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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谢柏梁:传统戏剧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模式
近10年来,中国昆曲的保护模式已锻造成型,政府为主导、剧团与表演艺术家为主力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模式全面凸现。
中国昆曲剧目不仅是继承、整理、改编和新创,还在国内外保持了一个宽幅度、大阵营、常态化的演出态势。
昆曲传承人培养主要有两种方式:基地加培训班方式,当代昆曲名家收徒工程。
1989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十五届会议通过《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建议世界各国尽快采取行动,保存、保护并传播民间创作与传统文化这一全人类的共同遗产。嗣后,该组织颁发了“人类口述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在经过各会员国文化机构的上报、相关代表严格的评选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向全球发布了首批“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对于名录中戏剧类代表作,各国采取了不同特色的保护模式或艺术承传方阵,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从世界的视野认识中国昆曲保护、传承与传播的特色。
注:注释见纸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