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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长的一封信(普通高中学段)

尊敬的家长:

您好!在我市普通高中就读,具有我市正式注册全国学籍的广东省户籍(或者外省户籍)全日制学生,如果符合广东省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可以为您的孩子提供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资助标准如下:


免学杂费

对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残疾学生3850元)标准补助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学杂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请您在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期间,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在阅读《给家长的一封信》后,没有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递交申请表格和有效的佐证材料,视为主动放弃申请2022年(上半年)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


温馨提醒

请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请家长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

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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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邱凤仪
复审:徐全胜
终审:姜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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