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濂:“文艺评论”的语源学追溯与学科定位
说到“文艺”,首先会想起“文艺复兴”。意大利文艺复兴中的“文艺”两个字的含义,和我们今天的“文艺学”里的“文艺”的含义差异非常大。意大利语中“文艺”到底指什么,由于不同语言意义在翻译转换过程中的置换,我们很难确定。而在汉语里,这个词汇的意义从民国时期就已经约定俗成了。西方谈文艺谈的是“艺术”,首要是“术”,是由技艺上升为“艺”。如达芬奇、米开朗奇罗、伦勃朗号为文艺复兴三杰,他们的作品都建立在绘画、解剖、透视、比例、造型等技术之上,偏重于艺术概念中的“术”的立场。而中国的“文艺学”的第一要义,则是文学,以文学理论为概念核心。文艺学=文学理论。各种文艺学教科书都是这么明确地写的。“文艺学”与艺术无关,即使有关,也是牵涉到文学描述的有关,比如戏剧,是与其中编剧与戏剧文学创作部分有关,而与戏剧舞台表演部分无关。故尔,“文艺学”相当于“文学学”。事实上明治维新时期的确出现过这种译法。我更想斗胆类推一下,其实仿照美术、艺术的译名,“文艺学”也可以译为“文术学”。但大家不习惯。所以没有普及开去——每个艺术门类都有其独特的表现符号,文学和艺术的差距是在于文学使用的媒介是通用于文史哲的语言文字。而绘画音乐戏剧舞蹈影视的物质媒介则是各自为政的图像造型音声光影……
从“文艺”到“文艺学”经历了怎样的过程?这大概分为三个阶段,即从“文艺”到“文艺学”,再到“文艺评论”。我想,这一命题的提出,首先应该问的是,“文艺”的语源学概念是怎么来的?什么时候进入的中国?其次,推衍为学科成为“文艺学”又是怎么来的,从文艺到文艺学的过程中,又加入了什么内容?第三,“文艺评论”的概念与“文艺学”之间在定位上是否可以重合?它又是怎么被树立起来的?
“文艺”一词在近代引进与转译过程中发生本义的偏离,我们今天的“文艺”概念的主体是“文”,内容是文学及以文学为基础的戏剧和影视的情节与编剧部分。“艺”是指它的美的表达的过程与方法。文为主,强调思想内容主题。艺为辅,强调过程形式手段。文艺即“有艺之文”。它在学术上是指我们今天所说的“美文学”“纯文学”。它是写一篇美文、写一篇诗词歌赋等所需要的文学(文字)写作的技巧与流派风格,而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舞蹈绘画戏剧等艺术门类的统称。换言之,并不是望文生意的“文学”+“艺术”两个门类的并列与合并。
在我国古代也有“文艺”一词,汉代有《文苑传》,《新唐书》和《金史》有了专门的“文艺”的类属概念,这时已经是以文学为主体、艺术为表现手段的习惯用法。“文”与“艺”并不并列,而是专指“有文之艺”。香港1866年出版的《英华字典》中对“文艺”的解释是美的文学,日本坪内逍遥的《文艺学概论》的著作中第一次出现“文艺学”这个词汇。还有一些史料,都不约而同地提到,“文艺学”不包括“艺术学”。艺术学要讲“术”,“术”是形而下的匠人末技,有很多种类,但不是哲学思想世界观、社会文化思潮,而“文艺学”的对象就是“文学”,它背后是哲学的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观……若以“文艺学”只论文字这一点论之,“文艺学”其实就是文学理论:古代文艺理论多论列观念与概念。现代文艺理论则多论思潮、流派、主义等等。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用“文艺学”这个概念?近代文学理论研究曾有两个翻译概念系统,其一是德国和俄国系统,称之为“文学科学”;其二是译为“文艺学”。日本和中国用的是后者,“文艺学”也就是纯文学,是文学体裁流派思想的艺术表现手法研究。这个概念由留日学生陈独秀、李大钊、鲁迅大约在1915年左右从日本传入中国。
大约在2002年以后,我曾经做过一段与今天追溯“文艺”一词相类似的考证学问。当时也将“美术”的概念进行了考证,写了一篇五万字的论文,连载于中央美术学院学报《美术研究》。今天再来讨论“文艺”“文艺学”“文艺批评”的语源学问题,有重温旧习之感。
“文艺学”又称文艺美学(文艺哲学),它属于理性概念之学,是据逻辑推演而具有生发性的,是开放的,蕴育着多种假设与可能。“文艺评论”的出发点是作品,是具体创作文本,通过文艺评论包括艺术史研究,最后才能上升到理论。好的文艺评论,理论是隐藏在这个过程之中的。一篇好的评论文章,概念最好不要跑到前台来。文艺评论应该从丰富多样的文学艺术作品具体出发,从文化艺术存在形态出发,而不应该从抽象的文学理论概念与主义出发,这样才能生机勃勃,由于实践的丰富性,它的范围应该远远超过文艺理论的规定性。文艺评论的对象越具体,就越具有不可取代性。
当前“文艺评论”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评论话语权以语言文字(即文章形式)而不是图像音声光影等为中心,因为写评论文章必须以文字为其传播媒介以清晰的表达思想;二是从事“文艺评论”的大多是中文系哲学系出身的文学研究者,他们可以娴熟运用语言文字媒介近水楼台写评论。但正因如此,在强大的文学学科笼罩下,文艺评论始终是配角、独立不起来。要从文艺评论中寻找新的突破口,今后的任务应该是从强调“文”转向以“艺”为中心,文学与文学评论已经非常强大;急须加强以“艺”(音乐戏剧舞蹈影视绘画书法雕塑)为中心的评论,这对长期从事文字工作而未必熟悉图像音声光影的人来说比较难,因而要成为一个文艺评论家,就需要重点培养对“术”的感觉能力。
当前文艺评论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评论中要显示作品本身的价值,落脚点应该是作品。目前文艺评论很多都集中在作品的主题思想的哲学美学阐释、社会文化意义方面的追究等方面,缺少对作品形式语言技巧本身的具体的展示。要指出作品中本来应该有什么手法?为什么?又缺了什么?
二是要展示文艺评论作为接受方的独立价值。在不歪曲作品的前提下,每一代有每一代对作品的特定阐释视角;同时也因此赋予作品以永恒的历久弥新的意义。
三是通过作品阐释体现评论的职业尊严。很多创作家觉得评论家是依附于他们的,因为先有作品后有评论。实则不然,评论本身也是创作,要形成一种认知定律:创作家完成了自己的创作目标,但其价值所在,江山只能由评论家来指点——艺术家即使亲口自述,也绝不如评论家的理性冷静观察分析能进入时代与历史。艺术家自傲自大排斥评论家,实在是极其愚蠢的。因此要大大增强评论家的主体意识。
四是优秀的评论要揭示作品的艺术史意义,知人论世,知史论时,从历史的纵轴与时代的横轴,要见微知著,以小见大。作家创作可能只着眼于当前,评论家要有广阔的视野与覆盖面,能够给予作品以准确的历史定位,这就需要大量的阅读与比较,掌握足够丰富的知识,并有敏锐的判断力。
归纳起来:“文艺”一词在转译、生成的一开始只是一种简单的分类科目,而且是在不同国家语言文字转译中被“误读”的分类名目。到了“文艺学”阶段,约在20世纪30年代,在苏联、日本、中国,它成了一种意识形态的标志,比如“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等等概念的出现。再到当代“文艺评论”,我们希望把它从原有的文学理论拉向今天更需要的“有文化支撑的艺术评论”。从古典的多限于“文”,到今天的从绘画音乐戏剧舞蹈的“术”到“艺”,这是今天“文艺评论”应该拥有的可能的发展方向。
陈振濂: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责任编辑:程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