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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暖警|民警两小时帮助群众找回救命手机

2017-06-21 青岛公安

6月19日早晨,家住城阳的王先生抱着病愈的孩子来到上马派出所送来一面绣金字的锦旗,感谢民警帮其找回救命手机。

 


6月11日深夜,王先生到所报警称:他从流亭国际机场乘出租车回家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手机非常重要,请求民警帮助。经了解,王先生的新生儿患病,在上海一家医院就诊,在治疗过程中发现其孩子的病症需紧急转往北京的医院,王先生通过手机APP挂了北京某医院的号,并电话联系了北京医院的主治医师,由于一部分手续落在了青岛家中,王先生便让家属跟孩子先随医院工作人员直接飞往北京,自己则先回家拿东西,再赶过去。6月11日晚21时许王先生匆忙打了“飞的”赶回青岛,并订购了次日凌晨5时的飞机飞往北京。由于时间较赶,且心情急迫,王先生乘坐出租车回上马家中时将手机遗失在出租车上。手机内有孩子关于治病的重要信息,家人都在北京等着自己。

 

情急之下想起了求助警察,于是他来到上马派出所寻求帮助。虽然此案属于群众遗失、不构成案件,但了解情况后,民警急群众之所急,决心帮其找回“救命手机”。民警通过出租车乘车发票联系到了出租车公司,并查询到司机的手机号码,经联系,司机称并未发现手机,且人在李沧,暂时无法返程,经过民警与出租车司机长达四十分钟的电话沟通,出租车司机才仔细查找了车座的每一处缝隙,最终找到了王先生的手机。原来手机掉到了后排座位脚垫的下面,因手机调到了静音,所以一直没发现。后民警主动提议出钱让司机将手机送回上马派出所。6月12日3时许,民警立即与王先生联系,告知手机已经找到,看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后,王先生对民警认真负责的精神高度赞扬,连连说道:“真的谢谢你们了,没有想到那么快就帮我找回了手机!”。6月12日5时许,王先生联系民警已坐上飞机,再次感谢民警细心地工作。

 

普法:将遗失物或他人遗忘物品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归还失主就是义务。为防止拾得他人财物而拒不归还,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涉嫌侵占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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