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妈的焦虑:出钱帮买房,女儿女婿离婚 房产被男方分一半
刘大妈(化名)把自己的中国住房卖掉,将卖房所得到的40万新元从中国寄给在新西兰的女儿女婿,帮他们在新西兰买房子。不料她的女儿今年六月离婚,而她的前女婿却有权得到这栋房子50%的产权。
刘大妈很焦虑,她只是出钱帮孩子买房,她已经快到退休年龄了,这40万新元可以说是她的全部身家,她去找律师求助,不甘心房产被前女婿分走一半。
类似刘大妈这样的遭遇,在新西兰的华人圈并不罕见。刘大妈的物业律师Penny Liu说,她至少每周都能听到一个类似刘大妈的故事。
新西兰的律师已经发出警告,必须采取一些行动来阻遏外来移民因为不了解法律而在财产纠纷案中损失巨额财产的现象。
你了解这条法律吗?
根据新西兰法律,一对伴侣如果共同生活三年,三年后所有财产都被视为婚姻关系财产。如两人在三年后分手,所有家产将一分为二,两人各得50%。
然而,新西兰移民中不少人并不清楚这个法律。那些身在中国、为在新西兰定居的儿女出钱买房子的华人家长对这一法律不知晓了的就更多了。
奥塔哥大学新近的一个调查发现,新西兰出生的居民有84%的人知道这一法律,那些海外出生的新西兰居民中,知道上述法律条文的有67%。
调查还显示,有四分之三的新西兰人知道这条法律适用于已经结婚和未婚同居伴侣, 而移民中只有50%知道这条法律适用于结婚或是未婚同居伴侣。
刘大妈的困境
刘大妈说,她最初的目的是帮女儿女婿摆脱困境, 有个像样的房子。但麻烦在于,刘大妈同女儿女婿之间没有正式文书和证据说明刘大妈当初是把这笔钱作为贷款借给女儿女婿的,是需要他们偿还的。
刘大妈的律师说, 大妈在中国给女儿女婿寄钱买房子前,没有人给她提供法律建议,而她也没有想到要找新西兰的律师做咨询,她可能也不知道有这个必要性。
儿女要钱买房,中国父母通常是竭尽全力帮助孩子的。然而,当儿女同伴侣生活在一起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当子女的婚姻 / 伴侣关系突然结束, 一些家长才意识到,他们给孩子的钱财,50%已经转到一个陌生人的名下。
处理离婚案的律师Jeremy Sutton说,牵涉到移民的离婚案在各种婚姻关系纠纷案中占四分之一。
他说:“离婚案中有20%到25%同移民有关。”
Sutton律师支持对《财产关系法》(Property Relationship Act)进行改革,主要是改变现行的对半分割婚前财产的法律条文。
对《财产关系法》的修改提议
新西兰法律委员会已对《财产关系法》提出了八项修改建议,这个法律过去40多年都没有过任何变化。 而四十年来,新西兰社会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人们的生活方式同40年前也有了很大不同。
法律委员会的修改内容包括,如果配偶中的一方在婚前就拥有一所房屋,配偶双方离婚的时候,只能平分这个房屋增值的那一部分,而不是平分整个房屋的价值。
Jeremy Sutton律师说,《财产关系法》的修改方案提出婚前财产不属于对半分割范围,这会大大减少伴侣因为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出现的法律纠纷。
新西兰法律协会(The Law Society)表示,《财产关系法》的修改建议让离婚时的财产分配 - 谁得到什么 - 变得清晰和确定。
新西兰法律委员对《财产关系法》提出内容上的修改,是想使这一法律更加公平和更容易理解, 但这离生效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律师的建议
Jeremy Sutton 律师对那些帮助成年孩子入市买房的家长们提出了警示性建议:做父母的如果为孩子买房付首付款,这是给孩子的礼物呢还是借钱给孩子,这个事先一定要说清楚。
Jeremy Sutton 律师
另一名在悉尼执业的专门处理离婚案的律师说,如果你和你的伴侣关系破裂,不要相信你的伴侣会“做正确的事情”或是“公平”处理问题。 当一段婚姻关系出现变化的时候,人也会随之变化。
Sutton律师认为法律教育即让购房者了解相关法律是避免日后纠纷的较好办法。
Shutton 律师说,在买家购房过程中,房地产中介,银行、贷款中介和律师都有机会对买家讲述相关的法律条款。
新西兰法律协会表示,如果人们想建立伴侣关系,在开初的时候就应该寻求独立的法律建议;在关系破裂时也应该寻求法律建议。
(综合RadioNZ消息报道)
近期文章,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