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律师业的发展与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脚步同步,曾创下多个“全国第一”。深圳律师业筚路蓝缕、披荆斩棘、拼搏创新的奋斗精神,正是对特区精神的弘扬。深圳律师作为深圳法治建设的主要生力军,在特区即将到来的40岁生日,将回顾行业与特区40年的故事,献礼祝福我们的特区。今天,我们为您讲述特区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深圳蛇口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故事。
▲1983年7月15日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当日,姚峰留影(老照片翻拍)
照片于1983年7月15日拍摄,那一天正是蛇口律师事务所的“生日”。照片上站在事务所前的中年男子姚峰,则是当年蛇口律师事务所的唯一专职律师。上世纪八十年代,蛇口迎来招商引资的高峰期。当时,奔赴蛇口投资的外商络绎不绝,各类企业纷至沓来。那个时候,内地尚无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只有法律顾问处。而在蛇口办商的三资企业的投资协议书、章程、房产买卖、银行按揭手续等,都必须在香港的律师楼办理。
1979年,姚峰从广州借调深圳,两年后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批准为律师。1983年3月的一天,姚峰的两位朋友找到他,从成立律师所的必要讲起,谈到成立蛇口律师事务所的可行性。当被问及能否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时候,熟悉蛇口情况的姚峰一口应承下来。于是,经过4个月紧锣密鼓的筹备,在1983年的7月15日,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现更名为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蛇口律师事务所诞生在海景广场大门左侧靠公路边的一家竹棚招待室里。成立当日,蛇口海滨一座小楼的白粉墙上挂出“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它打破了律师工作机构的传统命名模式,是新中国首个以“律师事务所”这一符合国际惯例的名称挂牌开业的机构。蛇口律师事务所开业后,办公设备十分简单,面积一百多平方米,一套灰色海绵沙发、一部电话、一台打字机、两个文件柜和四套台凳就构成了律所全部家当。最初,所里只有4位员工,专职律师更是仅姚峰一个人。此前,姚峰虽然是深圳市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律师,却主要为刑事案件诉讼辩护,缺乏经办民商类案件的经验,在蛇口开展律师业务相当困难。开业初期,因不为社会广泛认知,律所一个多月无人问津。为了维持经营的需要,律所增加代办公证业务。1984年2月,深圳市蛇口公证处挂牌成立。自此,律所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办公模式,姚峰也身兼双重职务:既担任律师,又是公证员。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套人马、两个牌子”的办公模式虽然在成立初期帮助蛇口律师事务所站稳脚跟,却不适应新的形势。1985年末,蛇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分家,姚峰担任公证处主任。虽然离开了蛇口律师事务所,但他一生心系于此。2000年6月,省司法厅要求全省律师所严格规范本所名称,不许在所名称里出现地域的称谓,但蛇口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国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其名称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故成为广东省唯一一家在所名称里保有地域名称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