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殡葬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和清明祭扫工作 这些热点问题值得关注
3月31日,民政部举行2023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副司长朱玉军,就殡葬事业改革发展成就和清明祭扫工作,回答记者提问。一起关注↓↓↓
今年清明节快要到了,各地即将迎来群众集中祭扫高峰,请问民政部采取了哪些应对和保障措施?
王金华今年的清明节是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实施乙类乙管之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因疫情原因三年中许多群众没能回乡祭扫故人,今年清明节群众踏青祭扫、安葬悼念、追思亲人的需求将明显增长。加上清明节假期仅有一天,“时间短、流量大、空间小、密度高”的特点更为突出,清明节当天祭扫的人流量将更大。因此,各地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相比往年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我们的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能否满足群众的祭扫需求,特别是集中释放的需求,既是对民政部门及其殡葬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的考验,也是检验我们能否用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标尺。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民政部前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部署和安排: 一是印发通知、召开视频会议,对全国清明节祭扫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抓好落实;加强对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千方百计提升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始终保持全力以赴的态度,始终坚持万无一失的标准,全面恢复常态化殡葬服务保障工作,严禁随意限制、暂停殡葬服务,扎实细致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严格履职尽责,改进工作作风,毫不松懈地做好清明节各项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是着力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预案,压实属地、部门、机构、个人“四方”责任,特别是部门监管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民政部专门成立了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由部领导和司领导带班值班,及时统筹调度各地祭扫服务保障情况。同时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相应设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办公室或建立专门工作机制,负责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发布和监测预警等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三是对殡葬服务机构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通过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人文关怀等,想方设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保留线下服务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人流密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要求各地利用清明节时机,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鼓励引导更多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工作和移风易俗好做法、新成效,通过举办网络微课堂、制作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清明节宣传工作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鼓励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尚。 五是成立调研指导组,在清明节前夕赴部分省份开展群众祭扫专题调研指导工作。3月20日至31日期间,民政部组织了7个调研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分别赴河北、山东等14个省(市),聚焦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等情况进行现场查看、摸底调研和督促检查,切实掌握各地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遇到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等情况。我带队去了陕西、青海,朱玉军副司长带队去了浙江、江苏,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对今年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都非常重视,许多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提出要求,民政部门负责同志都带头到殡葬服务机构检查指导工作,查看服务保障能力情况。许多地方3月初就进入了清明祭扫阶段,目前看各地清明祭扫工作平稳有序。
在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特别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方面,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成效如何?
朱玉军国家层面对惠民殡葬这项工作的部署是从2012年开始的。2012年首次在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将为身故者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要求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不保留骨灰者免费提供遗体运送、火化和绿色安葬等服务。2012年底,民政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以及保障机制。 近年来,各地围绕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不断完善各项具体措施,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取得了明显进展。在惠民群体上,由过去的城乡困难群众逐步扩大到当地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在惠民项目上,由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服务内容逐渐向殡、葬、祭等全过程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拓展;在惠民形式上,从过去的救助保障形式逐步向普惠型殡葬服务保障形式过渡。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建立了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惠民殡葬政策,通过减免费用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以及绿色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北京、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四川等9省份的惠民殡葬政策已覆盖到全体户籍居民。通过实施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保障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促进了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总台央广记者
据了解,目前,群众的祭扫方式更加多元,如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民政部门如何为群众文明绿色祭扫提供便利?
王金华祭扫方式是群众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载体,许多传统的祭扫方式,如烧纸、供香、敬酒、跪拜、燃放鞭炮、供奉食品等,一直延续至今。而且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祭扫方式也有差异。近年来,随着殡葬改革深化和移风易俗推进,一些文明低碳祭扫方式逐步涌现,如鲜花祭扫、绿化植树、家庭追思、社区或集体公祭等方式,体现了文明现代祭扫新风尚。随着互联网发展,特别是近三年新冠疫情期间,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方式相继出现,不同程度上满足了群众祭扫需求。据统计,去年网络祭扫人数第一次超过现场祭扫人数。我们认为,祭扫方式是人们真实情感的表达,但必须合法合规、符合公序良俗,不能伤害民族感情,不能侵害个人合法权益,不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政部门作为殡葬服务职能部门,理应想方设法为群众祭扫提供服务和便利,满足群众合理祭扫需求。殡葬服务机构要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相应的服务,如鲜花、休息场所等。民政部门要加大公益性祭扫设施建设,如为海葬、树葬等不保留骨灰的逝者建设公共祭扫设施,搭建网络祭扫平台,并会同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管理监督等。
《中国青年报》记者
殡葬工作是重要的民生事项,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各地是如何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朱玉军近年来,各地将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纳入基本民生需求保障范围,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持续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纳入规划统筹推进。2016年以来,国家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加强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老旧殡仪馆改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同时,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出台《“十四五”推进火葬区殡仪馆补空白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县级火葬区的249个殡仪馆“空白点”建设。到“十四五”末,推动实现全国基本殡葬服务设施所有县市全覆盖目标,为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提供基础保障。
二是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51.5亿元补助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等建设项目和火化炉等设备购置项目。民政部本级福彩公益金累计支出近7.7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参照中西部地区政策的东部省份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近年来,各地也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比如,江西省级累计投入2.5亿元用于殡葬公益性设施建设;安徽省财政投入2.6亿元用于淮河行蓄洪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河南省级财政列支1.4亿元支持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建设;湖北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河北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5.65亿元支持殡葬设施建设;江苏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8亿元资金补助经济薄弱、殡葬设施基础落后地区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共有殡仪馆2100多个、殡仪服务站1300多个、公益性公墓(含农村公益性墓地)71000多个、经营性公墓2400多个、公益性骨灰堂14000多个。随着各地不断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优化殡葬服务设施布局,全国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公益属性为导向,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严格规范殡葬服务和经营行为,推动形成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总台央视记者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金华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16年,民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海葬、树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2017年,民政部在全国80个试点地区(单位)部署开展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等8个方面内容的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涌现出江西等地全域推行火葬、绿色安葬,山东省沂水县全面推行“惠民礼葬”,陕西省大荔县加强绿色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湖北省谷城县公益性公墓实现村村全覆盖等一批典型经验。《指导意见》发布后,得到各地积极响应,也得到群众认可,社会效果很好。 一是骨灰或遗体安葬方式更加多样。从各地做法看,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有很多,主要有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撒散、骨灰晶石等不保留骨灰方式,以及土葬改革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我这次去陕西调研,西安市决定推行海葬,刚一发布海葬的消息,马上就有很多人报名,这说明,生态安葬方式群众还是欢迎的。 二是绿色生态公墓越来越受群众欢迎。各地都在提倡生态型公墓建设,“建墓不见墓”、“公墓像公园”、“见山见水不见坟”,特别是一些公益性生态公墓更受群众欢迎和认可。在墓穴、墓碑设计选择方面,各地普遍向节地生态方向发展,如墓穴小于一平方米,单穴一般在0.2-0.5平方米,双穴0.8平方米,减少石化、硬化,墓碑采取卧碑、越来越小型化、艺术化。我前几天去苏州出差,到木渎山陵文化墓区看了一下,鲜花和绿草环绕,公墓设计园林化,让群众在回归自然中缅怀先人。 三是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纷纷出台。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份出台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具体实施意见,对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采取激励奖补措施,加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北京对骨灰撒海每例补贴4000元,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专门设有海葬、自然葬办公室,北京市民可以到那儿申请报名;上海进一步规范生态安葬和海葬补贴申领、发放流程,节地小型墓超过全市销售总量的80%;2022年,辽宁全省骨灰海葬补贴标准较往年提高近30%;广西下发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不保留骨灰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浙江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和完善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建成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示范点200个。 随着各地对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的力度加大,相关惠民政策和奖补激励措施的推行,自愿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人数呈快速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群众接受和认同这些方式,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带头参与,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相信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会成为社会的主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