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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福利丨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申请开始

各位小伙伴

2019年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4月1日

可以正式申请啦


怎样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划重点↓↓↓


奖补对象

2015年毕业并在2016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的、且首次就业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


就业地域、基层单位和年限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我省12个市(州)的77个县(市、区)。巴中市有:通江县、南江县。

“基层单位”是指“上述区域内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城关镇)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但不包括金融、烟酒、通讯、电力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可纳入奖补范围。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内正常调动(含借用、借调),连续不间断服务满三年的毕业生应纳入奖补范围。在2个及以上单位正常调动者(含借用、借调),需要A、B两单位或A、B、C等单位同时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的条件。

“连续服务满三年”是指服务时间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满3年。


奖补标准和计算方法

学费奖补按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的学费计算(享受了部分减免学费的应予扣除),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年

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即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年限计算。若存在学费欠缴等情况的,应将在校期间欠缴学费纳入计算,并补缴给学校。

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申报程序

今年学费奖补继续实行网络申请、网络审核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毕业生申请。申请者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进入“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按照《“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操作说明》进行在线申请。申请者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就业单位、学历学制、学费缴纳、国家助学贷款等信息,在线提供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完整版)或录(聘)用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特岗教师、“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等需提供完整的录(聘)用文件;若确无录(聘)用文件的,则须由人社部门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若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文件未明确具体工作地点,则须由就业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出具明确实际工作地点的书面证明材料)、《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单位证明意见》(以下简称《单位证明意见》,详见附件3)等扫描件。工作单位是国有企业的,还需同时提供公司章程相关页(出资主体和出资比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字迹、印章应清晰可辨,并按系统要求的顺序制成word文档。信息填报、附件提交完成后,在线生成、打印《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4),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单位证明意见》原件等印证资料,于4月30日前递交到就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除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出具“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其他所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申请者上报的纸质材料,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存档备查。申请者一旦正式提交,任何信息将不可修改,但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工作进展情况。“基层就业学费奖补”在线申请系统将于2019年4月1日开放4月30日关闭,逾期无法申请

2.就业单位审核。毕业生就业单位应在《单位证明意见》上如实出具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正常调动两个及以上就业单位的,各就业单位均须出具在本单位的就业时间、岗位信息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人须为就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人事工作负责人,且签名必须手写,不允许代签或签章。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若申请人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情况,不得申请。

申请人在系统开放后及时在线进行申请并提交。申请者一旦正式提交,任何信息将不可修改,但可登陆系统查看审核工作进展情况。服务单位在通江县的申请人在完成网络申请之后请将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递交到通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二楼扶贫助教中心(石牛大道269号),联系电话:0827-7239080;服务单位在南江县的申请人在完成网络申请之后请将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30日前递交到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一楼学生资助办公室(南江县红塔大道129),联系电话:0827-8225188。


注意事项

1.申请者对自己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正式提交,任何信息将不可修改,必须认真核实无误后方可提交。

2.网上申请时,服务单位在通江县的,银行卡号一律使用通江县域内开户的“农村信用社”账号;服务单位在南江县的,银行卡号建议使用南江县域内开户的“邮政储蓄”账号。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正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和其它材料一并上交。

3.所有佐证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单位签署“复印属实”并加盖公章。(提交的资料请按顺序装订:①网上打印的申请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④劳动合同或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单位证明意见原件;⑥年度考核复印件;⑦本人农信社账号(通江)、邮政储蓄账号(南江)复印件。)

4.凡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的视为自愿放弃。 


附:

学费奖补省属高校名单


单位证明意见


来源:巴中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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