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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速看,巴中城区2020年秋“小升初”入学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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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城区2020年秋“小升初”入学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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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严格落实“四个坚持”原则:坚持免试入学全覆盖,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宣传和预约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坚持阳光公正入学,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按“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填报志愿—随机摇号—统筹安排”的程序,做好2020年秋巴中城区“小升初”入学工作。


二、安排办法


(一)信息采集

6月15-19日登录“巴中城区初中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微信关注“巴州区教科体局”公众号,点击底部“办事服务-初中入学”),按要求为适龄儿童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

(1)6月22-26日,区教科体局、学区到小学毕业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各小学对毕业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实,提前一天收齐学生户籍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件供集中审核。


(2)6月15-19日,在巴中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符合巴中城区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监护人携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明和学籍相关材料,到巴州区教科体局教育股(307室)现场审核。


(3)6月15-19日,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卫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其监护人到巴州区教科体局教育股(307室)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2.材料准备: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以及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居住证等)。


(1)若自购房产已实际居住但未办理产权证明的,须提供购房备案合同和近三个月的水、电、气费发票。


(2)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同一户口本),共同居住且其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房管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可以凭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登记,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无房类型安排。


(3)如居住地证明所有人与学生未在同一户口本,须提供其之间关系证据链(出生证、结婚证等)。


(三)民办初中入学


1.招生计划报备

各初中学校应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报区教科体局进行核定,备案招生广告及宣传资料。待审批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6月20日。


2.网上报名

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于6月29日—7月3日登录“巴中城区初中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微信关注“巴州区教科体局”公众号,点击底部“办事服务-初中入学”),按要求填报一所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民办初中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3.录取办法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科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民办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直升学生名单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于6月20日前报送区教科体局核定。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根据其他学校毕业生报名情况,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四)公办初中入学


1.填报志愿

7月10日,各小学组织学生登录“巴中城区初中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微信关注“巴州区教科体局”公众号,点击底部“办事服务-初中入学”),根据户籍和实际居住区域填报入学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两所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志愿;任何初中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安排办法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按志愿填报情况分批次进行,志愿数小于或等于安排计划,按志愿安排;志愿数大于安排计划,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学生。上一批次安排未满额的初中学校,仅将剩余安排计划用于下一批次安排。


公办两个志愿均未能安排的学生,由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调剂安排到未满额的公办学校就读。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科体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


(五)学位确定

7月20—22日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8月31日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学校服务区域及认定


片区

地域界定

划片学校

备注

A区

一号桥以东

区十一中、巴中五中

B区

将军路(双号48号,单号73号)、老观桥(双号144单号157号)以西南坝片区

区十一中

就读民办学校学生不受服务区域的限制

C区

江南柳津桥一线以西(红军路双号700号,单号499号以西)。

区四中

D区

江北二环路以北(望王路单号、江北大道东段),原老江北乡区域。

巴中三中、巴中五中

市高级中学

E区

一号桥以西、五号桥以北、柳津桥以东、江北二环路以南(云台街双号,望王路西段双号366号及以东)

巴中中学、巴中二中、

高级中学、区六中,

巴中三中(江北E区)

F区

江北云台街以西(望王路西段门牌号小于366号地段,云台街单号,云台街以西)

巴中三中、区四中

兴文

通木垭以东原兴文镇区域

巴中中学总部(兴文)

巴中五中


(一)按学生是否有城区户口认定正、暂住。有巴中城区户口的为正住,没有城区户口的为暂住。


(二)报读巴中中学云屏校区、巴中二中必须是学校办学服务区的学生,即必须提供巴中城区正住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且家庭住址在E区内;报读巴中三中的学生必须是江北E区、D区、F区正住户籍。


(三)户籍及区域认定所提供资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底。



来源 |  巴州区教科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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