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指南】中国公民来越南投资、经营和旅游指南手册(二)
一、 护照及颁发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中国护照分为以下几种: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公务护照又分为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特区护照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统称为“因公护照”,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颁发给中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含)以上公务员、中国派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务普通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副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等。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和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颁发给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海外符合条件者可向我使、领馆提出申请。
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二、 旅行证件及颁发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及其他外交部授权的驻外机关颁发给以下人员: 1、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 2、持台湾旅行证件无法申请外国签证的台胞; 3、因时间等条件限制来不及申领护照的中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颁发给符合下列任何一项要求的人士:1、已获准在香港有逗留期限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人士;2、已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但不拥有香港居留权,且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人士;3、已取得香港居留权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身份陈述书由使、领馆颁发给丢失、损毁香港特区护照、特区其它旅行证件,特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且急需返港的中国籍香港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由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 1、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无权取得澳门特区其它旅行证件。
回国证明由使、领馆颁发给被驻在国遣返的中国公民,仅供其返回中国时证明其国籍和身份,有效期为3个月。
一、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应根据居住地,按中国驻越南使领馆领区划分,本人亲自前往相应的使领馆递交护照或旅行证件申请,不可委托他人代办。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二)使领馆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邮寄)的护照/旅行证件申请。
(三)使领馆将不定期派出领事官员赴外地,现场受理护照/旅行证件申请,申请人可就近前往办公地点与领事官员面谈,并将申请材料按指定方式寄送到使领馆。
(四)除非使领馆特别要求,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办妥的护照/旅行证件。请在取证单上标明的时间或之后前往使领馆领取证件。使领馆不提供邮寄证件服务。
(五)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其他类别的护照/旅行证件申请一经批准,不可撤销。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二、办理时间
请注意:
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使领馆通知或按使领馆告知的方式查询办证进度。
(1)接到香港特区政府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2)因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可按照使领馆告知的方式查询办证进度。如使领馆在递交申请时告知将通知本人领取的,请等待使领馆通知,无需打电话、发邮件或传真查询。
三、收费标准
(一)普通件:护照/旅行证35美元/件;护照加注5美元/件;台胞证签注10美元/件。
(二)加急件:每件加收20美元。
(三)特急件:每件加收30美元。
四、付款方式
(一)领取办妥的证件时,需支付申请费用。
(二)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不接受现金交费,请到指定银行(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地址:胡志明市第一郡阮惠街115号新华大厦19层,电话:0084-38219949,38219953)交费。
一、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居住在越南的中国公民。临时出国的中国公民申办公证,仅限在越南境内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
(二)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的居住地,按驻越使领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提出公证申请。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三)使领馆可以受理的公证种类:委托书;声明书;文书上印鉴签名、日期属实公证;指纹公证。
(四)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并陪同申请人本人前来使领馆办理。
请注意:
(一)使领馆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
1、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虚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以及有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等情形。
2、不办理合同、协议类公证。不动产公证以及公司章程、注册文件、招标投标、票据、贷款等公司、金融事务公证上述类别的文书应在中国国内或越南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不动产公证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公司、金融事务公证涉及我国或驻在国金融、公司法律事务,应在中国国内或越南当地公证机构办理。
3、不办理出生、死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国内公证机关申办;事实发生在越南的,应向越南政府部门申办证明,需拿回中国使用的,须按认证程序办理。
4、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证书办理公证。如,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出生证、结婚证等。
(二)对使领馆不能办理的公证种类,当事人一般可在越南当地办理公证,然后按照认证程序向使领事馆提出认证申请;需在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如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如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可在使领馆办理委托国内亲友代为办理有关事项的委托书公证。
二、 申请各类公证所需材料
(一)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
(二)申请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中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三)申请人有效的在越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根据申请公证种类,提交其他材料(请参见以下“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五)涉及重要财产权利转让、变更等与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应根据领事官员要求谈话,并在《房产事务公证接谈笔录》上签名或捺指印。一般公证事项,需填写普通《接谈笔录》并签名;
(六)申请人自行按国内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并参照使领馆网站提供的参考模版,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不可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
请注意:
1、申请人草拟委托书、声明书、诉讼文书等时,需打印或清晰书写,不得涂改。
2、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文书各项内容,如有遗漏或错误,责任自负。
3、公证文书须在使领馆可受理的公证范围(见申请条件)。
其他材料要求一览表
请注意:
如果您在办理相关事务时需提供经公证的护照复印件,您可以办理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但请注意总领馆只能受理本馆签发的中国护照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经公证的护照复印件不能代替护照使用。
三、 申请方式、办理时间、申请费用、付款方式
(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应根据本人的居住地,按照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总领事馆领区划分,向相应的使领馆递交公证申请,在领事官员面前,在有关文书上签名或捺指印。一般不可由他人代办。如未能按照领区划分递交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受理。
2、递交申请和领取公证均无需预约,申请人可在总领馆的对外办公时间前往办理。
3、本馆不接受其他方式(如邮寄、传真)的公证申请。
4、申请人或代理人最早可于取证单上标注的日期领取办妥的公证。本馆不提供邮寄证件服务。
5、公证申请一经批准,申请人需支付相关费用。
请注意:申办健在证明除外
(二)办理时间
1、普通件: 4个工作日;
2、加急件: 2—3个工作日;
3、特急件:1个工作日
请注意:
1、以上办理时间为一般情况,某些申请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因此办理时间不确定。遇此类情况,申请人需等候通知。
2、申办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受理当日可以领取。
(三)申请费用
1、普通件:20美元/份;
2、加急件:每份加收20美元;
3、特急件:每份加收30美元。
注:健在证明免费办理。
(四)付款方式
1、领取公证书时,需支付申请费用。
2、总领馆恕不接受现金、个人支票、网银转帐,也不接受其他种类的信用卡。
3、请到指定银行(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地址:胡志明市第一郡阮惠街115号新华大厦19层,电话:0084-38219949,38219953)办理交费。
一、 普通护照颁发(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在越南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及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情况说明(包括本人在国内、外情况等)。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颁发,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二、普通护照换发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越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越南的入境验讫章页);换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 在越南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个人情况说明(包括本人简况和申请换发护照原因)(如适用)。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三、普通护照补发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四)在越南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个人情况说明(包括:本人简况,旅越经历,在越南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六)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补发,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四、普通护照加注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并在“护照加注”一栏以英文大写字母清楚填写英文加注内容或以中文正楷清楚填写曾用名。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1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越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越南的入境验讫章页);
(四)在越南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法院更名证书、户口簿等);
(六)国内户口本复印件(国内出生)。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加注,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办理曾用名加注需向国内核实,办证时间不确定。
使领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五、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越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越南的入境验讫章页);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在越南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免费。
六、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越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越南的入境验讫章页);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因公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四)在越南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来越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来越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请注意: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需向原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如自行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或与国内原发照机关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可能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七、因公护照补发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标准)。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
(四)在越南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越前后经历,在越南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六)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补发,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补发护照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因公护照补发免费。
八、旅行证
临时出国遗失护照人员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
(三)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护照遗失、被盗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五)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请注意: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旅行证,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
申请人本人可就近向使领馆提出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人如自行与国内原发照机关或派出单位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可能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遗失、被盗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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