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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涉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高考后处理

2017-06-08 青岛公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高考期间,对涉考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警告后及时放行;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先考试后处理”的原则取证后先予放行,事后妥善处理。



       2017年高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社会广泛关注。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全力保障高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针对高考期间道路出行特点,研究制定方案,科学组织交通,加强秩序管控,广泛宣传引导,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要联合教育行政等部门,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坚决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接送学生。



       针对考点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大问题,采取区域禁鸣、路段限速、单向交通、分车种限行等交通组织措施,并加强警力部署,增设护学岗,严查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违反禁限行等突出违法行为,确保考场周边道路通行有序畅通。


       针对考场周边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在有条件的单位和道路两侧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和泊位,增设停车引导标志,方便接送考生车辆停放。


       另据中央气象台预测,高考期间中东部地区有较强降雨过程,将影响道路出行,公安交管部门将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一旦遇有突发紧急事件,会同相关部门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上述通知称,高考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将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护考小分队等方式,为运送考卷、接送考生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做好应急救助服务。对涉考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警告后及时放行;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先考试后处理”的原则取证后先予放行,事后妥善处理。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考生及家长:




提前熟悉考点周边道路情况,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确保考生准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也将通过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方式,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出行信息,倡议广大驾驶人尽量避开通行考场周边道路,减轻考场周边交通压力;若行经考场周边道路时要遵交规、降车速、禁鸣笛,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宁静的护考环境。

(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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