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丨欧佳:洛阳西朱村曹魏墓M1出土石楬名物考(七则)
洛阳西朱村曹魏墓M1出土石楬名物考(七则)*
欧佳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摘要
河南洛阳西朱村曹魏墓M1出土的三百余枚石楬记录了丰富的随葬物品。本文在前人整理研究的基础上,对其中部分内容再做考释并加以补正,认为“受福”或当是瑞兽之名;“黻翣”应为丧葬所用棺饰;“篝笼”或宜作熏笼之用;“複席”应是双层席,“薦”则是坐席;“宛下”即鞋名“
关键词
曹魏墓 石楬 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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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河南洛阳寇店镇西朱村曹魏墓M1进行了抢救性清理发掘,出土一批重要遗物,其中的三百余枚石楬记录了随葬物品的名称、形制、数量等信息,意义重大。[1]潘伟斌先生在推定墓主身份的研究中即已运用了部分石楬材料。[2]2017-2018年间的相关新闻报道及纪录片亦披露了数枚石楬,笔者曾据此就石楬M1:383所记礼服首饰做过简要考释[3]。在2019年5月召开的“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文字专家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学者对石楬内容及墓葬相关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4]。会后,李零先生的整理报告及曹锦炎、霍宏伟、刘连香、赵超四位学者的研究论文一同刊发,正式公布了这批石楬的大部分材料,并涉及石楬称名、名物制度、墓主身份等内容的考证研究[5]。后续雷海龙、范常喜等先生对石楬文字的释读有所补正[6],时军军先生则借由石楬所记“朱绶”就墓主身份再加以推测[7]。本文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对石楬所记部分名物再做考察,汇为七则,或有新证,或补旧说,以期推进对石楬内容及魏晋名物制度的认识。
一、受福
受福一
(石楬M1:472 图1)
李零将其归入“饮食类”,认为“受福”乃“受赐的祭肉。”[8]
图1 石楬M1:472拓本
按:“受福”在文献中常表“承受福泽、福禄”,也谓“接受福胙、福酒”等,为动宾短语。然有数词“一”表明石楬所记应是可计数之物,当作名词。故颇疑石楬所言“受福”乃瑞兽名。
与“辟邪”“天禄”类似,“受福”这一瑞兽名或也应源自吉语。依《通典》引东汉郑众《百官六礼辞》言婚礼有“礼物凡三十种”,其中之一即是“受福兽”,还谓“受福兽体恭心慈”。[9]一些装饰纹样中亦可见“受福”。如《南齐书·舆服志》载皇帝玉辂“漆画轮,金涂纵容后路受福輠”;“两厢上望板前优游”有“金涂受福望龙诸校饰”;车前龙汗板饰“银带花兽,金涂受福”;棨戟则有“金涂沓驻及受福,金涂雁镂鍱”,所饰“受福”正与神兽瑞禽并提。[10]《初学记》引晋《东宫旧事》曰:“皇太子纳妃,有……银华金薄镜三,银龙头受福莲花钮鏁自副。” [11]此“钮鏁”或同是以“受福兽”为装饰题材。
而作为祥瑞的“受福”也还频繁出现于汉晋墓葬中。早先在敦煌佛爷庙湾西晋墨书题记画像砖墓M1中就出土有榜题为“受福”的画像砖,所绘“受福”兽头人身,长尾独角,肩部生翼,侧身跨步,双手前伸似捧物。[12](图2:1)河西魏晋墓内的其他“受福”形象也据此得以辨识,其形或状似猛兽,三足伏地,左前肢前伸捧盘,也有后足着地,双手捧球状物者(图2:2、2:3);又或曲体似龙,长鬣独角,同样前肢捧物(图2:4)。[13]近年来中原地区也发现了这一形象——在被追回的安阳西高穴大墓M2,即曹操高陵画像石所刻祥瑞中,正有榜题为“受福禽”的瑞兽[14],同样呈“体恭心慈”的跪坐捧物状(图3)。而据朱浒先生梳理,瑞兽“受福”其实还早已出现在东汉墓葬画像石中(图4),只因缺少榜题信息而一直未得以识别,但其兽首屈膝、前肢捧物的外形姿态及相关图像组合皆与河西魏晋墓及西高穴M2出土画像石所见如出一辙。[15]
图2 河西魏晋墓所见“受福”
图3 西高穴M2被盗画像石中的“受福”(1)、“阳燧鸟”(2)(拓本)
图4 东汉画像石所见“受福”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西高穴M2出土画像石祥瑞中还有一“阳遂(燧)鸟”(图3:2),西朱村M1石楬也记录了“白画阳遂(燧)一”(M1:212,图6),而“阳燧”亦同在东汉婚礼三十物之列,谓之“成明安身”,汉时还应有火行、富贵、辟邪等象征[16]。此外,西朱村M1石楬尚记其他寓意祥瑞之物。如石楬M1:213记“画蝦蟇(蟆)一”(图6)。蝦蟆,应即蟾蜍,是汉晋时祈求长寿升仙的典型物象,墓葬、器物或绘其图,或铸其形。石楬M1:283所记“白画骑羊儿一”(图7)被认为可对应墓中出土的一枚童子骑羊琥珀饰件。朱浒认为“童子骑羊”这一主题或与汉晋胡人乘羊及佛教中的太子骑羊有关,亦应具有一定的祥瑞含义。[17]
由此,则西朱村M1中出现瑞兽“受福”当不足为奇。除童子骑羊饰件外,墓中还出土了另外几枚琥珀兽形饰[18],故石楬所记“受福”兽当有可能也是以琥珀或其他宝石雕琢而成。不过石楬M1:472并未以“白画”或“画”修饰“受福”,所以也不排除此瑞兽是以其他形式呈现。[19]
图5 M1:212拓本
图6 M1:283拓本
图7 M1:213拓本
二、黻翣
白布黻翣二
(石楬M1∶86,图8)
李零认为:“黻翣,黻是一种纹饰,若两弓相背,翣是扇子。”将其归入“起居类”。[20]
图8 石楬M1:86拓本
按,《仪礼·既夕礼》载所陈明器确有属“燕居安体之器”的“翣”[21],但“黻翣”却应是丧仪中具有礼仪性质的棺饰。《礼记·礼器》云天子葬有“八翣”,诸侯“六翣”,大夫“四翣”,《丧大记》更详载各级所用“饰棺”之物,就“翣”而言,君(诸侯)可用“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皆戴圭”;大夫则“黻翣二,画翣二,皆戴绥”;士仅有“画翣二,皆戴绥”。“饰棺”之“翣”的形制用法也异于日用之扇。《丧大记》郑玄注:“汉礼:翣以木为筐,广三尺,高二尺四寸,方,两角高,衣以白布。画者,画云气,其余各如其象;柄长五尺,车行使人持之而从,既窆,树于圹中。”孔疏亦曰:“翣形似扇,以木为之,在路则障车,入椁则障柩也。凡有六枚,二画为黼,二画为黻,二画为云气。”[22]石楬记“白布黻翣”两件,无论称名、数量还是材质皆与经传相符。[23]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崔武子葬齐庄公仅用“四翣”,杜预注:“丧车之饰,诸侯六翣。”[24]这类棺饰在礼仪层面也一直有所承继,唐《开元礼·凶礼》仍谓一品丧用“黼翣二、黻翣二、画翣二”,二、三品皆用“黻翣二、画翣二”,“翣”之规格形制也还大体依据《礼记》郑注。[25]今虽不详曹魏丧仪用器的具体规制,亦不知西朱村M1原先是否尚有“黼翣二”,不过能以“白布黻翣二”饰棺已足可见墓主地位尊荣。
值得一提的是,西高穴曹操高陵出土石楬中有一枚记“竹翣一”,李梅田先生认为此乃饰棺之翣[26]。《后汉书·赵咨传》“复重以墙翣之饰”李贤注引《三礼图》提到的“翣”确是“以竹为之”,其余描述则与郑注大致相同[27],不过丧葬用翣应总称“墙翣”,还都是成对出现,并不单独使用。故该枚竹翣当非棺饰,倒更像是日常所用的竹扇之属,又或即随葬“燕器”中的翣。[28]
三、篝笼
一升墨漆画篝茏(笼)一
(石楬M1∶318,图9)
李零将该枚石楬列于石楬M1:378“银槃镫一,丹缣囊自副”之后,释“篝笼”为“镫笼”。[29]
图9 石楬M1:318拓本
按,所谓“镫笼”应同“灯笼”。然两枚石楬的排序尚缺乏可靠证据,汉晋时灯具所附笼也多做成配套的罩或铸为一体,依石楬体例似可称“笼自副”而不当另记,故此说可商。
“篝”本即指笼。《史记·滑稽列传》所载禳田祝词有“瓯窭满篝”之语,索隐案:“言丰年收掇易,可满篝笼耳。”[30]《说文》竹部称“篮”为“大篝”,《广雅·释器》亦曰“篝,……笼也”[31]。而“笼”为来母东部字,“篝”属见母侯部,东、侯阴阳对转,古音来、见二母关系密切,是笼、篝应属同源。[32]另外,《楚辞·招魂》:“秦
不过,称“篝”之笼又多用做“罩”。《史记·陈涉世家》言:“夜篝火。”集解引徐广曰:“篝者,笼也。”索隠引郭璞云:“篝,笼是也。”但实是以笼罩于火上。《龟策列传》言去兔丝以取伏灵“即以
西汉时即已不乏其例。江陵凤凰山西汉墓M8遣策168记有“薰
图10 竹熏篝
另外,晋《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有漆画手巾薰笼二七、大被薰笼三、衣薰笼三。”(《艺文类聚》引)[40],石楬“篝笼”亦施“墨漆画”。而石楬M1:179所记“银香炉”又恰可与“篝笼”组成一套熏香用具,其使用情况可参打虎亭东汉墓M1北耳室北壁画像石所绘(图11)。[41]所以综合来看,石楬所记“篝笼”当极有可能是作熏笼之用。
图11 熏笼熏衣拓本及线描图
四、複席与薦
图12 石楬M1:186
图13 石楬M1: 69
李零将两枚石楬所记皆释为“席”,言“複席”指“多层席”,并将尺寸全部补出,作“广二尺、长一丈有二複席一枚”、“广二尺、长一丈,青地落星锦缘薦二”。[42]
按,核查原拓,可见具体尺寸用字处实际泐蚀严重,不宜轻易补出;M1:186中行“有二”两字的隶定也可商。原刻第一字作“
李零还释“白绯练複衫一”(M1:450)之“複衫”为“多层衫”,可见是将“複”理解为“多层”,恐亦稍有不确。《释名·释衣服》明言:“有里曰複,无里曰襌。”[43]《说文·衣部》:“複,重衣也。”段注云:“引申为凡重之称複,与復义近。”[44]《说文》还谓複“一曰褚衣”。此义与“重衣”也并不矛盾,因为複衣有里而重自然就可“褚”以丝绵,即《急就篇》“襜褕袷複褶袴裈”颜师古注所谓“衣裳施里曰袷,褚之以绵曰複”[45]。后赵石虎御床所施“熟锦流苏斗帐”,即外用锦而“絮以房子绵一百二十斤,白缣为里,名曰複帐”[46]。是以“複”就衣、帐而言实指有内里并多絮丝绵,複席有“里”自然应即双层席,其内或亦有絮。
再说同为席属的“薦”。《楚辞·九叹》:“薜荔饰而陆离薦兮。”王逸注:“薦,卧席也。”[47]然石楬将“薦”与“墨漆画机(几)”一同记录,二者组合,当属坐具。《说文·廌部》:“薦,兽之所食艸。”又《艸部》:“荐,薦蓆也。”段注以为“不云‘艸席’,云‘薦席’者,取音近也”[48],文献中实际也常用“薦”称席。《释名·释床帐》曰:“薦,所以自薦藉也。”王先谦补引苏舆言:“薦盖草席之名。”[49]这种席似还多以蒲编织,颜注《急就篇》提到“蒻谓蒲之柔弱者也”,“蒲蒻可以为薦”。[50]《慧琳音义》释“席薦”言:“《文字集略》:薦,菰、蒲蓐也。是蒲蒻薦也。”[51]贵者所用又更为精美考究,石虎御座“必以五色线编蒲心为之薦席”[52],石楬所记薦则以青地落星锦为缘饰。南朝宋“大明、泰始以來,相承奢侈,百姓成俗”,萧道成辅政时“上表禁民间华伪杂物”,所列“不得作”诸物中就有“锦缘薦席”, [53]可见这类薦席也应属奢华之物。而石虎御座除荐席外,也还有“悉漆雕画,皆为五色花”的几[54],与石楬“薦”“几”同记的情况一致。在东方朔《非有先生论》中,吴王听闻非有先生高论后,“戄然易容,捐薦去几,危坐而听”,颜注曰:“捐薦席而去冯几,自贬损也。”[55]东汉魏晋墓壁画中也常见拥凭几端坐的墓主像,可见薦与几的组合正是汉晋时构成尊位的标志。
五、
六寸绛韦宛下一量,绵著
(石楬M1:268,图14)
李零言:“绛韦宛:不详。绵著:疑读绵絮。著绵见M1:443,读絮绵。”[56] M1:443记“丹地承云锦蓐一枚,著绵五斤”,雷海龙指出著“似当读为‘褚’”。[57]又有补记认为“宛下”疑读鞋名“䩩下”,“一量”即“一緉”,石楬记“一双长六寸的绛色皮鞋,内褚有绵”。[58]
图14 石楬M1:268拓本
按:,“一量”显是记数,汉晋衣物疏中“量”还多作“两”,表所记之物成对。石楬“宛下”确应如雷海龙所说指一种鞋履,现再作补充。
《方言》云:“屝、屦、麤,履也。……中有木者谓之複舄,自关而东谓之複履,其庳者谓之
《广韵》:“
至于“絮”,本意为“敝绵”,动词化为“以丝绵装填”置于句中可通读。然就用字而言,“著”确实更宜读作“褚”。《说文·衣部》:“褚,卒也。一曰制衣。”段注云:“‘装’,各本作‘制’,误。今依《玉篇》《广韵》正。《左传》:‘郑贾人将寘荀罃褚中以出。’此谓衣装也。凡装绵曰著,丑吕切,其字当作褚。”[71]段氏正“制”为“装”甚确,“装衣”指“以丝绵填装衣之夹层”,前引《急就篇》颜注“褚之以绵曰複”正用本字,颜师古注《汉书·南粤传》亦曰:“以绵装衣曰褚。”[72]著、褚谐声可通,《汉书·霍光传》“韦絮薦轮”顏注引晋灼曰:“御辇以韦缘轮,著之以絮。”[73]《续汉书·祭祀志》注引《汉旧仪》:“绣𬘡厚一尺,著之以絮四百斤。”[74]及《玉篇》谓“複”为“衣有著也”,[75]皆借“著”为“褚”。而由石楬谓鞋履内装绵可知,“褚”实际不独“以绵装衣”,乃“凡装绵曰著(褚)”。
综上,石楬M1:268所记是一双以赤红熟皮所制而内絮绵的𩊁下。《释名》还谓“晚下”乃“妇人短者著之,可以拜也”,就石楬“宛下”鞋长六寸,约14.52厘米的尺寸看,也像是为女性墓主准备的随葬之物。
六、墨一蠡
墨一蠡
(石楬M1:305,图15)
李零认为“蠡是瓢状器”,“墨一蠡”是指“墨汁一蠡”。[76]
图15 石楬M1:305拓片
按,依石楬体例,“蠡”确为“墨”之量词。西晋石崇《奴券》曰:“张金好墨,过市数蠡。并市豪笔,备郎写书。”(《太平御览》引)[77]可见书写用墨以“蠡”计量。然瓢勺类器多无盖,似不宜用来盛贮墨汁,且古人所用也多是固态墨。就文献描述及出土实物所见,先秦至西汉时墨多呈粉末状、小颗粒状、小圆片状,并已出现较为细小的墨锭。随着制墨工艺的发展,东汉至南北朝时期的墨不仅墨锭加大,制作也更为考究,如固原西郊东汉墓、酒泉西沟村魏晋墓M7、南昌东吴高荣墓、北票北燕冯素弗墓、南昌火车站东晋墓M3、东晋吴应墓、新昌东晋墓等等都曾出土长度在3厘米以上且工艺精良的固体墨(图16)。[78]是以西朱村M1恐当不会以墨汁随葬。
图16 汉晋墨
因是固体,故古人常呼“墨为螺、为量、为枚、为丸”[79]。吴应墓出土的墨略呈水滴状(图16:4),该墓衣物疏以“丸”量之,称“故墨一丸”[80]。魏晋时呼墨为螺之例如陆云《与兄平原书》曰:“一日上三台,曹公藏石墨数十万片,云烧此消复可用然烟,中人不知。兄颇见之不?今送二螺。”[81]曹操于铜雀三台之冰井台所藏乃大量天然石墨,“石墨可书,又然之难尽,亦谓之石炭”[82],魏晋南北朝时作为书写材料似还与人工墨并重[83]。陆云取其少量赠兄长,正以“螺”计数。另如汲太子妻《与夫书》曰:“并致上书墨十螺。”(《初学记》引《妇人集》)[84]妻子寄送丈夫之墨应是书写所用,可为以“螺”称墨之确证。而作为“墨”的量词,“蠡”正当读作“螺”。班昭《东征赋》:“谅不登樔而椓蠡兮。”李善与五臣皆注“蠡”音“力戈(切)”,李善还谓“蠡与蠃,古字通”,李周翰亦释“椓蠡”为“琢蠡蚌之肉而食”。[85]《宋书·桂阳王休范传》载刘休范同党有名曰“杜墨蠡”者,《魏书·刘昱传》作“墨骡”;[86]《晋书·姚泓传》有“安夷护军姚墨蠡”,《晋书音义》注“墨蠡”之“蠡”音“禄戈反”,《宋书·沈林子传》又作“默骡”。[87]“螺”为“蠃”之俗体,是“蠡”亦可通“螺”。前揭《奴券》“过市数蠡”,宋吴淑《事类赋·墨赋》注即引作“过市数螺”[88]。故石楬之“墨一蠡”应即“墨一螺”,谓固体墨一枚。
与“枚”“丸”等量词不同,“蠡/螺”作量词似为墨所独有。虽然称“蠃”之物多近球状,但却又往往并非标准的球体,如螺类就或近椭球,或有螺塔,细腰蜂“蜾蠃”的腹部则近乎纺锤形。汉晋墨锭常见上小下大的椭球形,吴应墓衣物疏虽称之为“丸”,但称“螺”或也未尝不可,宋叶少蕴即曰称螺是“取其上锐,必肖如今之挺形”[89]。西朱村M1“墨一蠡(螺)”所记当也是一枚这样的墨锭。
七.悬璧为饰
白珠、金镊挍帐上璧一,柙自副
(石楬M1:49,图17)
刘连香在讨论西朱村M1墓主时指出:“西朱村墓石牌上直接记录璧4件,另带有其他装饰或组合的璧4件。”并提到M1墓中出土石璧1件,曹操墓石楬记“璧四”,也出土玉璧残块[90],曹植墓出土石璧1件,而曹休墓则未见圭璧类文物。[91]
按,此说似是将M1石楬所记“璧”都看作墓主身份的证明。的确,石楬M1:214记“石璧三,柙自副”、M1:232记“璧一,柙自副”,墓中亦出土石壁,确实像是彰显墓主身份地位的赗赠之物。但“其他装饰或组合的璧”则恐非此类。
图17 石楬M1:49拓本
图18 石楬M1:101拓本
石楬M1:49所记“帐上璧”有“白珠、金镊挍”(图17)。“挍”即校饰[92],白珠和金镊应组成璧之垂饰。《续汉书·舆服志》言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庙所服之簪“端为华胜,上为凤皇爵”,“下有白珠,垂黄金镊”[93],此虽是簪端垂饰,但白珠、黄金镊的组合恰与石楬所述相仿。此类悬垂之“镊”还多配以流苏组绶,如《西京杂记》谓汉昭阳殿内“上设九金龙,皆衔九子金铃,五色流苏。带以绿文紫绶,金银花镊。每好风日,幡毦光影,照耀一殿,铃镊之声,惊动左右”,又言武帝时“盛饰鞍马”,“犹以不鸣为患,或加以铃镊,饰以流苏,走则如撞钟磬,动则如飞幡葆”。[94]颜师古还谓司马相如《子虚赋》“缪绕玉绥”之“绥即今之所谓采䋿垂镊者也”[95]。既有垂饰又谓之“帐上”,则此璧似应于帐间悬挂为饰。
帷帐垂饰珠玉同样可追溯至战国秦汉时期。《楚辞·招魂》言:“纂组绮缟,结琦璜些。”王逸注:“纂、组,绶类也。璜,玉名也。言帱帐之细皆用绮缟,又以纂组结束玉璜,为帷帐之饰也。”[96]《汉书·西域传》谓武帝“兴造甲乙之帐,落以随珠和璧”[97],《汉武故事》又对此敷衍增饰:“上以琉璃、珠玉、明月、夜光,杂错天下珍宝为甲帐以居神,次为乙帐以自居也。”(《北堂书钞》引)[98]梁沈约《咏帐诗》“甲帐垂和璧”仍用此典[99]。南北朝时,王侯权贵所居帐上常施流苏类垂饰,南齐东昏侯更于穿针楼上“施织成帐,悬千条玉佩,声昼夜不绝”[100],北周宣帝“所居宫殿,帷帐皆饰以金玉珠宝,光华炫耀,极丽穷奢”[101],尽显帐中垂珠悬玉之盛。
至于石楬M1:101所记“帐中连璧珮胜一,白珠挍”(图18),似应是指双璧相连并饰有白珠之珮,也应垂悬于帐内为饰。而帐上、帐中璧及珮胜又或可与石楬 M1:270所记“丹地承云锦斗帐”组合使用。
在西汉帛画、漆棺彩绘及东汉画像石中即可见以绶垂束的玉璜、玉璧,并多具珠串、流苏坠饰(图19:1—3),朝鲜乐浪彩箧冢出土竹箧彩绘不仅表现了帐幔间明珠玉璧的参差错落,悬璧之下也正可见垂饰(图19:4)。
图19 汉代垂玉饰
而就图像及文献所见,这类珠玉饰除饰帐外实还多直接施于宫室,最著名的莫过汉成帝时昭阳殿“裛以藻绣,络以纶连。随侯明月,错落其闲。金釭衔璧,是为列钱。翡翠火齐,流耀含英。悬黎垂棘,夜光在焉”(班固《西都赋》)。[102]汉未央宫前殿亦以“黄金为壁带,间以和氏珍玉。风至,其声玲珑然也”。[103]东汉德阳殿内则“连璧组之润漫,杂虬文之蜿蜒”(《艺文类聚》引李尤《德阳殿赋》)。[104]曹魏景福殿中亦“垂环玭之琳琅”(何晏《景福殿赋》)。[105]后赵时,“石虎太武殿,悬大绶于梁柱,缀玉璧于绶”[106],太极殿前高楼亦“结珠为帘,垂五色玉佩”[107]。是故没有指明帐中、帐上的“白珠挍璧珮”(M1:222,图23)当有可能是悬于宫室内为饰。[108]
图20 石楬M1:222拓本
对于这类饰物的称名,有学者曾提出应即“璧翣”,并多为学界采纳。[109]然《礼记》所述戴璧且垂五采羽的周之“璧翣”实是“树”于簨之两角,似不能等同于悬玉垂饰。更重要的是其他文献也基本未见以“璧翣”称名,前文所揭诸例就径直称玉器名或言佩。现西朱村M1石楬亦称璧、璧珮或珮胜,则此类称名当更符合汉晋时人的语用习惯。
最后还想对石楬M1:461所记“连璧柏胜一具”(图21)做一蠡测。“连璧珮胜”虽施于帐中,但丧葬器用亦见“连璧”。如《续汉书·礼仪志》载装殓天子遗体的东园秘器乃“表里洞赤,虡文画日、月、鸟、龟、龙、虎、连璧、偃月”[110],同书《舆服志》谓凶礼所用“大行载车,其饰如金根车,加施组连璧交络,四角金龙首衔璧,垂五采析羽流苏”。[111]荆州谢家桥西汉墓M1棺挡外侧拴扣有两件木质饰物,中为双连璧,左右双龙交尾,兽面张翼覆于上,显然也是专为丧仪而备(图22)。[112]石楬之“连璧柏胜”就描述看似可理解为是以柏木制成的连璧形饰,而柏也恰与丧葬、鬼神相关[113],故或有可能即此类丧葬饰物。[114]
图21 石楬M1:461拓本
图22 彩绘木质连璧饰
附记:拙文收稿后,得阅郑志刚先生的博士学位论文《汉魏大墓石牌文字研究》(2019年11月25日答辩)及王咸秋先生的文章《洛阳西朱村曹魏墓石楬的发现与分类研究》(《中国书法》2022年第3期),亦涉及西朱村M1石楬所记名物的考证,拙文的一些结论两位先生也提出了类似意见。另外,本文写作时尚未见全部石楬,后《流眄洛川: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楬》(上海书画出版社,2021年7月)一书公布了西朱村M1出土的所有石楬材料,并收录曹锦炎先生撰写的《石楬铭文分类注释》,其中一些意见与拙文也多有重合之处,但论证和细节等仍有不同。现就新见材料对本文的有关讨论略作补充:
(一)新见石楬M1:77记有“
(二)残碎石楬M1:459仅余起首一完整“白”字,之后大部残去。参照M1:86“
(三)新公布的石楬M1:414记“银茏(笼)灯一”,与M1:378的“银槃灯一”相较,这应当就是指一枚带笼罩的灯。
(四)曹锦炎还将M1:186的“
致谢:拙文蒙王化平师审阅指正,并得到王雁卿女史、何山先生、左骏先生等师长及学友张今、孔德超、黄程伟先生的很多帮助,文中一些问题还蒙匿名审稿专家提示。文章观点曾在“问故事:汉魏宗室墓发掘材料研读会”(2021,南京)上宣读,并同与会的郭晓涛、王咸秋等先生交流讨论。特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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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本文为“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五年规划项目“汉简所见名物资料疏证”(G3447)阶段性成果。
[1]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南洛阳市西朱村曹魏墓葬》,《考古》2017年第7期;国家文物局:《2016中国重要考古发现》,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年,第102—105页。
[2]潘伟斌:《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墓主人身份的推定》,《黄河·黄土·黄种人(华夏文明)》2017年第3期。
[3]欧佳:《繁华致饰: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三䥖蔽髻”石楬初探》,《第八届出土文献与比较文字学全国博士生论坛论文集》,西南大学,2018年。该文在石楬正式公布后又有修订,以《洛阳西朱村曹魏墓M1出土“三䥖蔽髻”石楬所记礼服首饰》为题刊于《服装学报》2020年第4期(与王化平合署)。
[4]杨炎之:《座谈: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的墓主是谁?》,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457632,2019年5月17日。
[5]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曹锦炎:《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墓主身份浅析——兼谈石牌铭文所记来自一带一路的珍品》;刘连香:《洛阳西朱村曹魏墓墓主探讨》;霍宏伟:《洛阳西朱村曹魏墓石牌铭文中的镜鉴考》;赵超:《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牌定名与墓主身份补证》,均载《博物院》2019 年第5期。
[6]雷海龙:《西朱村曹魏墓 M1 石楬文字补说》,简帛网,2019年11月23日;范常喜:《洛阳西朱村曹魏墓出土石牌铭文零札(五则)》,《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11辑,成都:巴蜀书社,2020年,第124—132页。
[7]时军军:《从出土石牌铭文“朱绶”看西朱村曹魏大墓等级》,《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0年第5期。
[8]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博物院》2019年第5期。
[9]杜佑:《通典》卷五八《嘉礼三》,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649—1650页。
[10]《南齐书》卷一七《志九·舆服志》,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372页。同书载“漆画轮车”有“金涂铛,纵容后輠师子副也”,又“漆画牵车”有“金涂纵容后路师子輠”,当是将“受福”换为“师子”。
[11]徐坚等:《初学记》卷二五《器物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607页。该部分内容《北堂书钞》引作“金薄镜三枚一具,银龙头受福莲花钩”,所列条目还有“银龙受福莲花钩”一项;《太平御览》引作“银华金薄镜三枚,银龙头受福莲华钩鏁四副”。
[12]殷光明:《敦煌西晋墨书题记画像砖墓及相关内容考论》,《考古与文物》2008年第2期。
[13]郭永利:《河西魏晋十六国壁画墓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兰州大学,2008年,第86页;马玉华,赵吴成:《河西画像砖艺术》,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51—53页。
[14]邢义田:《汉画、汉简、传世文献互证举隅》,氏著《今尘集——秦汉时代的简牍、画像与文化流播》,北京:中西书局,2019年,第508—522页。据拓片字形看该榜题似应作“受福离”。《曹操高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170、180、232、233页)一书公布了另一块刻绘有神兽的画像石的线描图,其中瑞兽辟邪的榜题为“辟耶(邪)离也”,还有榜题作“熊离也”者。鹏宇先生认为“离”应即“螭”,指兽形山精,在此是对神兽属性的说明(《曹操高陵画像石残块内容及残文补释》,《出土文献》第12辑,中西书局,2018年)。
[15]朱浒:《东汉佛教入华的图像学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20年,第148—154页。河西魏晋墓中的“受福”多与瑞兽“舍利”相对而绘,前揭东汉婚礼“礼物”三十物中同样有“舍利兽”,西高穴M2画像石中的“受福”与“舍利”也是类似组合。朱浒还对汉晋墓中的“舍利”图像做过梳理,可见此类祥瑞信仰之传统与流布。不过细辨西高穴M2画像石榜题拓本,与受福相对的瑞兽榜题似应作“含利”。
[16]练春海:《汉代墓葬语境中的阳遂》,《民族艺术》2013年第1期;邢义田:《汉画、汉简、传世文献互证举隅》,氏著《今尘集——秦汉时代的简牍、画像与文化流播》,第508—522页。若石楬“白画骑羊儿”确可对应琥珀骑羊童子,那么“白画阳燧”或也可能是琥珀类宝石制品而非金属所铸实用器。
[17]朱浒:《东汉佛教入华的图像学研究》,第164—181页。
[18]据李零介绍,墓中出土的“还有两件琥珀类串饰,一件作尖嘴小兽,一件作兔形”。《洛阳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保护工作报告(2012—2017)》(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194页)也公布了该墓出土的一件琥珀兽形饰。汉晋墓中时常可见这类金、玉、宝石微雕,多作兽形,亦刻作鸟、龟、胜、瓶等等,还伴以各色穿孔珠,成串为饰,即《急就篇》提到的“系臂琅玕虎魄龙”“射鬾辟邪除羣凶”之属,兼具装饰及避除邪祟的含义。
[19]据推测,西朱村M1墓主很可能是魏明帝爱女平原懿公主及其驸马,二人幼年夭折,冥婚合葬,参赵超《洛阳西朱村曹魏大墓出土石牌定名与墓主身份补证》、王咸秋《洛阳西朱村曹魏一号墓墓主考》(《华夏考古》2021年第3期)、欧佳《洛阳西朱村曹魏墓M1出土石楬所记服饰考论三则》(《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2021年第4期)。那么“受福”“阳燧”等物或也有可能是为冥婚而备。
[20]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博物院》2019 年第5期。
[21]《仪礼注疏》卷一三《既夕礼》,〔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49页。
[22]《礼记正义》卷二三《礼器》、卷四十五《丧大记》,〔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432、1584页。
[23]一些两周贵族墓葬,如张家坡西周墓、平山中山王墓、平顶山应国墓、曲村晋侯墓、上村岭虢国墓、西大庄莒国墓、圆顶山秦国墓中曾出土一类“山”形铜饰,不少学者认为此即用以饰棺的铜翣,只是材质上似与典籍所载有所出入。
[24]《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六,襄公二十五年,〔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84页。
[25]萧嵩等:《大唐开元礼》卷一三九《凶礼·三品以上丧之二》,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664页。
[26]李梅田:《曹操墓刻铭石牌名物小考》,《北方民族考古》第1辑,北京:科学出版社, 2014年,第181—196页。
[27]《后汉书》卷三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314页。
[28]《列仙传》中记录的一种仙草也叫“竹翣”,但墓中随葬一枚“仙草”的可能性似乎不大。
[29]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博物院》2019 年第5期。
[30]《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3886页。
[31]王念孙撰,张其昀校点:《广雅疏证》卷八上,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612页。
[32]如“龚”为双声符字。又如《毛诗》“中構”,安大简《诗经》作“中鹿”“中录”。
[33]黄灵庚疏证:《楚辞章句疏证(增订本)》卷一〇《招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225—2226页。
[34]《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卷一二八《龟策列传》,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366、2368、3920、3921页。
[35]扬之水:《熏笼与手炉》,《新编终朝采蓝:古名物寻微(下)》,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第117页。
[36]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陵凤凰山西汉简牍》,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57页。
[37]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73年,第119页;朱德熙,裘锡圭:《马王堆一号汉墓遣策考释补正》,《朱德熙文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34页;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第1卷):田野考古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236页;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6)》,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15、262页。
[38]张传官:《急就篇校理》,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208页。
[39]满城汉墓M1出土的一件长柄熏炉原置于有提梁的铜篮中,扬之水认为此篮“即可为笼又可为篮,提携而兼收贮”,正是“炉、罩合一的熏笼”(《熏笼与手炉》,《新编终朝采蓝:古名物寻微(下)》,第118页),则“篝”的盛物功能在作为香具使用时仍有体现。
[40]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卷七十《服飾部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221页。
[41]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密县打虎亭汉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93年,第172页。
[42]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博物院》2019年第5期。
[43]刘熙撰,毕沅疏证,王先谦补,祝敏彻、孙玉文点校:《释名疏证补》卷五,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72页。
[44]许慎撰,段玉裁注,许惟贤整理:《说文解字注》卷八上,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年,第688页。
[45]张传官:《急就篇校理》,第172页。
[46]陆翙著,黄惠贤辑校:《辑校<邺中记>》,刘心长、马忠理主编:《邺城暨北朝史研究》,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81页。
[47]黄灵庚疏证:《楚辞章句疏证(增订本)》卷一三《九叹》,第2689页。
[48]许慎撰,段玉裁注,许惟贤整理:《说文解字注》卷一下,第73页。
[49]刘熙撰,毕沅疏证,王先谦补,祝敏彻、孙玉文点校:《释名疏证补》卷五,第196页。
[50]张传官:《急就篇校理》,第242—243页。
[51]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徐时仪校注:《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卷七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853页。
[52]陆翙著,黄惠贤辑校:《辑校<邺中记>》,刘心长、马忠理主编:《邺城暨北朝史研究》,第383页。
[53] 《南齐书》卷一《本纪第一》,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4页。
[54]陆翙著,黄惠贤辑校:《辑校<邺中记>》,刘心长、马忠理主编:《邺城暨北朝史研究》,第384页。
[55]《汉书》卷六五《东方朔传》,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2871页。“冯几”即“凭几”。
[56]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
[57]雷海龙:《西朱村曹魏墓 M1 石楬文字补说》,简帛网,2019年11月23日。
[58]落叶扫秋风(雷海龙):《<西朱村曹魏墓M1石楬文字补说>补记》,简帛网,2019年11月23日。
[59]华学诚汇证,王智群、谢荣娥、王彩琴协编:《扬雄方言校释汇证》卷四,第319页。
[60]《太平御览》卷六九七《服章部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3111—3112页。
[61]刘熙撰,毕沅疏证,王先谦补,祝敏彻、孙玉文点校:《释名疏证补》卷五,第179页。毕沅还引《方言》作:“自关而东谓之複履,其下单者谓之䩩下。”当也有讹误。
[62]钱绎撰集,李发舜、黄建中点校:《方言笺疏》卷四,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63页。
[63]《周礼注疏》卷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第702页。
[64]释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三,徐时仪校注:《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4页。
[65]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397页。
[66]《尔雅·释丘》:“宛中,宛丘。”又:“丘上有丘为宛丘。”郭璞注“宛中,宛丘”曰:“宛谓中央隆高。”“宛”又可训“小貌”。朱笛女史据此认为“宛宛而危”是指
[67]周祖谟校:《广韵校本》卷三,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83页。
[68]赵振铎校:《集韵校本》卷五,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第753页。
[69]司马光编:《类篇》卷十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92页。
[70]《仪礼注疏》卷二一,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1980年,第1059页。
[71]许慎撰,段玉裁注,许惟贤整理:《说文解字注》卷八上,凤凰出版社,2015年,第695页。不过《左传》言“郑贾人将寘荀罃褚中以出”之“褚”当是指盛装衣物之囊。
[72]《汉书》卷九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3851页。
[73] 《汉书》卷六八《霍光金日磾传》,第2950—2951页。
[74] 《后汉书志》第九《祭祀下》,《后汉书》附,第3195页。
[75]顾野王撰,孙强增字,陈彭年等重修:《大广益会玉篇》卷二八,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28页。
[76]李零:《洛阳曹魏大墓出土石牌铭文分类考释》,《博物院》2019 年第5期。
[77]《太平御览》卷五九八《文部十四》,第2694页。
[78]王志高,邵磊:《试论我国古代墨的形制及其相关问题》,《东南文化》1993年第2期;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第320页;陈涛:《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制墨业考述》,《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西高穴M2石楬虽未见墨,但记有“墨硑一”,“硑”应同“研”,即研墨所用,墓中可见陶砚一方。其他汉晋墓中也常见研(砚)、砚滴、水盂等与研墨相关的文房用具。
[79]段公路撰,龟图注:《北户录》卷上,《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89册)》,北京:北京出版社,2012年,第47—48页。
[80]江西省博物馆:《江西南昌晋墓》,《考古》1974年第6期,第373—378页;陆锡兴:《东晋吴应墓疏衣板考释》,《简帛》2016年第1期。
[81]陆云著,刘运好校注:《陆士龙文集校注》卷八,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1040—1041页。《初学记》《太平御览》所引无“烟中人”三字,《初学记》还少“知”字。“数十万片”之“片”也宜作“斤”。
[82]郦道元撰,陈桥驿点校:《水经注》卷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0年,第213页。所谓“石墨”似应为煤炭。
[83]陈涛:《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制墨业考述》,《石家庄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84]徐坚等:《初学记》卷二一《文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20页。
[85]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九,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33页;萧统选编,吕延济、刘良、张铣等注,俞绍初、刘群栋、王翠红点校:《新校订六家注文选》卷九,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584页。
[86]《宋书》卷七九《列传第三十九》,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2247—2248页;《魏书》卷九七《列传第八十五》,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2328页。
[87]《晋书》卷一一九《载记第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013、3016页;〔唐〕何超:《晋书音义》卷下,《晋书》附,第3297页;《宋书》卷一百《列传第六十》,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2695页。
[88]吴淑撰注,冀勤等校点:《事类赋注》卷一五《什物部一》,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21页。
[89]陆友:《墨史》卷上,北京:中国书店,2018年,第133页。
[90]西高穴M2实际还出土有石璧残块。
[91]刘连香:《洛阳西朱村曹魏墓墓主探讨》。
[92]欧佳,王化平:《洛阳西朱村曹魏墓M1出土“三钿蔽髻”石楬所记礼服首饰》,《服装学报》2020年第4期。
[93]司马彪撰,刘昭注补:《后汉书志》卷三〇《舆服下》,《后汉书》附,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76页。
[94]葛洪:《西京杂记》卷一、卷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10页。因常与铃相并提,故也有说法认为“镊”是铃的一种(成林、程章灿译注:《西京杂记全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0、55页)。但西晋所译佛典《摩诃僧祇律》提到七宝庄严的菩提树有“金银珠镊,种种幡花,金绳连绵,金锁悬铃,博山金光”等饰,镊与铃似又应属不同类别。
[95]《汉书》卷五十七上《司马相如传上》,第2541—2542页。《隋书·礼仪志五》载齐永明制“玉辂上施重屋,栖宝凤皇,缀金铃镊珠珰玉蚌佩,四角金龙衔五彩毦”,《通典》作“缀金镊珠珰玉蜯佩”,亦应属此类构件组合。
[96]黄灵庚疏证:《楚辞章句疏证(增订本)》卷一〇《招魂》,第2249—2250页。
[97]《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第3928页。
[98]虞世南撰,孔广陶校注:《北堂书钞》卷一三二《服饰部一》,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565页。
[99]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卷六九《服饰部》,第1201页。
[100]萧绎撰,陈志平、熊清元疏证校注:《金楼子疏证校注》卷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55页。
[101]《周书》卷七《宣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71年,第124—125页。
[102]萧统选编,吕延济、刘良、张铣等注,俞绍初、刘群栋、王翠红点校:《新校订六家注文选》卷一,第22页。
[103]何清谷校注:《三辅黄图校注》卷二,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35页。当然,关于壁带饰玉也有不同看法。如扬雄《甘泉赋》:“前殿崔巍兮,和氏珑玲。”晋灼曰:“以黄金为壁带,含蓝田璧。玲珑,明见貌也。”前引《西都赋》“金釭衔璧”,唐人吕向也认为是“钿璧于中”,即玉璧应嵌于壁带之上而非垂挂为饰。
[104]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卷六二《居处部二》,第1122页。
[105]萧统选编,吕延济、刘良、张铣等注,俞绍初、刘群栋、王翠红点校:《新校订六家注文选》卷一一,第709页。
[106]陆翙著,黄惠贤辑校:《辑校<邺中记>》,刘心长、马忠理主编:《邺城暨北朝史研究》,第379页。
[107]王嘉撰,萧绮录,齐治平校注:《拾遗记》卷九,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17页。
[108]这种装饰还应可用于墓葬。西汉海昏侯刘贺墓出土《悼亡赋》曰:“厚费数百万兮,治冢广大长,缋锦周圹中兮,组璧饬(饰)庐堂。”(赵化成:《海昏竹简<悼亡赋>初论》,朱凤瀚主编:《海昏简牍初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233—234页)或即是谓豪华墓冢内以组带连接玉璧为饰。
[109]安志敏:《长沙新发现的西汉帛画试探》,《考古》1973年第1期;孙机:《几种汉代的图案纹饰》,《文物》1982年第3期;杨泓:《屏壁生辉——古代居室饰物》,《古物的声音:古人的生活日常与文化》,北京:商务印书馆,2018年,第118—133页。
[110]《续汉书志》第六《礼仪下》,《后汉书》附,第3141页。
[111]《续汉书志》卷二九《舆服上》,《后汉书》附,第3651页。
[112]王明钦等:《湖北荆州谢家桥一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09年第4期。
[113]古时墓冢多植松柏,汉时墓中“黄肠题凑”也是以柏木黄心所累。《汉书·东方朔传》曰:“柏者,鬼之廷也。”颜师古注:“言鬼神尚幽暗,故以松柏之树为廷府。”或言鬼畏柏,如南朝任昉《述异记》载:“秦缪公时,陈仓人掘地得物,若羊非羊,似猪非猪。缪公道中逢二童子,云:‘此名蝹,在地中食死人脑,若以柏木穿其首则死。’故今种柏在墓上以防其害也。”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引《白泽图》曰:“鬼畏桃柏叶,故以桃为汤,柏为符、为酒也。”
[114]汉晋六朝文献有“连璧锦”一名,似可对应出土汉晋织物中的两类织锦。一类是以长带组成菱形格骨架,并串联谷璧为纹,这类纹饰在当时也可见于棺椁;另一类则是以相对独立的谷璧和瑞兽组成图案,谷璧间也可有云气纹相连,或更接近曹丕在《与群臣论蜀锦书》中提到的“如意虎头连璧锦”。参徐铮《连璧以通天——从馆藏织锦袖子残件看汉晋时期流行的连璧锦》(《丝绸之路考古》(第五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74—82页)。由此看来,当时所谓“连璧”可能会有多种不同的组合形式,石楬所记“连璧”饰的具体结构仍不易确定。
原载《出土文献》2023年第1期,引用请据原文。本刊文章已收入“中国知网”,欢迎各位读者下载阅读。
编辑 | 田硕
审核 | 刘晓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