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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6-12-04 青岛公安

为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对人民警察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2014年以来,公安部将修改《人民警察法》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项目,着力推动修法工作。经深入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并多次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地方公安机关的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登录公安部网站(网址:http://www.mps.gov.cn)查阅修订草案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公安部

2016年12月1日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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