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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我市发文专项整治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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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食堂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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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1.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学校食堂运行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违规问题,问责追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长效管理和工作机制。

2.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学校食堂专项治理工作由市统筹安排、区县主导,采取学校自查整改、区县全面检查治理、市级现场抽查核查的方式进行。

3.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专题汇报,积极协调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治理工作机制。


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整治重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应收未收的问题;回收后是否已由学校自主经营、自主管理,是否存在变相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问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是否坚持“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年度平衡”原则”;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膳食补助资金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招待费等问题。

3.学校食堂管理运营中是否存在食材品质与饭菜质量监管失职失责行为;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学生伙食标准价物不符、饭菜质量差、没营养不健康的问题;是否存在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问题。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存在突出问题:是否以县区政府为主导,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在食材采购过程中是否按照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等方式进行公开选购;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履行落实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等职责;学校是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是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学校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学校是否制定陪餐计划,是否存在相关责任人陪餐和教师同食堂购餐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学校是否明确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负责人,严格对食品原料进货进行查验并建立查验台帐,是否有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亚硝酸盐行为;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内是否存在小卖部、超市,寄宿制中小学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是否依法取得许可,是否存在售卖除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超经营范围食品。


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是事关维护民利、赢得民心的一项重要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行动,也是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明确的年度重点工作。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夕谦任组长,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局机关纪委、安全与学校后勤管理科、规划与账务内审科、督导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由安全与学校后勤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各区县教科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相应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辖区内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下深水查找问题,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各区县教科体局于6月6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8月15日前上报问题清单和治理情况。从6月份起,实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地各校要认真汇总上报当月专项整治工作月情况。各区县教科体局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指导、协调和调度,深入开展明查暗访,挂牌督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工作落实。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今年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内容进行督导和考核,协调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专项治理进行督导检查。

3.加强宣传监督。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进行正面引导、负面警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区教科体局纪检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专项治理高压态势。

4.强化问责通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委和县区教体局纪检监察股室要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管理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全面治理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规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一律从严从重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并追究监督责任。


群众投诉受理电话

市本级和各区县教科体局均公开了群众投诉受理电话,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涉及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问题的线索,欢迎大家根据区域拨打投诉电话,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置。

市教育体局:5260311、5278818

巴州区教科体局:5262828

恩阳区教科体局:3368701

南江县教科体局:8222877

通江县教科体局:7221910

平昌县教科体局:62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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