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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战斗已经开始:2018年深圳各区招生政策调整

2017-06-22 深圳名校通

 

目前针对2018年升学家长的新政策又来了,意味着新一轮战场即将开幕。目前南山区、龙华区以及盐田区已针对2018年升学家长特别出公告。(其他区可参考)  


南山区

各位家长:

2018年起,南山区秋季学位申请须严格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具体说明:2018年起,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南山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的,必须提供上一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申请学位当年的8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深圳市“织网工程”网上双免资格审核)。


例如:2018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7年8月31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咨询电话:26486070,26486217,26486167,26486267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7年06月20日


龙华区

各公、民办中小学,各幼儿园:

随着全面二孩、义务教育免费、幼儿成长补贴及异地中高考改革等政策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让广大家长知晓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相关事宜,顺利申请学位,各学校、幼儿园在5月中旬时间段内择时召开小学五年级、幼儿中班学生家长会,做好2017年的招生政策解读工作,同时提示2018年秋季招生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幼儿园根据《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手册》解读入学所需资料,解析各项材料时间大致节点,让小学五年级、幼儿中班学生家长知晓相关政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提醒家长,2018年的招生政策可能在2017年的基础之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以届时的招生政策公布为准。


二、学校须向家长重点强调以下几方面事项,要求家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2018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8年龙华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则需提交2017年8月3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自购商品房的购房时间暂不受限,但有关购房手续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办好。


2. 2018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

各学校、幼儿园提醒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特别注意所租(购)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含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 46 32801 46 15287 0 0 1800 0 0:00:18 0:00:08 0:00:10 2955 46 32801 46 15287 0 0 1632 0 0:00:20 0:00:09 0:00:11 3102 46 32801 46 15287 0 0 1444 0 0:00:22 0:00:10 0:00:12 3116 46 32801 46 15287 0 0 1319 0 0:00:24 0:00:11 0:00:13 3114 46 32801 46 15287 0 0 1214 0 0:00:27 0:00:12 0:00:15 3517 46 32801 46 15287 0 0 1125 0 0:00:29 0:00:13 0:00:16 0 46 32801 46 15287 0 0 1047 0 0:00:31 0:00:14 0:00:17 0 46 32801 46 15287 0 0 980 0 0:00:33 0:00:15 0:00:18 0 46 32801 46 15287 0 0 921 0 0:00:35 0:00:16 0:00:19 0 46 32801 46 15287 0 0 868 0 0:00:37 0:00:17 0:00:20 0 46 32801 46 15287 0 0 822 0 0:00:39 0:00:18 0:00:21 0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龙华区学位房锁定情况,查询方法如下:访问“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站” http://lhjcjy.sz.edu.cn/,找到“家长服务通道”的“学位房查询”链接,点击“学位房查询”链接到学位房查询界面,先选择自己需要报名的学校,然后输入25位房屋编码(不知道房屋编码的可根据搜索条件下方提示信息访问“深圳市出租屋综合信息服务网”,查询房屋编码或到各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查询)或输入准确房屋地址,点击“查询”,查看学位房是否被占用。

2018年学位申请前各学校学位房查询情况为2017年学区范围,系统内新调整学区范围以报名时段为准。如系统内学区房地址与学区划分学校相冲突,则以2018年学区范围划分为准。


3.2018年秋季学位申请继续执行“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

2018年秋季用来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4.2016年起,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住房材料属集体宿舍类别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合同;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栏目的“家长服务”处查询、下载。

上述4种证明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


5. 关于集资房和自建房的说明

集资房: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非社区股份公司、政府、事业单位出资承建的房产,不属于集资房类别。

自建房: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集资房或自建房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家长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以签发日期为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信息)。


6.私人交易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有律师见证书,此类房屋申请学位说明

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此类房屋家长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以签发日期为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信息)。


三、各学校、幼儿园在做2017年秋季小学六年级和幼儿大班转学插班工作接受家长咨询或收材料时,要告知家长本通知相关内容,让家长决定是否转学。


四、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解释清楚招生相关事宜,向家长下发《龙华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手册》和《龙华区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相关事宜告知书》,收回回执单,做好存档,保存2年以上备查。对于因故未能参加家长会的学生家长,各学校幼儿园要将通知内容电话告知家长,同时,让学生带回告知书,并收回回执单。因学校幼儿园告知工作未落实到位,造成相关责任事故,使家长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责任由相关学校幼儿园承担。


五、各学校6月15日前将附件2签字盖章送至基础教育科210室。

各幼儿园将附件2签字盖章交片区负责园,片区负责园收齐后6月15日前送至基础教育科210室。


龙岗区

关于2018年学位申请的变化

2018年秋季起,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


盐田区

盐田区辖区居民:

近年来,随着义务教育免费、幼儿成长补贴及异地高考等政策的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日益趋紧。结合市、区新旧招生政策,现告知非深户儿童申请2018年盐田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需提前准备如下入学资料:


(一)租房的,截至2018年4月1日,其父母需至少提前12个月(以发证日期为准)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赁期限至少1年零5个月,即需提供2017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租房凭证,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房屋租赁信息》只作为居住地依据,其租赁时长不纳入积分。

自有产权房的,购房手续需在2018年4月1日前完成。


(二)以2018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三)2018年秋季,原则上要求申请人父母双方提供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双方都无需提供居住证,提供深圳身份证即可。

学位申请人务必按以上要求,提前准备入学资料。申请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以及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和盐田外国语学校学区房租赁时间,按《盐田区2017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指南》和《盐田区2017年秋季初一学位申请指南》(详见盐田区教育局教育科网站http://ytjjk.szyt.edu.cn:8081/)中相关条款执行。

2018年秋季招生,若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按新的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盐田区招生咨询电话: 25228527


大鹏新区

关于2018年学位申请的变化

       1.2018年秋季起,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或“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资格审核)。深户孩子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至少应包含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租房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予积分。

       2. 2018年秋季起,社保方面,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养老险累计缴费月数和医疗险连续缴费月数中重叠的月数)的时间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社保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为止,少于12个月的(含12个月)不加分;多于12个月的,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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