女接受高中教育的需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积极稳妥、循序推进。我市长期以来重视随迁子女中考政策,在确保本市户籍考生权益的基础上,公办普通高中单列非中山户籍考生招生计划,尽最大努力提高非中山户籍考生招生计划数,确保非中山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的机会。同时通过年度计划调节,促进优秀生源合理分布,为办好全市普通高中,形成高考整体优势提供最关键、最根本、最核心的政策支持。


08

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原文:积极稳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解读:经过多年实践,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本次改革将进一步进行完善。一是在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道德与法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既要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例、突出表现,又要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实际状况。三是在评价组织管理上,强调由市统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价。由学校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应将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根据需要向学生公示。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明确使用要求。同时强调评价结果在自主招生、同分比较等环节中的使用,形成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核心素养的导向机制。


09

加强初中学校教学管理


原文:“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课程;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不得在各学科之间违规增减调配学时;不赶进度、不增难度,不突击教学。要加强督导检查,将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作为每年必查的重点项目。”


解读:中考改革改变的是考试模式和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强调基础教育的基础性,为学生终生发展打牢基础;注重发展的差异性,为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通过改革使基础学力水平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通过深化改革,要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正确导向功能,构建有利于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促进初、高中教学衔接,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所以初中学校必须要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不能以应试面对教学,更不能分文科和理科进行教学管理。


10

关键性改革措施从2019年开始,2021年全部落实到位


原文:“到2021年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全员全程发展、学段衔接紧密、普职相互沟通、具有中山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政策导向机制。”



解读: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中考改革,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施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分难易和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了时间进度。2019年1月正式启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着手制定改革配套方案,基本形成改革框架;2019-2020年改革过渡期内,可以小步子、微改革探索试验A、B两类招生计划,2020年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实施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2021年各项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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