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咱纪检干部要这么干~~~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等等。
近年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强化,但有些地方,“村霸”现象依然比较突出,村民选举被绑架、被异化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有些“土皇帝”和宗族恶势力十分猖獗,视党纪若无物,玩国法于股掌,当地群众或迫于强势忍气吞声,或慑于威胁退避三舍。
案例回顾:
小村官大霸王
浪川乡芳梧村位于淳安县西南部,经济相对落后,村民大多以务农为生,但是就是这样一个贫困村,却出了一个“土霸王”似的腐败村官。
王氏兄弟是淳安县浪川乡芳梧村的村民,哥哥身患残疾,弟弟身体也不是很好,至今都没有结婚成家。几年前,村里为两人申请了低保,可是自从2009年之后,两人就再也没领到过低保金。
“我一直没看到存折。现在呢?我们去千岛湖重新办了存折,老存折一直在王昌平那,他又没给我。”村民王某口中的王昌平,就是芳梧村的原党总支书记。因为拿不到钱,王家兄弟曾多次到王昌平家讨要,却始终无果。和王家兄弟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王之柏。王之柏是王昌平的邻居,也是长辈,但是说到这个当村干部的本家后辈,王之柏是直摇头。
“芳梧村有三百多户,一千多人口,但是我敢说,没有十个人说他好的。村里他怎么说就怎么算,党政权都他一个人。”
2014年8月,淳安县开展了村级财务逐笔公开专项检查,芳梧村也在被审查之列。经过查看账目,审计人员发现,有58笔共计169万余元的财务支出,村主任、村监会主任等人的签名和村党总支书记的笔迹完全一致。调查人员当即找来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作为村级财务的主要监管人,这两人却对村里大额集体资金的去向毫不知情。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王昌平的违纪事实也被一一曝露。
王昌平于2002年6月开始担任芳梧村村委会主任,自2005年5月起,一直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反映,王昌平作风霸道,无视党纪国法,在村里大搞“一言堂”、“一支笔”,而且还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
2010年,芳梧村王金畈自然村实施村道硬化工程,王昌平利用其协助浪川乡政府管理该工程及结算的职务便利,将该工程交给了王普林。
王普林是芳梧村村民,和王昌平从小认识。因为其为人老实,王昌平认为比较好把控,就拍板将村里的一些小工程交给王普林做,并借机向王普林提出,把银行卡放在自己手里。事实上,王普林不知道,早在工程施工之前,王昌平就以帮其代领工程预付款为由,冒用他的名义书写了领款条,从村财务处领取了3万块钱。
除此之外,王昌平还将“黑手”伸向了他经手收缴的村民养老金和医保金。早在几年前,芳梧村就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村民交上来的养老金、医保金,不是交给会计和村里,而是直接交给王昌平。
2015年8月,淳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昌平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受贿罪一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村民们说,王昌平是集书记、主任、会计、村监会与一身,村里的帐就在王昌平的手里,王昌平的一张嘴就是村里的账。由此可见,村民对他的不满和无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严肃整治农村选举中的歪风邪气,全面铲除“村霸”的生存空间和政治舞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地方政府须严把村委会选举的候选人审核关。特别是对政治素质、群众口碑等严格审核,坚决不给涉“霸”、涉黑等人员“打路条”。
其次,对选举过程精准监督。将“选风选纪”纳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和巡察重点内容,从严查处贿选和选举舞弊等行为,并坚决打掉“村霸”背后的“保护伞”。
第三,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将农村资金资源资产的使用配置等置于阳光之下,营造不能“霸”的制度环境。
第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在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基础上,扬村民选举清风正气,让农村“选霸”无处容身,确保真正愿为群众办实事、能为群众办成事,名望高、口碑好的人脱颖而出,为彻底整治“村霸”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更加稳固的政治和组织基础。
部分内容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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