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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丨杨鹏桦:安大简《诗经》读札(六则)

杨鹏桦 出土文献 2023-02-23

安大简《诗经》读札(六则)

 

杨鹏桦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文学院

摘  要:安大简《诗经》简54“思”用作“息”,简81“乐=或=”等与清华壹《耆夜》“药=脂=酉=”等及尹湾汉简《神乌赋》“云=”相类,简81“与”不应破读,简86“諹”读“扬”(或视作“扬言”之“扬”的专字),简88“”实从犬,简88“玉(瑱)象啻(揥)也”应处理作“玉(瑱)、象啻(揥)也”。

关键词:安大简 《诗经》 战国文字 简帛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收录战国简本《诗经》,[1]引发多方关注。简本在字词、篇章等层面有不少地方与今本有别,可补充或纠正传统说法,具有很大的挖掘价值。本文对其释文提出若干商榷意见,希望能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一、简54“盍思”

《黄鸟》简54“子车盍思”和“隹(惟)此盍思”的“盍思”,毛诗作“奄息”,整理者注:“‘思’,参前《关雎》注。”[2]

按,《关雎》“思”出现在“寤寐思服”句,但整理者注释未及此字。[3]简本共出现19个“思”,位于《黄鸟》之前且整理者注释有正面解释的只有两处:一是《汉广》简15的“不可休思”,毛诗作“不可休息”,整理者注引孔疏“诗之大体,韵在辞上,疑‘休’‘求’字为韵,二字俱作‘思’”等,指出“思”是句尾语气词;[4]二是《殷其雷》简33“莫或皇思”,毛诗作“莫敢遑息”,整理者注:“‘思’,语辞。或读‘息’,毛传:‘息,止也。’”[5]

因此,《黄鸟》注中“参前《关雎》注”的“关雎”可能是“汉广”或“殷其雷”之误。无论哪个,整理者应该是把《黄鸟》的“思”也视作语辞的,《黄鸟》释文作“盍(奄)思”,亦未取毛诗之“息”。但问题是,今本《黄鸟》的“奄息”是人名,[6]且此句末字与“棘”“特”押职部韵,作“息”更加合理。前引《殷其雷》“莫或皇思”,末字与职部字“侧”相押,且对应“处”,故整理者“语辞”之说不妥,反倒是“或读‘息’”可从。

前人讨论《汉广》毛诗“不可休息”与韩诗“不可休思”这对异文时,举过其他古书的用例,如惠栋说:“《乐记》云‘使其文足论而不息’,《荀卿子》‘息’作‘諰’。”[7]二字关系,自来有形讹、音通二说。[8]由于楚简“思”用作“息”不止出现在安大简中(详下文所举),且两者的战国文字形体仍有一定区别,故以视作音通为宜。“思”与“息”上古声纽相同(心纽),韵部则之、职对转,且陈伟曾举有间接相通之例:“楚简‘赛祷’,葛陵简作‘思祷’(甲三简4、简5等),春秋息国清华简《系年》写作‘赛’(简23-29)。”[9]除安大简之外,战国竹书“思”用作“息”还有以下几例:


(1)远又(有)所亟,(劳)又(有)所思(息),(饥)又(有)所飤(食)。(清华伍《汤处于汤丘》简17-18)[10]

(2)亓(其)吏(使)民以旹(时),亓(其)思(息)民以旹(时)。(清华玖《治政之道》简15)

(3)(察)(辞)思(息)(屈),两诰(信)䜴(属)。(清华玖《成人》简25)

(4)(病)者於我於(乎)思(息),饥者於我於(乎)飤(食)。(清华玖《祷辞》简14)[11]


第1和第4例的“思(息)”也都正好入韵,与《黄鸟》《殷其雷》之例恰可比照。[12]

 

二、简81“乐=或=”等

《硕鼠》简81的“乐=或=”,对应今本“乐国。乐国乐国”(其下“乐=土=”“乐=蒿=”仿此),整理者注:“若以《毛诗》为准,则此处重文符号表示重复两次,但其他古文字材料中未见此用法。另外一种可能是《毛诗》是后人整理的结果,而简本保留了早期的样貌。”[13]秦桦林则认为:“《硕鼠》一篇乃典型的四言体诗。‘乐国’二字畸零成句,恐无此句法,亦与全篇诗体不合。……安大简的抄手很可能在传抄过程中有意删改,盖其所据底本原作‘遆(适)皮(彼)乐或乐=或=’,抄手贪图省事,故删去中间的‘乐或’二字。以下‘遆(适)皮(彼)乐=土=’、‘遆(适)皮(彼)乐=蒿=’均仿此。古人抄书多为自用,抄手虽然有意删改,但心知其意,诵读时则会将重文号所涉及的第二个‘乐或’‘乐土’‘乐蒿’临时性地再口头重复一遍。不使它们畸零成句。这只是抄手在诵读时临时性、变通性的处理,并不代表重文符本身就能够重复三次。”[14]

按,清华壹《耆夜》以“药=脂=酉=”表“《乐乐旨酒》:乐乐旨酒”,以“贔=”表“《贔贔》:贔贔”,以“明=上=帝=”表“《明明上帝》:明明上帝”,[15]这里“药”“贔”和“明”下的重文符就是重复使用,准确说是叠加使用,相当于把“A=”用作“(A=)=”即“AAAA”了,这在第二例“贔=”上可以看得很清楚,至于第一、三例,是将“A=B=C=”用作“(A=)=B=C=”即“AABCAABC”,本质并无不同。至于简本《硕鼠》,是把“A=B=”用作“A==B==”即“ABABAB”,与《耆夜》也只是稍有差异而已。所以这里可能并不涉及“早期样貌”或“抄手贪图省事”等问题,而应视作重文符的特殊用法。[16]

顺带而及,尹湾汉简《神乌赋》简127有“诗云=青绳”,一般认为“诗”后缺一“云”字,即处理作“《诗》[云]:‘云=(云云)青绳(蝇)’”;[17]李零则释作“《诗》:‘云云……’”。[18]参考简本《硕鼠》和《耆夜》的用例,这里的“云=”可能是用作“云==”的,简文应处理作“《诗》云=(云:‘云云)青绳(蝇)’”。这里将“A=”用作“A==”,与《硕鼠》一致。

 

三、简81“莫我肯与”

《硕鼠》简81“莫我肎(肯)与”之“与”,整理者在释文中括读“顾”,在注释中说二者“音义俱近”。[19]

按,“与”和“顾”读音可以说相近,意义也能找到若干相似处,但简本“与”如字解即可,不应括读“顾”。虽然二字上古音接近,[20]但传世古书及战国竹书中似未见相通实例。[21]其实“与”自可讲通诗义,不必与“顾”牵合。简本他章跟“与”相应的字是“惪(德)”和“(劳)”,毛诗同,分别是施德、慰劳之义。考虑施德即给予德惠,慰劳即给予奖励,则简文“与”直接理解作“给予”或其引申义“帮助”即可,这也是它比较常见的两个义项。表“给予”如今本《老子》第三十六章“将欲夺之,必故与之”(马王堆帛书、北大汉简本“与”作“予”)、《孟子·万章上》“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等;[22]表“帮助”如今本《老子》第七十九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战国策·秦策一》“不如与魏以劲之”(高诱注“与,犹助也”)等。[23]古书有“莫肯与”或“不肯与”之类表述,如《史记·货殖列传》:“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子钱家……莫肯与”、《史记·大宛列传》“宛有善马在贰师城,匿不肯与汉使”、《吕氏春秋·圜道》“尧、舜,贤主也,皆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其子孙”等,“与”亦表给予,可以佐证。

“与”不破读还有一个优点:押韵更为和谐。苗丰指出:“今本《硕鼠》首章韵字‘鼠、黍、女、顾,土、所’,上声字中混入一个去声字‘顾’,江有诰出注‘上声’,周祖谟先生也认为‘顾’去声字而有上。安大简作‘与’,是个上声字,消除了‘顾’出现在此处引起的声调问题。”[24]

 

四、简86 “不可諹也”“所可諹也”

《墙有茨》简86“(中)之言,不可諹也。所可諹也,言之长也”之“諹”,毛诗作“详”、韩诗作“扬”。整理者指出“諹”亦见于上博二《容成氏》简36、清华陆《管仲》简21和《玺汇》5548号,并说:“《玉篇》:‘諹,讙也’;‘讙,讙嚣之声’。……简本作‘諹’,表‘讙嚣’‘张扬’之义,‘详’‘扬’当为借字。”[25]

按,用“諹,讙也”来解释简文不太合适。《容成氏》“諹”的读法众说纷纭,[26]《管仲》简21之例整理者疑读“彰”,[27]《玺汇》之例李家浩读“象”。[28]以上三例的读法似乎都还难以论定,但可以肯定后两例从文义看不能训作“讙”。第一例有学者认为用此训,[29]但传世文献似未见“諹”表“讙”的实际用例,其说服力略有不足。另外,《墙有茨》中“諹”与“言”搭配,前者应该是个及物动词,而训“讙”之“諹”不符合此条件。故需另寻他解。

此篇与“諹/详/扬”语法位置相同的是“读”和“道”,相比之下,韩诗“扬”更切合文义。“扬言”为成语,马瑞辰引《广雅》“扬,说也”,认为“详即扬之同音假借”;王先谦谓“扬者,讲明宣播之意,较‘道’义进”。[30]因此简本“諹”可径读“扬”(或者视作扬言之“扬”的专字),指宣扬、传播。

另外,“諹”表宣扬、传播,实即“以言扬之”,可类比:“让(讓)”表责备、推辞,也即“以言攘之”;“誂”表引诱、戏弄,也即“以言挑之”;“诋”和“诽”表毁谤、指责,也即“以言抵之”“以言排之”。[31]

 

五、简88“

《君子偕老》简88“轸(㐱)(发)女(如)云(云)”的“(发)”字,图版作“”,其左旁实为“犬”。简文以“”表“”,例同金文以“”表“”。[32]韩宇娇认为,后来“髮”从“犮”当是音化所致。[33]清华肆《筮法》简45的“”、清华柒《越公其事》简16“”所从的“”,也是用作“”的。[34]

其原因,林沄认为“是否先秦时代犬旁有两读,作声符即读为犮,后来才在犬尾上加画以区别之,疑莫能明”。[35]陈剑怀疑“‘犬’亦可代表‘吠’”,是以某个具体事物来代表跟它有显著、密切联系的某个动词,同类的还有以“犬”表“迖(逐)”等,故“犬”有“犮”音。[36]王鹏远认为,“‘犬’在一开始既可以表示动物{犬},又可以表示该动物奔跑的样子{犮}”,类似于“兔”兼表{兔}和{逸}。[37]

 

六、简88“玉瑱象揥也”

《君子偕老》简88:“玉(瑱)象啻(揥)也,昜(扬)(且)此(晳)也,古(胡)肰(然)天也。”毛诗相应文句作:“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扬且之晳也,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安大简《韵读对读表》认为此章真部韵脚只一“天”字;[38]雨田认为,根据传世本,“古(胡)肰(然)天也”之后当有下句,其韵脚字为“帝”;[39]程燕先是认为“‘天’上古韵部属真部,此章入韵的韵脚字为支锡部,而《毛诗》最后一句‘胡然而帝也’韵脚‘帝’恰属支部,非常合韵。所以我们怀疑安大简的抄手很可能脱漏了最后一句‘胡然而帝也’”,[40]后来认为“天”与其上支、锡部字相押,“这三部的主要元音相同,故可押韵”。[41]

按,程女士所说的支、锡、真“三部的主要元音相同”,应该是根据王力的上古韵构拟方案(他将三部主元音都拟作“e”),[42]但根据更细化的拟音研究,“天”的主元音应该是“i”,“啻(揥)”“此(晳)”等则是“e”,[43]并不相同。且按王力构拟方案,“天”韵尾为“n”,锡部韵尾为“k”,二者发音部位一前一后,押韵也不协调。另外,真部与锡部合韵的例子在今本《诗经》中也未曾一见。[44]因此合韵之说未安。至于认为“古(胡)肰(然)天也”之下脱漏“胡然而帝也”之类句子的说法,可能性也很小,一则无版本方面的证据,二则今本“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两句含义近同,[45]从表意角度看,只说“胡然而天也”也没问题,其下并非一定要有“胡然而帝也”。

笔者认为,既然毛诗与“玉(瑱)象啻(揥)也”对应的是“玉之瑱也,象之揥也”,且“瑱”与“天”押、“揥”与“晳”“帝”押,则简本相关释文应处理作“玉(瑱)、象啻(揥)也,昜(扬)(且)此(晳)也,古(胡)肰(然)天也”,“(瑱)”与“天”押真部韵,“啻(揥)”与“此(晳)”为支锡通韵,此韵段属抱韵。[46]传本《诗经》也有“天”字参与的抱韵例,如《大雅·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真、阳抱韵)和《周颂·思文》“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职、真抱韵)。像“玉(瑱)、象啻(揥)……”这样的并列名词末字连续入韵的例子,还可以找到不少,如清华捌《心是谓中》简6“君公、侯王、庶人、平民……”、清华玖《祷辞》简14“……诸妇、婢子、竖子……”、睡虎地《日书甲种》简110.2“毋以申出入臣妾、马牛、金财……”、周家台《病方及其它》简348“某以壶露、牛胙……”、北大秦简《杂祝方》M-007“门左、门右、中央君子、某父某母……”等等,均可参看。如此则简本不必强以合韵为说,而且将“(瑱)”视作韵脚后,此章以“天也”结尾就没问题了,不必认为其后还有脱漏。[47]


注释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21YJ74007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科共建项目(GD22XZY05)、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2021WQNCX059)阶段性成果。

[1]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

[2]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1页。

[3]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71页。

[4]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82页。

[5]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91页。

[6] 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01页。

[7] 惠栋:《九经古义》,《钦定四库全书·经部七》,卷五,第3页。

[8] 详参陈才:《文献中“息”“思”互讹问题琐谈》,《国学学刊》2017年第1期。

[9] 陈伟:《读〈清华竹简〔伍〕〉札记(三则)》,简帛网,2015年4月11日。案,葛陵簡作“  祷”。

[10] “思(息)”之读从陈伟《读〈清华竹简〔伍〕〉札记(三则)》。

[11] 此篇整理者还引到楚帛书“日月以转相土思”,李零读“思”为“息”(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黄德宽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玖)》,中西书局,2019年11月,第187页),但楚帛书此“思”应连下读“思(使)又(有)宵又(有)朝,又(有)晝又(有)夕”(刘信芳:《楚帛书论纲》,《华学》第2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55页),李说无法成立。

[12] 此则札记的主体意见,曾发表于简帛论坛(cbnd《安大简〈诗经〉初读》第114楼pidan发言,2019年10月2日)。

[13]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3页。

[14] 秦桦林:《安大简〈诗·硕鼠〉札记》,简帛网,2019年9月25日。

[15]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第150页。

[16] 此则意见原发于简帛论坛(cbnd《安大简〈诗经〉初读》第59楼pidan发言,2019年9月26日),该帖第162楼“海天游踪”发言(2019年10月14日)亦涉及此问题,请读者留意。

[17] 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130页;裘锡圭:《〈神乌傅(赋)〉初探》,载《裘锡圭学术文集·简牍帛书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65页;臧正一:《尹湾汉简神乌赋研究》,新北:圣环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96页。

[18] 李零:《尹湾汉简〈神乌赋〉校读记》,张光裕主编:《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新世纪的古文字学与经典诠释》,香港: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2003年,第519页。

[19]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2、123页。

[20] 上古音“与”属以母鱼部,“顾”属见母鱼部,从“与”得声的“举”亦为见母字。上古以母字与喉牙音声母存在接触,详参蔡一峰:《出土文献与上古音若干问题探研》,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2018年,第63—73页。

[21]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第845—848页;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48—349页;白于蓝编著:《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94—298页;徐俊刚:《非简帛类战国文字通假材料的整理与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8年,第144—145页。此外,蔡一峰先生指出“与”读“顾”“还有一不利是开合不同”(2020年6月8日私人通讯)。

[22] 另外,《汉语大字典》“与”下有义项为“奖赏”,例为《商君书·君臣》“上以功劳与,则民战”(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第1903页),其实此例之“与”理解作给予即可,不必新增义项。

[23] 匿名审稿专家认为此“与”如不破读,似当理解为“赞同、支持”(如《论语》“吾与点也”)。

[24] 苗丰:《安大简“维鸠处之”小议》,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20年2月25日。

[25]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29页。

[26] 诸家说法可参单育辰:《新出楚简〈容成氏〉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228—232页。

[27]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第116页。

[28] 李家浩:《楚国官印考释(两篇)》,《语言研究》1987年第1期,第124页。

[29] 陈英杰:《楚简札记五种》,《汉字研究》第2辑,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年;范常喜:《〈上博二·容成氏〉简36“治諹”补议》,简帛网,2008年3月15日。

[30] 马瑞辰撰,陈金生点校:《毛诗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69页;王先谦撰,吴格点校:《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21页。

[31] “谇”表责骂、诘问,也未尝不可视作“以言捽之”。

[32] 详林沄:《先秦古文字中待探索的偏旁》,《古文字研究》第21辑,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365页。林先生并指出马王堆帛书有以“”表“拔”之例。

[33] 韩宇娇:《释“犮”》,《古文字研究》第31辑,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412页。

[34] 详陈晓聪:《〈越公其事〉“”字试释》,《励耘语言学刊》2019年第1期。

[35] 林沄:《先秦古文字中待探索的偏旁》,《古文字研究》第21辑,第365页。

[36] 陈剑:“古文字形体源流研究”课程(第六讲),西南大学,2018年5月28日。

[37] 王鹏远:《古汉字“变形音化”现象再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22年,第85页。

[38]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81页

[39] 简帛网简帛论坛cbnd《安大简〈诗经〉初读》第9楼雨田发言,2019年9月24日。

[40] 程燕:《由安大简〈君子偕老〉谈起》,《战国文字研究》第1辑,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76页。

[41] 程燕:《安大简〈诗经〉用韵研究》,《汉字汉语研究》2020年第2期,第61页。

[42] 王力:《诗经韵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0页。程文共列有两种参考文献,其中之一即1980年版的王力《诗经韵读》。

[43] 郑张尚芳:《上古音系(第二版)》,上海教育出版社,2019年2月,第264、266页;William H. Baxter and Laurent Sagart, Old Chinese: A New Reconstruc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p.233, 263.

[44] 华学诚主编,郭锡良编著:《文献语言学》第8辑(汉字古音表稿专辑),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113页。

[45] 郑笺串讲此二句作:“何由然女见尊敬如天帝乎?”(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毛诗正义》,第221页)正是因为“天”“帝”义近。

[46] 《诗经》抱韵之例可见王力:《诗经韵读》,第75—76页。

[47] 此则札记的主体意见,曾发表于简帛论坛(cbnd《安大简〈诗经〉初读》第74楼kaven发言,2019年9月27日),梁慧婧对此表示赞同,并说“‘’对读《毛诗》‘瑱’,简有脱漏,释文以‘玉象啻也’为一句,故‘天’字韵脚无处着落”(梁慧婧:《〈安大简(一)·韵读对读表〉韵脚标注问题》,《文献语言学》第10辑,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第53页)。按,所谓“简有脱漏”似不确,应该说简本此诗部分语句要比毛诗简略,除此外还有两处:一是毛诗“玼兮玼兮,其之翟也”简本作“(瑳)亓(其)易(翟)也”,二是毛诗“瑳兮瑳兮,其之展也”简本仅用四字,整理者补作“〔瑳其廛(展)也〕”。

原载《出土文献》2022年第4期,引用请据原文。本刊文章已收入“中国知网”,欢迎各位读者下载阅读。


排版丨陈陶然

审核丨王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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